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阴阳黄泉路>第61章 金屋藏娇
  我退后两步,掸了掸身上的尘土,十分严肃的跟大叔说道:“大叔,这有句话叫‘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是,我现在这模样落魄了点,可这和我有没有捉妖的本事不挂钩吧?”

  咱不是那不知道轻重的人,没有那个金刚钻,万万不敢揽下这个瓷器活,反正您现在都没有办法,急得蹲在路边哭了,您不妨啊,试一试我,万一我就是老天爷给您带来的希望呢?

  我说的话,可以说是句句在理,大叔听过之后,自己心里一琢磨,好像的确也是这么回事儿。

  “那孩子,要不你就试一试?”

  我哈哈一笑,点了点头:“好嘲大叔,前头带路!”

  跟着大叔进了院子,我张开感知力,四处感知了一下,还真嗅到了一丝特别特别淡的妖气。

  来到待客厅,大叔请我坐下,让丫鬟端上来一碗热茶。

  我也不客气,端起碗就喝,边喝边让大叔跟我先讲讲事情的前因后果,这妖精到底是怎么个闹法。

  大叔满面愁容,也抿了一口茶水,打开了话匣子。

  原来这大叔姓周,是这村子里最有钱的富农,经过几辈人的积累,家里的财产已经到了一个相当可观的地步。

  可周大叔心里一直有一个遗憾,那就是他们祖祖辈辈都是农民,大字儿不识一个,没出过一个读书人。

  年轻的时候他便下定决心,以后自己有了孩子,一定要让其多读书,好好读书,就算未来不能有什么多大的成就,至少以后清点账目的时候不用假手他人,不用担心被人暗中吃钱。

  心中有了这个想法之后,这周夫人也特别争气,给他生了个大胖小子。

  白白净净,漂漂亮亮,怎么看怎么招人稀罕。

  周大叔爱自己这个宝贝儿子爱得都不行了,给取名叫做天赐,意思就是这儿子是老天赐给他的宝物。

  对于天赐,周大叔寄予了太多的厚望,以至于他才刚刚学会说话,周大叔就花重金从城里请来了三个教书先生,一个老头,一个中年人,一个年轻人。

  其中这老头还是前朝的举人,一般人他都不稀罕教,周大叔亲自去请,跪在其门前好几天,才将其感动。

  可每个人啊,各自的天赋是不一样的,有些人天生就是读书的料,悟性高,一点就通,看什么都过目不忘,文章提起笔来就写。

  但有些人,就是读不进去书,看到书本就犯困,哪怕是在脑袋上打个洞把知识往里灌,也能从他耳朵眼儿里全部流出来。

  很不幸,天赐属于后者。

  刚会说话就开始学习知识,学到十八岁的时候,也就勉强能认识一些基本的汉字,什么文学名著他一概看不懂,百家姓也就会背一个赵钱孙李。

  把那仨先生气得啊,那老举人好几次都差点就这么过去了。

  没辙,这悟性差成这样,给多少钱也交不了啊。

  最后,三名先生全部辞职离开。

  周大叔心里也不得劲儿,可这毕竟是自己的宝贝儿子,那悟性是天生的,老天爷不疼呵他儿子,那能有什么办法?

  老天爷不疼呵,他疼呵,不管怎么样天赐也是他们老周家第一个读书人,再怎么不济,平常要用到的那些基本的汉字儿他都认识啊,算术也学了个基础,能记记账什么的,这就挺不赖了。

  周大叔专门花重金给孩子买来了最好的笔墨纸砚,告诉他,不是先生不教他了,而是他已经学成出师了。

  周大叔还说,三位先生临走的时候,还夸他是他们教过最好的学生,只是怕他骄傲,平时没有表露出对他的欣赏。

  这孩子啊,就怕被过分溺爱,那样会让他看不清自己的真实水平。

  天赐被老爸这么一吹捧,一下子觉得自己行了,自己出师了,自己是文化人了。

  天天这作派拿得特别足,捧着本书在书房来回踱步,一边踱步还一边来回念:“赵钱孙李,赵钱孙李,赵钱孙李,赵钱孙李…·”

  没办法啊,他就会这前四个姓,后面死活记不住了,可不只能来回念么?

  不过,周大叔不想打击孩子自信心这一点,其实也还是能够理解的,反正给天赐找一个事情做,每天读读书写写字,生活过得也还算平静舒心。

  可就在天赐二十岁这一年,他突然提出要搬出去住,因为他遇到瓶颈了,舒适安逸的生活只会让他变得懒惰,没办法继续刻苦的学习下去。

  听到儿子说出这样一番话,周大叔当时感动得都不行了,他觉得儿子长大了,懂事了。

  没天赋归没天赋,但至少这孩子有进取心,懂得努力啊。

  周大叔对儿子的决定表示无条件支持,让天赐自己找地方。

  天赐在村子周围转悠了几天,最终选定了一间荒废的小庙。

  这庙就一间屋,里面的佛像已经坍塌,看不出是什么了。

  周大叔去看了看情况,屋子虽然荒废了,但屋身没有什么大问题,稍微修补一下,打扫出来,住人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既然儿子选了这里,那就是这里了。

  周大叔立刻叫来了下人,一起将这小屋收拾了出来,搭好床铺,支上桌子和书架,将天赐平时的那些书和笔墨纸砚全部都搬了过来。琇書蛧

  平时下人除了送饭以外,都不会过来,就让天赐一个人在这里好好读书。

  照理来说,这也算是一件好事,不管怎样,天赐能有这个决心就是好事。

  可现在是乱世,妖魔鬼怪横行,在村子里,活人多,阳气旺盛,妖魔鬼怪不敢来犯。

  可是这荒郊野外,就他一个活人啊。

  这不,没搬出去几天,就遇到事儿了。

  一开始,是送饭的下人没忍住,告诉了周大叔,说是少爷在那小屋里藏了个姑娘,两个人过上日子了。

  周大叔感到十分疑惑,以为这下人瞎掰呢,这荒山野岭的,哪里去找什么姑娘跟他儿子过日子啊?

  再说了,他儿子他还不知道,那心性纯良着呢,怎么会做这些乱七八糟的事儿呢?

  可一个下人这么说,或许是瞎掰。

  但所有去送饭的下人回来都这么说,那恐怕就是确有其事了。

  周老爷实在纳闷儿,找了个机会自己亲自去看。

  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他儿子屋里还真就藏了一个大姑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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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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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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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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