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名重骑兵近了。
梁惠将军叫道:“来者何人?”
重甲从两边分开,一骑从中迈步出来:“三皇子好手段,劫持四万两官银,杀死几十名大内侍卫,违抗圣旨,并在这里私自建军,你已犯了谋逆的重罪!”
“今奉皇上旨意,将三皇子梁惠当场格杀,荡平窝藏钦犯的桃梅坳,将玻璃厂收归皇家资产!”
梁惠将军哈哈大笑:“方总管,你只是我二哥的一条狗,你大概已经得了疯狗病了,连主人要都要咬上一口?”
“你!”方总管气得咬牙:“我就算是条狗,也只是二皇子的狗,和你有什么关系!如今我奉旨杀你,这是你的荣幸!”
“想不到我二哥这么厉害,能下圣旨了。请问,颁发圣旨的太监在哪里?”
“圣旨又在哪里?”
“这就不用你来操心了,你死的时候,将会用圣旨盖着你的尸体的!”
方总管将面罩往下一拉,盖住脸庞,便将刀高高举起:“兄弟们,杀!”
冷不防,一支利箭不知从何处而来,穿过重重空气,在他举手的一瞬间,从重甲下的缝隙之处,重重扎到他的肺里面。
顿时,肺叶里面血液渗出,呼吸之中便是一阵沽沽之声。几秒过后,肺泡之中便全是血液,再也无法给大脑供氧!wWW.ΧìǔΜЬ.CǒΜ
方总管眼一黑,从高头大马上栽下来,就此死去。
闵尘将旗帜挥了几下,顿时,一阵箭雨突然而至。
这次,所有的箭全部对准那些重甲战马。
这些箭非常精准的从重甲的缝隙之处射进马的肉里面。
一千多支箭射向一百匹战马,这些战马哪里能逃得过!甚至,有些战马的眼睛都被利箭射瞎。
马匹不停地倒下,而身披重甲的士兵却从地上爬了起来,举着刀,慢慢地向着梁惠将军逼近。
“准备好了吗?”闵尘对着六十名手持大刀的护卫说道。
“准备好了!”
说着,六十人竟然每人手中都拿着一个玻璃坛,里面装着清澈见底的液体。
“冲上去!”六十名护卫大喊着,举刀便冲了上去。
他们没有着甲,又连续经过二十多天的训练,身手非常灵活。
相反,那些身披重甲的人,在马上优势明显,但是马死了之后,这些重甲便加重了他们的灵活性。
让他们的步履蹒跚,甚至连转身都是一件较难的事。
六十人冲入一百人当中,将手中的玻璃坛子使劲摔在重甲之上,顿时,玻璃瓶破碎,高度酒的香味在那群人之中弥漫。
随后快速退出。
“火箭伺候!”
霎那间,数不清的火箭冒着浓烟,射向人群,高度酒精便在这些人的身上燃烧着。
“啊!”人群之中惨叫之声连绵不绝,被火烧着的人,想跳也跳不动,想将重甲解开,却怎么也解不开。
重甲的温度迅速飙升,甚至烫得皮肤都冒起了烟。
这场火来得快,去得快。只是,这一百人却被烧得面目皆非,很多人还没有死,不住的蠕动着,但是离死不远了。
这是一边倒的屠杀。
本来梁惠认为今天一定是一场殊死的战斗,六十人对一百人,定要死去不少人。
可谁知,闵尘的计谋一出,首先便干掉了他们的战马;然后,浪费了六十坛高度酒精,将这些人活活的烧死!
不过,梁惠将军的六十人之中,还是有人受伤了。毕竟身负重甲的人,都是力大无穷的勇士。
并且经过长时间的训练,哪怕被重甲拖累,却不影响出刀。因此,还是有不少人挨了刀。
十几名受伤的人刚退回,便被医官们用简易的担架抬着往后跑。
没一会,就跑到不远处的一处帐篷之内,立即有人将他们的衣服脱掉,流血不止的刀伤就露了出来。
医官从边上拿了一根木棍塞到伤者的嘴里:“咬着木棍别松口!”
随后,便用酒精将伤口清洗,酒精的刺激,伤口立即疼痛起来,木棍立即咬断。
“啊!疼死我了!”伤者不住的叫喊着,但是也得忍住,因为他明白,这是医官们在救他。
清洗干净之后,便一针一针的缝着伤口。最后盖上敷料。
这个营帐里面此起彼伏的哭喊声,嚎叫声,骂娘声,传得老远。
十几名伤者,全都救下来了。
没有人因为受伤死掉!
闵尘又指挥李太医将大量的金银花、蒲公英、川芎等熬成汤,每人一大碗喝下去,用来预防伤口发炎。
袁太守自始至终,就在山上一处不显眼的位置观察着这场战斗。
他忧心忡忡:“六十名轻甲护卫,面对一百名重甲骑兵,这几乎是不可能战胜的。”
重甲骑兵的优势太大了!不仅速度快,冲击力量巨大,完全防不胜防!
而且重甲从头到脚,护住全身,刀砍不进,枪刺无用!
当时梁惠将军也紧皱眉头,准备血拼到底!
却没想到,闵尘只是轻轻的几句话,就解决了问题:“远程将马射杀,将他们的速度优势给消灭;再用火攻,将他们烧死在重甲之内!”
一千名神箭手,完全不用露面,全是远程打击,便将一百米远的战马全给瘫痪掉!
而用酒精当做燃料,便轻而易举的将一百人全部灭杀!
袁太守的眼睛睁得大大的,完全不敢相信,六十人对一百人,完胜!
仅仅只有十几人受伤,而且受伤的人得到了医官的救治,全部活下来,没有一人死亡!
“完胜,完胜!”
消息一下子就传遍了整个桃梅坳村。
上官芸挺着已经显怀的肚子,和乔莺在玻璃厂里面忐忑的等着。
一听到这个消息,她便像一个小孩子一样,高兴极了,推开门,便要去寻找闵尘。
乔莺对闵尘越来越有兴趣了。
当初拍卖会上,两人站在台上,男的风度翩翩,女的貌美如花。简直就是才子佳人,实为良对。
鉴宝拍卖会没过多久,乔莺竟然也来了桃梅坳当玻璃厂的总管,又和这个帅气的俊逸公子处在一起。
在这里,乔莺听过太多关于闵尘的故事。
秀才当上门女婿、结婚当日救人、挖到人参、救治梁惠三皇子、制作三石大弩、发明玻璃宝镜、设计大破银宵山土匪、此次又将一百重甲骑兵在极短的时间内消灭。
这个闵尘,到底是什么脑子,能有这么多神奇的东西在他的脑袋里!
乔莺对他越来越感兴趣,更想看一看他的脑瓜里面还有多少东西藏着!
更让人害羞的是,上官芸竟然问她喜不喜欢闵尘,如果喜欢的话,就让她做闵尘的二娘子,也就是小妾。
如果换做平常人这样问,乔莺立即一耳光抽了上去,再吩咐人将他打个半死,丢外面喂狗。
但是上官芸这样问的时候,心中竟然有一股异样的感觉生了出来,觉得做闵尘的小妾也不是不可以。
只是家里那个昏了脑袋的父亲,会不会同意这门亲事呢?
乔莺皱了皱眉毛,反正要嫁人,与其嫁一个不理解底细的天子近臣,还不如嫁眼前这个英俊、帅气、高大、睿智的闵尘呢。
这样想着想着,突然发现脸上一阵滚烫,便用小镜子一照,脸上竟然火红一片,甚是迷人!
“哎呀,我这是怎么了,竟然想了这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乔莺心中懊恼地说了自己一顿:“真不要脸!”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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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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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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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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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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