衬衫依旧是最受追捧的,一年四季都可以穿。

  就比如说现在,天气暖和了,女同志将衬衫套在外套里面,或者外边套薄毛衣,里面穿衬衫,领子露在外面。

  大家都这样穿。

  就算衬衫旧了,套在里面也看不出来,但也有弊端,就是露出来的领子太旧了容易泛黄,看着不美观。

  还有男同志不爱干净,衬衣领子脏兮兮的也不雅观。

  不过有可能也不是不爱干净,可能是家里就一件衬衫,做不到一天一换,洗了又干不了,只好硬着头皮一直穿了。

  苏青禾觉得找到了商机。

  她可以让陈玉芹和秦雪梅做假领子。

  前世,假领子曾经风靡全国,也叫节约领,起初在大城市兴起,后来快速流行到小县城。

  据她现在的了解,市里供销社并不见销售节约领,长宁县那样的小县城就更没有。

  抢占先机才能挣到钱。

  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畏手畏脚只能和财富失之交臂,她觉得这个方法可行,一件衬衣的钱就能买好几个假领子,一个星期不重样都没问题。

  就是不能当着外人的面脱外套,多热都得忍着。

  穷则思变,想要美是有代价的,用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利益,假领子能带给人光鲜体面,那就一定会受到追捧。

  苏青禾有点激动,她甚至从假领子思维发散到开办服装厂,七十年代,改革开放的春风还没有吹起,个人不能办厂,但大队可以啊。

  隔壁大队不也办了砖窑厂,工人就是队上的社员,虽说不是正式工,但比趴在地里挣工分强的不是一星半点。

  从另一种层面上来讲,这也算带动大队的经济发展。

  如果能在和平大队开办服装厂,一方面能给大队创收,另一方面还能带动妇女就业。ωωω.χΙυΜЬ.Cǒm

  队上的妇女们,哪个不会做针线活。

  这年代,不会拿针的媳妇都不算好媳妇。

  就算暂时不能办工厂,办个服装加工点也行啊。

  其实她还有一点小私心,加工点办起来,一旦盈利,社员们的日子不仅能更上一层楼,在顾承安的政绩上也是浓墨重彩的一笔。

  她知道自己的男人的愿望,带领着和平大队所有的社员们将日子过得蒸蒸日上。

  她想帮他实现这个愿望。

  一个人富起来不算什么,能带着大家共同致富,才算是真本事。

  想得越多,心潮就越澎湃。

  苏青禾迫不及待地想把自己的想法和顾承安分享。

  而顾水清哪里知道她四嫂心里的宏伟设想,她正专心研究两瓶搽脸油的功效有什么不同,拿不准自己该买哪瓶。

  正犹豫之际,就听见苏青禾大声对售货员说两瓶都要。

  顾水清飞快算起了账,都是高级护肤霜,两瓶一共要两块多,自己手里的钱也不够啊。

  她赶紧拦着开票的售货员。

  “等一下,同志,我要一瓶就好了。”

  售货员早就等得不耐烦了,翻了个白眼,语气里带着不爽:“到底要几瓶?”

  “两瓶!”

  苏青禾没计较售货员的态度,直接直接让她开票,这种售货员她见的多了,要是个个都去计较,还不得气死。

  让她们神气去吧,等到了九十年代,都得下岗。

  站了一辈子柜台,连个一技之长都没有,却养成了狗眼看人低、对人冷冰冰的毛病,以后有的是机会遭受社会的毒打。

  售货员刷刷开票。

  顾水清囊中羞涩,小声嘟囔着买一瓶就够了,要不然她还得向四嫂借钱,苏青禾听到她的话,问道:“你不是两瓶都喜欢吗?”

  “对啊。”

  可是钱包不够鼓啊。

  苏青禾见顾水清那小可怜样,抬手捏了捏她的脸蛋,笑道:“小孩子才做选择呢,成年人两个都要,四嫂给你买,乖。”

  这语气就跟哄小孩似的。

  弄得顾水清更不好意思了,她现在满脑子都是一个想法,四嫂的手香香软软的,比她的脸还软,怪不得把四哥迷得不要不要的。

  买完了护肤品,两人又去看衣服。

  主要是看款式,不过百货商店这些衣服的样式很普通,连顾水清这个外行人都能看出来,她凑到苏青禾耳边小声说:“这些衣服都不怎么好看,不如四嫂你设计的洋气。”

  那是自然,苏青禾有后世眼光的加持,随便把后世的流行款结合当下改动一下,做出来的衣服直接甩现在的衣服几条街。

  要不然怎么那么多的人愿意找陈玉芹做衣服呢。

  当然是有她这个首席设计师在背后源源不断地更新新款。

  在这一点上,她还是有资格骄傲一下的,这也是她有信心把服装加工点办起来的原因之一。

  回归到本质看问题,同样的质量、同样的价格,肯定是款式更好看的那件衣服更受顾客的欢迎。

  两人正小声讨论着,百货商店门口响起了两声滴滴声,是顾承安过来接她们了。

  苏青禾拉着顾水清出去,顾承安打开车门,先将媳妇拉上来,又去拉妹妹,顾水清坐稳后,呼了口气,幸好四哥没把她忘了。

  要是只去拉四嫂,不拉她,那就尴尬了。

  卡车重启动,很快就出了市区,行驶在公路上。

  苏青禾很想将自己的想法和顾承安讨论一下,但有外人在,不太方便说,憋得心里都痒痒的。

  顾承安看她坐立不安的样子,低沉的笑在她耳边绽开:“怎么?屁股坐麻了?”

  他的声音很低,卡车上的噪音又大,他们俩人坐在后排,前面的人根本听不清在说什么。

  所以,顾书记的手就有点肆无忌惮。

  苏青禾只觉得耳边扑来一股温热的气息,夹杂的强烈的男性荷尔蒙,烫得她耳尖一片酥麻。

  刚想抬手把人推远点,男人热烫的大手不知何时移了过来,先是搭在她腿上,继而往后移,最后重重地捏了一把她的臀部。

  这一把,刺激得苏青禾没忍住低呼了一声。

  这狗男人竟然搞偷袭!

  幸好小王在专心开车,副驾驶座上的顾水清在专心看着窗外的风景,两人应该没有听到吧。

  要不然丢人就丢大了。

  就很生气,想报复回去,苏青禾也不用偷摸,正大光明地用力抓了把男人的屁股,然后悲催的发现,硬得跟石头似的,捏不动。

  耳边传来男人低沉愉悦的笑声。

  顾承安拉过媳妇的手轻轻揉了揉,他皮厚,别把媳妇的小嫩手弄疼了,没揉几下,卡车突然猛得停下。

  刹车声急促响起。

  “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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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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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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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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