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顺手给马明宇重新治疗了一下,好像马明宇就是一块试验田一般,人人都可以在他身上来那么一两下。
但效果也还行吧。
虽然稳重的雷洹对马明宇的态度没变,其他人对他明显没那么上心了,开始讨论起如何追踪孙绍骏一案凶手了。
至于雷洹头先说过的让丁零给马明宇恶补基础知识的,这个不靠谱的书生显然也没当回事了。
随手扔给马明宇几个陈旧的丝卷,美其名曰,李家兄弟终归是读书人,先熟悉一下知识,有什么不懂的再问。
虽然拿了丝卷,马明宇也没怎么想仔细研读它。
一个要跑路的人、一个要回自己原本世界的人,了解这个世界干嘛?
反正也只是一个平平无奇的昭苏者,啥都不懂自然最好。
回到家,他已经开始给李阿婆打底了。
云山学堂出了命案,孙家少爷遇害了。
这世道有些不安全了,恐怕这里也不是能长久待下去的。
李阿婆曾经听到过不少诡异的传言,可从没想过云山学堂会有命案发生。
那可是出过好几位状元的云山学堂啊,那么多有钱人家的孩子都在里面读书呢。
自己孙儿日日在学堂里读书,日后说不定还要在学堂里当先生,若是查不出凶手,这学堂到底要不要继续留下去?
忧心忡忡之下,一时间也顾不得与二妮的婚事了。
当夜,马明宇数完自己手中的银钱后,作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
趁着铁匠铺等人拖住云山学堂的人,带了阿婆赶紧溜走。
也别去泉尺县了,那里太危险了。
往南走,先避开这阵风头再说。
虽然这想法略显幼稚,但马明宇本能地觉得,再继续留在云山学堂或者云秀山,自己将深陷其中。
要说不担心是假的,马明宇翻来覆去睡不太好。
翻到半夜,好不容易才睡着。
迷迷糊糊间,似有个人站在床边捅咕自己。
吓得马明宇三魂七魄跑了一半。
定睛一看,我那个去啊,好些天没刷存在感的那个阿飘居然又出来了。
以前这阿飘是给马明宇放电影学健身技能,今天居然是翻开马明宇扔到脚边的丝卷,悬在半空,还能让卷面发出微光。琇書蛧
厉害!
让马明宇觉得惊奇的是,这阿飘似乎更实质化了些,看得出来是位神情坚毅的姑娘,她脸上的表情更细致了些。
只要这阿飘出现就没啥好事,马明宇头痛不已,低声吐槽。
“大姐,你能不能接受现实啊,我什么天赋都没有、什么属性都没有,就是一个平平无奇的昭苏者。”
不知是听不懂还是不想搭理马明宇,阿飘居然将丝卷上的内容放大了。
马明宇叹了口气,你咋还不信了呢?
“姐,我就是一个无名之辈,他们都放弃我了,你还想做什么?”
那卷轴在马明宇面前晃了又晃,非得让马明宇读上面的字。
马明宇闭上眼睛,翻过身不搭理她。
“轰”地一声,马明宇胸膛冒起一团淡淡的红色。
又来?
那一团淡红色汇成一条亮红色血线慢慢在胸口蜿蜒爬行,无声地在他的胸膛绘制出一张红线图。
立体红线图又来了。
在每一根红线的连接处,都有一滴殷红鲜血般的珠子。
这一次,殷红珠子一颗颗跳跃着,似乎自己要滴落下来。
马明宇十分无语。
“大姐,我不懂你们这个世界到底要怎样,我也不想懂,我只想做个普通人好不好?”
“啪!”
一耳光,这次力气挺大啊。
果不其然,阿飘的脾气就是没那么好。
马明宇捂住脸坐了起来。
马明宇看了看阿飘给自己挑的丝卷,猛将篇?
行吧,我看。
猛将,万里挑一的战士,刚猛无匹。
一则力大无比、防御过人。
若能悟得会心,可瞬间提升武力值,近身无人能敌。
二则,若能寻得绝世神兵,遇神杀神遇魔杀魔。
每个字都认识,合在一起也认识。
可跟自己有什么关系呢?
马明宇偏头看了看阿飘,“姐,你要学会接受现实,我就是个普通人,无属性。”
刚一说完,阿飘又给了马明宇一个耳光,当面打的,清脆无比。
这阿飘脾气咋越来越坏了呢?
力气也越来越大了。
“行吧,我不是普通人。姐,那你觉得我能做什么?”
阿飘一挥手,胸膛上的立体红线图渐渐消失了。
“咻”地一声,阿飘回到了马明宇胸膛,还原为一颗殷红的珠子。
这颗珠子像滴落进水中的墨汁一般,在马明宇五脏六腑弥散开来。
马明宇立刻有一种熟悉的灼烧感,感觉到这股灼烧感从五脏六腑烧到骨骼里,耳边仿佛能听到一阵“噼里啪啦”骨骼响动的声音。
那股熟悉的灼烧感从胸膛蔓延到指尖,最后汇总到头顶。
“轰”地一声轻响,马明宇忽然觉得整个世界通透了,眼前明亮了许多。
浑身充满了力量感,很想站起来跑上个三五千米,或者打上一趟拳。
莫名地,他心中灵光一闪,我是猛将!
我曾是这世间最勇猛无匹的猛将!
胸口那股力量让他嗵地一声跳下床,随手抓起床脚一根杆子就想舞起来。
可脚一落地,凉悠悠的感觉让马明宇清醒过来了。
我是猛将?
是这世间最勇猛无匹的猛将?
这个认知让马明宇吓了一跳,不可能!
可现在的他耳目如此灵敏,更有种能听到自己骨骼声音、还能感觉到骨骼、肌肉走向的错觉。
马明宇摇了摇头,不可能!
重新躺回床上,忐忑不安地安慰自己,没这回事。
别跟着他们一起疯,我一个要回去的人,疯了吗?
满腹心事担惊受怕才睡得片刻,高原红姑娘于婉居然上门了。
阿婆起得极早,听到女子来寻孙儿的声音,又惊又喜。
一方面觉得自己孙儿有本事了,都有女子寻上门来。
另一方面,又很纠结二妮怎么办,孙儿是不是更喜欢今日来的女子?
怪不得他总是寻各种理由不提成亲一事。
更纠结的是,云山学堂出了命案,到底要不要留下来?
各种矛盾纠结中,于婉早已将黑眼圈的马明宇带走了。
“李孟海,昨日你说孙绍骏从你这里买过三篇诗文,你说其中有一句是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马明宇知道自己是诗歌的搬运工,但这般被单独提出来,也觉得很奇怪。
“是。”
“这诗是你以前写的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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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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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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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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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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