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二十九日午时初刻,峨眉山金顶佛光寺,二百九十八名僧俗弟子七孔流血而死,无一活口。
九月初三未时初刻,巫山神女峰,一百三十一人七孔流血而死,无一活口。
九月初十申时,武当山回龙观,二百三十五人七孔流血而死,无一活口。
…
短短一个月不到,正邪两教竟有六个修真门派惨遭神秘少年灭门,被杀的干干净净,鸡犬不留。虽然这些门派由于修行真法太差,整体实力不如五圣山、仙云岭,但是人多势众,也不能小觑,然而被灭门的时候,竟然没有一个人能够逃出魔爪。
消息不日传遍天下,举世为之震惊,所有大大小小的修真门派无不人人自危,紧闭门户。天下人都在纷纷猜测,下一个倒霉的是哪个门派?
尽管一些自称知晓内幕的人早就放出消息,神秘少年下一个动手铲除的肯定是五圣山。这个预言半个月前就流传出来,可是时至今日,五圣山还是巍然不动。
五圣山没事,另一个可怕的消息数日间轰动天下:大约在一个月前,仙云岭被夷为平地。
十七年前潜龙之战后,五大仙派仅存两个:五圣山、仙云岭。如今又有一个消失了。
恐惧气氛迅速蔓延,不祥的预感笼罩在每个人的心头。
“仙云岭都被灭了,你说下一个出事的会不会是五圣山呀?”洛阳城外,驿道旁边,一座还算整洁雅静的客栈里,几个饱经风霜的江湖汉子在窃窃私语。
“不好说呀,五圣山的实力比仙云岭强太多了。那人要是有把握灭掉五圣山,何必越过五圣山跑到大雪山下去对付仙云岭。我看呀,他就是欺软怕硬。”一个尖嘴猴腮的瘦长汉子小声道。
自从仙云岭出事后,江湖上人人自危,不管是修仙门派,还是普通的江湖帮派,都陷入了一种极端紧张的恐怖气氛中,就连说话比平时都谨慎许多。
一个黄头发满脸疤痕的彪形大汉沙哑着嗓子道:“前阵子不是有传闻说,仙云岭出了一个懂得逆血神光的弟子么?逆血神光这么厉害,都没有保住仙云岭吗?”他的声音已经压得很低很低,还是让远处的人都听见了。其他几座的客人纷纷竖起耳朵,倾听这些江湖豪客谈论天下大事。
“嘿嘿,你是不知道,我听说呀,祸事的源头就在这个逆血神光身上。”另外一个面若烧炭工的黑脸汉子一杯酒灌下去,满脸容光焕发道。
“这怎么说?”坐在黄发大汉对面那个胖乎乎笑眯眯的人一直不吭声,这时候忽然来了兴致。
黑脸汉子压低声音道:“你们不知道么?我有个朋友在太阴教,听他透露,好像是因为两个多月前,太阴教曾经大规模攻打仙云岭,本来眼看就要大获全胜,仙云岭落雪仙子都受到重创,嘿,没想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程咬金,不知从哪里冒出一个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用逆血神光一眨眼就杀了太阴教数千人马,打败了太阴教教主血祖天雄的腥风血雨旗。”
“什么?这么厉害?打败血祖天雄?不可能吧,血祖天雄可是当今魔教第一高手,还有人比他厉害?”其他几个人吃了一惊,感叹此事令人实在难以置信。其他几座的客人按捺不住心里的好奇,纷纷围拢过来,几个阔绰慷慨的豪客甚至把自己那桌的美酒佳肴都端过来,送给黑脸汉子享用。
那黑脸汉子大喜过望,更加得意洋洋,嗓门不知不觉大了许多:“怎么不可能?你要知道,那小子可是练成了逆血神光呀。嘿嘿,都怪你们不读书,不知道逆血神光的厉害。我听魔教的人讲过,一千多年前,他们有个教主也是修炼的逆血神光,一个人把天下所有跟魔教作对的修真门派消灭的干干净净。仙云岭这小子既然练成了逆血神光,太阴教的人哪里是他的对手?”
旁边一个穿金戴银的行商笑吟吟地送上一杯美酒,虚心问道:“阁下知道的江湖掌故倒也不少,在下冒昧问一句,既然那少年如此了得,仙云岭怎么会被人一夜之间夷为平地呢?”
黑脸汉子哼了一声,道:“你知道什么?一个人再厉害,到底是双拳难敌四手。再说了,我听那朋友说呀,这次为了对付仙云岭,太阴教暗中联络了十七个修真门派的高手,还去东海瀛洲无方老人那里借来了专门克制逆血神光的镇海碑。嘿,这法宝了得呀,随随便便扔出去,就可以把一个地方碾得粉碎。这还不算,最要紧的是,他们动手偷袭仙云岭的时候,那个少年好像不在仙云岭大本营,出去泡妞了。”
“啊?原来如此!”众人无意中听到这个惊天大内幕,都觉得此行不虚,收获不浅,回去可以跟别人好好吹嘘炫耀。
那黑脸汉子志得意满的抿了一口别人孝敬的酒,剥了一粒瓜子扔进嘴里嚼呀嚼,露出一副言犹未尽的样子。四周的看客们心痒难搔,一个个越靠越近,没有一个人主动离开。
“游一方,你知道的是不是太多了?”这时候,从客栈大堂的一个偏僻角落,悠悠传来一个冷酷的声音。
众人吃了一惊,纷纷转身望过去,只见那儿孤零零坐着一个戴着黑斗篷的神秘人。黑脸汉子见到他仿佛看到黑白无常,吓得脸色陡变,拔腿就跑。
嗖!
黑脸汉子才走到门口,忽地一道白光从人群中掠过,在他身上晃了一圈,只见那人就笔直的僵在原地!
众人倒吸一口凉气,情知大事不妙,果然片刻之后,黑脸汉子的头颅噗通一声滚落下地,脖子里的鲜血如喷泉一般向外狂喷,待鲜血染红了周围的地面,尸体才砰地一声向前扑地而到。
杀人啦!刚才兴致勃勃的看客们瞬间魂飞天外,一个个没命似得向外狂奔,只恨爹娘少生了两条腿。店里的伙计们战战兢兢钻进桌子底下,瑟瑟发抖。
那戴黑斗篷的神秘人端起酒杯一饮而尽,冷笑道:“管不住你的嘴,就注定要死。”
“是吗?”这时候,一个衣衫褴褛、风尘仆仆的少年缓缓走进来,疲惫的双眼,冷冷地注视着神秘人。这是一个很英俊的少年,从他英气逼人的眉宇间可以看得出来,他很有气质,也很有气魄,慑人的气魄。他的衣衫虽然破破烂烂,可是明眼人一眼就看得出来,那是非常昂贵的绸杉,有钱也不一定买得到,之所以会破烂成这个样子,是因为很长时间没有换洗过,而且可能是他一直在深山野林里行走,被山上的荆棘藤蔓给撕烂了许多地方。
戴斗篷的神秘人一杯美酒刚刚下肚,心情貌似极好,闻言目光一沉,冷冷的看过去,然后他的手好像抽筋一样剧烈的抖了一下,白瓷酒杯从指间悄然滑落,砰地一声掉在桌子上。
美酒顺着桌角潺潺流下去,杯子没碎!
不知从哪里刮来一阵风,掀开了他的斗篷,店里的伙计一眼就看到那个人的脸,他敢发誓,这是一张他从来没有见过的脸,一张因为过度恐惧而扭曲的不成人形的脸。
那个人的嘴角翕动了一下,似乎想要说什么,可是恐惧的力量似乎钳住了他的舌头,让他发不出任何声音。
伙计们几乎就要笑出声来,因为太滑稽了。一个人可以表现的这么滑稽,不是很好笑么?然而他们毕竟没有笑出声来,因为他们认识那件斗篷,那是太阴教长老级别的人物才有的装饰品。同时他们顺着神秘人的视线,看到了那个衣衫褴褛的少年。这个少年好像不是魔鬼,却给人以魔鬼才有的恐惧感。伙计们知道,能够让太阴教长老亡魂丧胆的人物,绝对不是普通人,他们慢慢的弯下腰,抱着头,颤巍巍地缩进柜台下面。虽然不敢看,却尽量竖着耳朵偷听,于是听到了这样一对谈话。
“是…是…你,金…公子…”颤抖的,是太阴教长老的声音。
“你认得我?很好,省了很多事。”少年的声音很温和,但钻进人的心里,却比刀子还有杀气。
“在下…日前…在仙云岭…有幸识荆…”
“是吗?原来上次仙云岭大战,你也在场,这就更妙了。”
“不知公子莅临此处,有何贵干?”
“这正是我想问你的,我知道,你一定会告诉我的,是不是?”
犹豫,短暂的犹豫,太阴教长老道:“公子,在下如果告诉你,你能否放在下一条小命?”
“那要看你的消息够不够换你一条性命。”
“一定可以!”
“那就很好,你说吧,我听着,只要我觉得这个消息比你的性命重要,我就饶了你。不但这次饶了你,下次在别的地方遇到你,我还是会放过你。一个消息,换两次性命,是不是很值钱?”
客栈的伙计缩在柜台下面,听到这句话的时候真的很想放声大笑,这个少年太会做生意了,他用太阴教长老提供的消息去换这位长老的两次性命,这种生意绝对划算,稳赚不赔。没人觉得不合常理,因为这是强者的处世之道,相反,所有人都觉得太阴教长老或许赚翻了,否则他就会把性命葬送于此。
“是,的确值钱,公子说值钱,那就肯定值钱!”
“对啦,你总得让我知道你的名字吧?是不是?你跟我做了这么一笔重要的买卖,我不能连你的名字都不知道吧?”
“在下…在下…太阴教…莫…冲…隶属…火龙童子管辖的神龙堂…位居…副堂主…”
“哦,原来是莫冲莫堂主,失敬失敬!你是火龙童子手下的大将呀。前些日子我在华山脚下曾经见过他大展神威,可惜他好像有要事在身,一见到我就拔腿跑了。对了,莫堂主,现在你可以把你的消息说出来了吧?”
“是,是,我说…这个…这个…隔墙有耳…是不是…”
“你是想说,是不是找个没人的地方?”琇書蛧
“是,是,公子,在下正是这个意思…”
“没那个必要,谅这些胆小怕事的生意人也不敢胡说八道,泄露我们的秘密。是不是呀?老板?你们会泄密么?”
店里的老板及伙计吓得屎尿都快流出来了,哭丧着脸站起来道:“公子,我们马上出去,保证什么都不听,你们慢慢聊。”虽然一个个双腿发软,却还是相互搀扶着走出了客栈,然后颤巍巍的关上门。
“你看,他们很听话,是不是?现在可以说了吧?”
“是…是…公子,是这样的。自从公子大展神威,灭了峨眉山金顶佛光寺等六个门派后,我们教主…不,天雄日夜如坐针毡,担心公子迟早会去太阴教寻仇。为了以防万一,天雄召集火龙童子等教中高手商量了一天一夜,最终决定和五圣山一起联合剩余的十二人门派在毒龙潭附近举行屠月大会…”
“等等,什么会?屠月大会?是屠杀我金怀月的意思吗?”
“这个…确实…有点…那个意思。”
“嗯,创意不错,有胆识,继续说。”
“他们将会召集十二个门派的高手齐聚毒龙潭,并通告天下向公子宣战,逼公子与他们在毒龙潭决一死战。”
“就这么简单?”
“就是这样子,在下绝无虚言。”
“莫堂主,你们的教主是不是脑子抽筋了?我既然明明知道这是他们的阴谋,干嘛要去毒龙潭送死呢?我要报仇,有一千种方式,怎么可能选择这种最蠢的方式?你告诉我,这是什么缘故?”
“这个,教主说…哦,不是,天雄说,公子肯定会去的。”
“为什么?”
“因为公子的两位好朋友,现在在火龙童子手里。”
“好朋友?”
“是两位姑娘,一位叫百灵,好像是公子的师妹,一位叫岳青儿,好像是公子的红颜知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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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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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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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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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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