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换做其他的丫鬟,可能李少爷只会将其当做丫鬟,并不会和其成为朋友,毕竟他喜欢读书,其他那些丫鬟出身贫寒,大字儿都不认识一个,怎么看怎么露怯,哪里和他有共同话题。琇書網
可秀云不一样,她读过书,有自己的见地,两人多得是共同话题。
李少爷知道秀云喜欢读书,但因为家道中落,当了丫鬟,没办法再读书了,于是他就将自己每天从先生那里学会的内容认认真真全部记下来,回来之后再教给秀云,让她可以继续学习知识。
秀云对他十分感激,心里也产生了好感,认为他和自己印象中那些富家子弟并不一样。
至少他将她放在了一个对等的位置,而不是将她当成一个低贱的下人。
两人就这样整天待在一起,除了晚上睡觉,基本上就没分开过。
闲暇的时候,他们会赏花看月,吟诗作对。
这样的日子年复一年,两个孩子慢慢长大了,心里都有了一些别的心思,不再单纯的将对方当成朋友。
女孩子在这方面总是要比男孩子成熟的早,秀云想的远,她知道自己身份卑微,和少爷不可能有什么结果。
既然注定不能在一起,陷得更深对大家都不好,于是她便开始慢慢疏远李家少爷。
谁知道这么做不光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反而让李少爷在每天的患得患失之中,看清了自己的心。
在李少爷十八岁那年,他一哭二闹三上吊,说什么都要娶秀云为妻,谁劝都不好使。
李家老爷和李家夫人哪里能同意啊,这就是个打杂的丫鬟,怎么配得上他们的宝贝儿子?
可他们心疼孩子,这李家少爷绝食了整整三天,再这么下去怎么得了?
于是他们想着,实在不行让秀云给李家少爷做妾,妾和妻在家里无论是地位还是存在的意义都有很大不同,做妾的话,他们可以接受。
为此,他们还专门找到秀云商量这件事,让她去劝李家少爷。
秀云是真心爱李家少爷,自然不忍看他这样,当即便去劝李家少爷,说她能给其做妾已经是很满足了。
可李家少爷这脾气是真的倔,一步都不肯退让,不光要娶秀云,还得是八抬大轿,明媒正娶,什么妾不妾的,必须得是正室妻子!
听到这里,我觉得这李家少爷虽然多少有那么一点富家子弟都有的任性,但从他的言行和举动来看,他应该也是真心爱秀云的啊。
最后到底是因为什么,才使得他下如此狠手,杀害这个曾经他无论如何都要娶的女人啊?
当我提出疑问的时候,秀云惨然一笑,我看不见她的表情,但她此刻应该是极度伤心的。
“其实,原因很简单,无非就是两个字:变心。”
秀云轻声一叹,说出了这样一句话。
我恍然的点了点头,就这一句话,我什么都明白了,不知道为什么,我心中感到有些酸楚。
我没有再打断秀云,静静的继续听她讲述下去。
李少爷最终成功的用自己的行动说服了父母,如愿以偿的娶到了秀云。
秀云过门之后,也用自己的行动证明了,李少爷没有白娶她。
她将家里的内务打理的井井有条,在李家老爷和老夫人先后染病去世,家里的重担落在自己丈夫身上的时候,她拼尽全力帮助丈夫稳定家里的局势。
最后不光没有让家里的生意崩盘,反而还变得比以前更好。
外人都以为这一切是李家少爷的功劳,只有他自己和秀云知道,这全都是秀云在给他出谋划策。
两人的日子一开始过得是甜甜蜜蜜,共患难过后,感情更是变得深厚了起来。
可这世界上有些人就是如此,苦难的时候能手挽着手一起面对,发达了,稳定了之后,就不一定了。
家里的生意蒸蒸日上,每天坐在家里等着数钱就可以了之后,大批人上门要巴结李家少爷。
他年轻,哪里听得了这些老狐狸的鬼话,三两句话就把他捧上了天,慢慢的,他自己真就觉得自己是个人物了,觉得家里能变成现在这样都是他自己的功劳了。
甚至于最后,他觉得老天爷第一,他就得是第二,根本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
这些人巴不得他这样呢,把他捧上天,捧高兴了,这利益自然就来了。
之后,这帮家伙天天请李家少爷喝酒吃饭,带他去烟花柳巷。
一开始他可能还保留着一份清醒,知道自己家有贤妻,不该在外面乱搞。
可人啊,又有几个经得住诱惑呢?
这帮家伙三劝两劝,酒精再起到一个关键性的辅助作用,慢慢的,这李家少爷就沦陷了。
这些,秀云都不知道吗?
其实她都知道,只是为了这个家,为了自己深爱的丈夫,她打碎牙也要生往肚里咽。
知道了也装作不知道,只是在每天丈夫喝得烂醉回到家里,一边流泪,一边默默去煮醒酒汤。
这些蛊惑李家少爷的家伙不是什么好人,继续跟他们混下去一切都完了。
秀云可以容忍丈夫的不忠,毕竟是被蛊惑,情有可原,只要他心里还有这个家,她可以原谅这些,可以装作不知道。
但是如果这个家垮了,生意垮了,她要怎么跟九泉之下的公公婆婆交代,怎么对得起那些给他们打工的工人?
于是,秀云开始劝诫丈夫,让他专心经营自家的生意,不要跟这些人混在一起,他们目的不纯,就是想从他身上捞好处。
可李家少爷已经被这些家伙捧得不知道东南西北了,已经飘飘欲仙了,将这些家伙当成了自己最好的朋友。
一开始他还跟秀云解释,说他们都是好人,不可能目的不纯。
见解释没用,他又开始敷衍,到最后被说得不耐烦了,夫妻俩就开始吵架。
在更早之前,夫妻俩的关系就出现了裂痕,只不过两人第一次吵架的时候,便将这裂痕从暗处摆到了明面,再想装看不到,装什么事都没有,已经是不可能了。
或许李少爷觉得妻子不理解自己吧,总之吵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到最后他们经常吵架,李少爷为了躲避,甚至不再回家,天天跟那些蛊惑他的狐朋好友一起厮混。
这混着混着,他和秀云的命运,就彻底发生了改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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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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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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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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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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