很久没有这么畅快地揍一次人了,结束得这么快,马明宇还有些意犹未尽,十分想再寻衅揍他们一波。
可他们滑跪得也相当畅快,完全不给马明宇挑衅的机会。
“这位爷......小的狗眼看人低,您老就饶了我们吧。”
“爷爷在上,小的给您磕头了!”
“小的知道错了,知道错了......嗷嗷嗷......”
伸手不打笑脸人,马明宇不是那种冷面无情的人,一面倒的形势下,他还真下不了手再揍一波了。
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挑事!
莫吭声一脸“小子,有种你给我等着,爷不弄死你,算爷输”的表情成功地让马明宇把他提溜出来,“你,莫吭声......出来!”
莫吭声和王老实交换一个眼神,不确认他们在想什么,可动作倒是丝滑的很,呲溜一下滑跪了出来,“爷爷您吩咐!”
马明宇正在琢磨如何遣词造句听起来比较凶狠些,忽然听到一声凄苦的“儿啊,我的儿”,王老实等人居然从自己面前迅速鸟兽散。
想跑?
马明宇一个闪身,提溜起王老实,“我的拳脚就不值得你对我敬重些吗?”
王老实又翻身滑跪在地,“敬重敬重!只是......”
那个凄苦的声音转弯就来,一个消瘦的白发妇人疯狂地向马明宇冲过来。
“这位爷快跑,别让她缠上!”
晚了。
白发妇人拽着马明宇的胳膊,“儿啊,我的儿......你回来了......你......不是我的儿......我的儿啊,娘找你找得好苦啊。”
王老实不敢跑,默默地挪到一边跪着,与这白发妇人拉开距离。
以马明宇如今的身手,想避开白发妇人不难。
可他恍惚间觉得自己好像见过这妇人,又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她凄苦的脸上老泪纵横,拉着马明宇的胳膊边哭边念,“儿啊,我的儿啊,你回来了......”
她认错人了。
伸出瘦骨嶙峋的手摸马明宇的脸,“你瘦了......儿啊,你怎么瘦成这样,娘......你去哪儿了?”
现在马明宇知道王老实为什么躲了,这妇人神智有些不清,乱认儿子。
他不知道这妇人儿子出了什么事,但看妇人思念成疾,想来定是大事。
瞬间想到自己父母,不知道自己消失了这么久,他们会担心成什么样?
鼻头一酸,声音都重了,“大娘,我不是你儿子......”
一边说,一边扒开她的手。
这话有些残忍,但必须得让她知道,儿子丢了,得报官!
看她身上衣裳,虽然有些污迹,但布料华丽裁剪得当,应该是个有家底的人家。
赶紧报官,设个悬赏,一定会有她儿子消息的。
马明宇没用大力,却也足够将妇人的手扒开。
可妇人像认定了马明宇一样,“儿啊,我的儿,你生娘的气了?娘没有不要你,娘找你找得好辛苦的。”
浑浊的泪顺着她脸上的沟壑淌了下来,滴在马明宇的手背上。
马明宇有些不忍心。
“老实哥,这是谁家娘亲?”
王老实挪得远一些,也没敢跑,超级小声,“这位爷,你还是赶紧跑吧。这疯妇根本没儿子,她见着个......年轻俊俏的就管人家叫儿。也叫过我!”
“我问你,这是谁家的娘亲?”
王老实苦着脸,“这疯妇没儿子......哦,她是孙家大娘,孙家的。”
孙家?
哪个孙家?既然知道了,为何不告知她家人一声?
白发妇人拉着马明宇的袖子,低声抽泣,“儿啊,娘好想你啊,你这些日子都去哪儿了?”
又伸手摸马明宇的脸,脸上的凄苦神色换作欣喜,“是你了,儿啊,是你了。”
王老实嘀咕,“不能对她好脸色的,她会一直缠着你。”
马明宇实在不忍对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动手,“老人家......你家人在哪儿?”ωωω.χΙυΜЬ.Cǒm
老妇人也说不出别的,就一个劲地重复,“儿啊......我的儿......”
正纠缠间,两个仆妇、一个家丁气喘吁吁地跑了过来,将老妇人从马明宇身上拉开,“夫人......夫人......你怎么又来学堂了。我们回家,回家喝药啊。”
转身对马明宇唱了个偌,“这位小公子,多有得罪。我们家夫人......忘了喝药,认错人了。”
马明宇看那家丁有些眼熟,却想不起在哪里见过。
那妇人被仆妇这么一拉,哭得撕心裂肺,想扑过来拉马明宇,“儿啊,我的儿,你们这是做什么,放开我......这就是我的儿啊,我的骏儿,绍骏......”
马明宇如被雷击一般呆立当场,他想起来了。
这是孙绍骏的娘亲!
不过半月不见,她头发全白了,而且,她怎么疯了?
不是用过忘字咒了吗?
为什么她还能记得孙绍骏?
但好像,她又不是完全记得,她好像忘了,孙绍骏已经死了。
两名仆妇有些拉不住孙家娘亲,一边给马明宇赔不是,一边给家丁使眼色,三个人硬将孙家娘亲控住,让她再不能动弹。
“夫人......夫人!我们回去喝药,你病了,喝了药就好了。”
一边哄,一边拖拽着孙家娘亲走,“夫人,你累了,我们坐轿回家啊。”
孙家娘亲凄苦的叫声一路响起,越来越弱,“绍骏啊,我的儿......儿啊,跟娘回家!我的儿啊!”
马明宇心情沉重,有一块巨石压在胸口,让他喘不过气来。
感受到马明宇的情绪低落,冷峻阿飘的声音很温柔,像在哄他,“忘字咒,可以让人忘掉很多东西。但却不能让人忘掉,刻骨铭心的情感,和忘不掉的人。”
马明宇更难过了,虽然孙绍骏不是他杀的,可孙绍骏之死,不能用忘字咒抹去。
他曾经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模样周正,低调聪明。
舍得花钱,人缘很好。
他曾向马明宇买过诗文,价钱还不错。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这首诗孙绍骏十分喜欢,喜欢这种乘风破浪一往无前的感觉。
冷峻阿飘今天尤其温柔,“我们要守护的,就是这些有父母妻儿的普通人。他们虽普通,却是活生生的人命。”
马明宇捏紧了拳头,太过用力,关节处“嘎嘎”作响。
摆渡人!
二阶魂师!
每一个鲜活的生命,都不该被随意剥夺!
更不应该被异能者剥夺!
异能者作恶,律法不能惩罚他,我马明宇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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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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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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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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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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