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乔燕进上官芸的卧室,总是不喜欢敲门,今日听得乔莺说闵尘回来,去了上官芸那时,梁乔燕却是兴冲冲地推开门走了进来。
“真不要脸啊,两人竟然一起洗澡!”
闵尘说道:“夫妇之间,一起洗木桶澡怎么就不要脸了?”
这时,上官屏听到当乔燕的尖叫声之后,却是被惊醒过来,“哇哇”地哭着。
梁乔燕此时也顾不得什么,轻轻抱起小屏儿。
小屏儿看着梁乔燕,呵呵地笑着。
“小屏儿我带去睡了,让你们美一美!”
说着便抱着上官屏走了出去。
闵尘与上官芸相互看着,暧昧地笑了……
……
第二天一大早,阳光明媚,春暖花开。
已是阳春三月,闵尘从前世重生到这大乾,已经有一年多的时间。
想起刚刚重生到闵秀才的身上,带着两个闵尘的记忆,从那赤贫如洗的家开始,一点一点的扩大,越来越富,也带动了几万贫穷的老百姓,可以过着一日三餐的生活,再也不愁吃穿。
“夫君,今日是三月初三,咱们去踏青吧?”就在闵尘沉思的时候,梁乔燕却抱着镶金宝剑,走了进来。
“好啊,夫君,咱们还没有一起去踏过青呢。”梁乔莺也挺着大肚子,说道。
上官芸更是不知踏青为何物,对好奇之事,总是十分感兴趣。
于是,闵尘在三位夫人的催促之下,坐上马车,带着一众护卫,沿着春色,一路游山玩水,好不热闹。
而上山踏青的男男女女也非常多。
闵尘下了马车,便见边上不远处一名男子带着几个漂亮的女人,架着一个烧烤架,正在烤着鸡腿。琇書蛧
闵尘见了,有些好奇,什么时候流行起烧烤了?
“这位兄台,请问这是在烤何物?”
那名男子见闵尘相问,便说道:“这个叫做烧烤,是由大乾最大的上门女婿闵尘闵侯爷发明的。”
闵尘问道:“那闵尘不是没将这个配方公开吗?怎么兄台竟然学会了?”
“这个你就不懂了。”那名男子说道:“闵侯将配方卖给皇家第一大酒店的掌柜邹平之后,邹平便将这个配方印了一万张,每张纸卖十个铜钱。于是,皇城之中,几乎只要是公子哥们,都会烧烤。”
“兄台,能否尝一尝你的烧烤?”闵尘问道。
那名男子看了闵尘身边的三位绝色美女,一名抱着半岁大的小孩,一名肚里怀着胎儿,还有一位手持宝剑,一副生不莫近的样子。
这四人身边,竟然有十几位护卫守着,而这些护卫,太阳穴高高隆起,全是一派内家高手的样子。
男子认定闵尘一定是某家公子哥,带着小妾来踏青来了。
因此,他起了结交之心:“兄台,只管吃,无妨。”
闵尘却也不占便宜,从马车上拿了一瓶闵尘牌窖藏酒,取了两个小酒杯,倒满之后,与那位男子碰了一下,一口而尽。
“兄台真是富家人啊,出门都带着这么贵重的酒。”
“小意思,朋友送的。”闵尘说道。
俩人一边吃着烤鸡翅,一边喝着酒。酒过三巡,两人皆有了一丝醉意。
“兄台,这大乾王朝,自从招了闵侯做驸马之后,皇城周围竟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有了什么变化,我怎么看不出来啊?”闵尘问道。
“哈哈,这你就不懂了吧?”那男子说道:“花桥城最热闹处的那块巨大的广告牌,每一个月,必将换一种新的广告。我记得刚开始时是玻璃厂与诗会的广告,后来,一两银子一个月的招聘广告也出来了。”
“然后,闵尘牌窖藏酒,经过广告,现在一般人都买不到这种酒,只有少数有门路的人才能买得到,而且价格从十两银子涨到了十五两!”
闵尘一听,乖乖!十五两银子,相当于前世七千五百块块。一瓶小小的酒,竟然给炒到了七、八千块钱!
那名男子喝了一口酒,说道:“自从闵侯的玻璃厂、水泥厂、煤炭厂等开了起来之后,就已经带动了将近十万人生存下来。”
“而且,那些打短工的,再也不去打短工了,全都跑到闵侯的工厂里应聘上工,一两银子一个月,不欠,月月到现!这要比打短工三钱银子一个月强了三倍还不止!”
闵尘又将小酒杯倒满:“兄台,你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
“我乃纵横一派甘鹿淳也,平生最喜欢推陈出新,最喜欢计算与算计。兄台知我大名否?”
闵尘说道:“不知。”
甘鹿淳顿时一愣,随后哈哈大笑了起来:“兄台真是世间有趣之人啊。”
随后又举杯与闵尘碰了一下,说道:“兄台,闵侯此举救了大多的贫苦穷人,却惹恼了另外一批人。”
闵尘说道:“是吗?惹恼了谁?”
“当然是天下土地最多的乡绅、富豪以及官员。他们的地没有人种了,无法盘剥那些农民。因此,便怪罪闵侯,说闵侯会妖法,定是妖人。”
闵尘笑了笑,心中说道,这还用问吗?鲍余想要杀他,被闵尘反杀了。
朝廷之中,聂胜使出计谋,被他破解了。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谁怕谁!
聂胜被惠宗皇上强行派去执行收缴刀枪与私兵的任务,表面上会执行,暗地里会使什么诡计,现在还不知道。
而闵尘早就派了细作混入到了聂胜的下人之中,用不了多久,消息便我源源不断的传来。
“只是这一次,闵侯怕是要难过了。”甘鹿淳笑着说道。
闵尘笑了笑,他知道范尚与那个叫做聂胜的,定会想办法让他难过,甚至想置他于死地。
“为何这么说呢?”闵尘却笑着问道:“那闵侯思维严谨,又擅长奇技淫巧,怎么会难过呢?”
甘鹿淳笑了笑,正要说什么,却见梁乔燕提着镶金宝剑,走了过来:“夫君,咱们再往别的地方看看吧。这里玩腻了。”
闵尘歉意地朝着甘鹿淳笑了笑,便上了马车。
甘鹿淳看着闵尘离去,却是呵呵地笑了:“闵侯啊,期待着你有一天能真正的正眼看我!”
在马车上。闵尘说道。
“留一个高手,将那个甘鹿淳盯住,看他到底是什么来头。”
随后闵尘心中想着:甘鹿淳啊甘鹿淳,就算你真是甘露醇,最多也就是圆滑一些罢了,大不了还能润润肠、通通便。
“夫君,要不要我去将他的人头割下来?”梁乔燕说道:“我最讨厌纵横家了,他们总是故作清高,说一些很难懂的话,而且最喜欢使阴招!”
“留着他吧,或许有些用处。”闵尘笑了笑,便坐在马车之内,不再言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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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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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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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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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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