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家几姐妹因为相貌出众,嫁得还算不错。
虽然夫家也不算富裕,也需要操持许多活计,但比起在娘家,也算天壤之别了。
来者是于婉二姐,于来娣。
她要寻的人,是于婉大姐于招娣的儿子,潘细仔。
据于来娣所说,潘细仔已经年满十一,生得颇为结实。
虽是个儿子,原本该好好读书的,可潘家交不起云山学堂的学费,只得让他帮着做些农活。
这孩子很懂事,也很热心,常常忙完自己家农活,还顺手帮帮邻里。
他的活动范围,也仅限于菏月村,不可能离村。
因此,潘细仔失踪的时候,大家都没当一回事,只当他又去哪位乡亲家帮忙了。
直到三日之后,于招娣想起来潘细仔似乎好几天没回家吃过饭了。
随口一问,才发现大家都没见着潘细仔。
再追问下去,真的慌了,所有人都至少三日没见过他了。
于招娣夫妻俩也就得这么一个儿子,虽然没怎么宠着他,可到底是个儿子。
儿子不明不白消失了,急得夫妻俩将菏月村前后翻了个遍。
因潘细仔招人喜欢,几乎整村出动寻找他。
可最让人纳闷的是,明明没有任何一个人见到潘细仔出村,可翻遍整个村子,始终找不到他。
夫妻二人现在寝食难安,前前后后已将村子掘地三尺,猪圈、粪坑、腌菜地窖,甚至连刚没过脚面的小溪流都去掏了好几遍。
没有,哪儿都没有。
于来娣等几姐妹也跟着找了好几天,实在是没办法了,忽然想起自己这个好话不灵坏话灵的妹妹。
平日里妹妹也没少救济各位姐姐,可她身上这种好话不灵坏话灵的特质,大家都有点刻意避开着她。
不是不想她,不是不惦记她,而是她的出现,似乎没什么好事。
于来娣也是鼓起勇气,才按于婉所说的地址前来求助的。
听李铁匠等人说于婉出任务去了,她脸上的表情倒放松了不少。
又盯着马明宇看了一会儿,才开口让马明宇等人帮着寻人。
其实,若不是于婉昏迷不醒,这事倒是巫师最擅长的。
可现在,王胖子也算是个不错的人选。
毕竟猎人追踪起来,也还行吧,只要追踪的是人或者物。
而李铁匠,得护住昏迷中的于婉。
王胖子话多,问了不少潘细仔的事。
可越问,他也越发觉得奇怪了。
乡邻们确实没什么本事,可总有几家会养些土狗看家护院的。
再如何不济,土狗也能闻出一二。
于来娣叹着气说,别说土狗了,姐夫还托人寻了一条厉害的狗,据说隔一里地都能闻出同一女人哪天身上汗味不同。
没用,吃了不少肉,什么都没闻出来。
王胖子皱着眉头,笑脸看起来都扭在一起了,又哭又笑的。
本来于来娣看王胖子笑眯眯的样子,就觉得他不算厉害。
现在看他皱眉垮脸,更觉得不算什么人物了。
再看看马明宇又是一张稚嫩的脸还带着些孩子气,脸上惨白惨白的,走路都病歪歪的样子。
再看李铁匠老神在在地一动不动,指示王胖二人前往查探。
越想越觉得这三人不靠谱,但官也报过了,确实也没什么办法了,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王胖子实在得很,自己从铁匠铺拿了一把弓箭,又顺手递给马明宇一根铁棍,絮絮叨叨说是给他当拐杖。
马明宇想起自己无意中从四爷那里抢来的那只寒冰手,忽然觉得铁匠铺等人是不是太过托大了些,怎么都不弄点好装备防身的?琇書網
王胖子闲不住,话又密,不等马明宇问,絮絮叨叨地自言自语起来。
“咱这预备队啊,什么都好,人好、饭菜好、银钱多,就是没啥前途。”
马明宇颇为意外,这王胖子也太实诚了吧?
他继续碎碎念,“其实,当日歉公子应该把你送去泉尺县护卫军的,那里才有前途。不对,高羽那厮在......你肯定更没好日子过。”
看马明宇一脸探究地看着他,碎碎念更小声了,“高羽吧,他就是出身好。样样拿自己跟歉公子比,可歉公子是真有本事......”
马明宇掂了掂手里的那根铁棍,打断他,“王哥,能不能给我寻件好武器?”
王胖子愣住,“你见着歉公子的好武器了?那个......李家兄弟,你可能不知道,就算泉尺县护卫军,也不是人人都有好武器的。”
他看马明宇明显不相信的样子,继续扎心,“李家兄弟,别说你没有好武器,我也没有啊。我这么着跟你说吧,咱们整个预备队,你看谁有好武器了?”
他想了想,“可能你不太清楚什么叫好武器......咱们的武器,都需要符文或者灵力催动,若没有符文或者灵力,这武器......”
抖了抖手中的弓箭,“跟普通的弓箭没什么区别。”
“歉公子的武器,肯定不需要符文驱动,还能大大有助于他施展技能,可那不是咱们这种预备队能得到的东西。”
叹了口气,“你看于婉妹子,昏迷了这许多天,若是咱们有个医者之类的,她早就好了。或者泉尺县能给咱们备一些治伤的灵药,那咱们出任务也不需要这般小心啊。这银钱多啊,也是用命换来的。”
看着病歪歪的马明宇,笑得挺真诚,“你倒是挺能抗揍的,伤得这么重,恢复得挺快的。”
马明宇有点理解王胖子所说的“没啥前途”是什么意思了,也有点理解为什么四爷、灵儿姑娘等人不来预备队。
抛开其他原因不说,好像个人成长的天花板确实有点低了。
王胖子继续给马明宇暴击,“还有啊,咱们预备队的人,练功升级全凭自己悟性和造化。你知道我这猎人二级花了多少年吗?十三年!”
“想当初啊,我也是这十里百乡出了名的有天赋,猎人一级,我只花了半年时间。”
“那高羽他们怎么升级这么快?就吃灵药?”
王胖子眼中全是羡慕,“绝大部分是灵药。高家太特么有实力了,据说给高羽寻了无数的师父指引,更换武器非常频繁......若是我们能得高羽这样的助力......”
畅想一阵,摇摇头清醒了,“算了,李家兄弟,人要学会知足,咱们预备队虽然没啥前途,可咱们活得还挺好的不是?”
马明宇忽然觉得自己前途非常黯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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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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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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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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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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