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着空荡荡的青安小居,虽说许安平常白天也不在,但他心中知晓,这次许安已经离去了。m.χIùmЬ.CǒM
院中的那颗桃树,虽说模样与此前并无变化,但他在眼中看来是一片虚无,这次许安离去,将那颗桃树也带走了。
“相逢一醉是前缘,昼夜散,飘然何处?”。
张兆麟环顾四周,微风轻抚过白衣,孤身一人显得有些萧然,心中五味杂陈,一股心酸入喉来。
眼中神情复杂,好一会轻叹一口气,低声喃喃一句。
“夫子,我们应有再见之日”。
话音落下后,张兆麟摇了摇头不再多想,转身回到屋中收拾自己的行囊,待到行囊收拾完之后,张兆麟离开了一趟青安小居。
许安要走了,他也要走了,整个秋涯镇的百姓还不知道这件事。
秋涯镇并不算大,生活节奏很慢,消息多为口口相传,去到镇上百姓经常围聚闲谈的地方,消息还是很容易传起来的。
半个时辰后,许安走了的消息传遍了整个秋涯镇,刚开始人们不是很相信,毕竟许安年岁这么大,还能去哪里?
可当张兆麟说出他也要走的时候,人们恍恍惚惚这才相信,许安真的又走了,而且张兆麟也要走了......
怪不得两个月前,镇上的学塾新来了一位教书夫子,原来张兆麟也早就计划好要走了。
“许夫子本就不是凡人,怎可能在这秋涯镇待着”。
许安走了的消息后传开后,唯有医馆的封大夫轻叹一口气,知晓这其中的缘由。
三年前的那一晚,他可是历历在目,原本都已经没了呼吸的秀贤,硬生生被许安救回来了。
救回秀贤之后,医馆还来了一位乞丐,说事情并未结束,随后许安让他去医馆二楼待着,紧接着半夜更传来厉鬼尖吼。
他的两个徒弟直接吓晕过去,他也险些吓晕过去。
那一夜过后,虽然许安并未说什么,但他知晓许安并非是普通的凡俗教书夫子。
这件事他从未与人说过,毕竟这是许安的秘密。
“兴许那教书的张夫子,也不是凡人了”。
封大夫心中如是想到,张兆麟与许安关系最近,甚至住在青安小居三年,许安这次回来,定然有什么不寻常的事发生。
仙凡有别,难得许安能在秋涯镇住下几十年。
......
张兆麟去镇上,除了告知许安与他要走的消息,还在镇上买了一匹马,此去行路不知多远,唯有骏马代足。
三年来,张兆麟在镇上的名声很不错,得知张兆麟要走后,镇上的百姓卖给张兆麟一匹不错的马。
镇上也有许多人甚是不舍张兆麟离去,可张兆麟执意要走,总不能强行将其留下,只能于秋涯镇外送行。
待到黄昏时分,秋涯镇外的羊肠小道上,有一位白衣男子骑着骏马行路。
日斜西头,夕阳染红半边天,回过头去望一望,所处的位置恰好能瞧见秋涯镇全貌。
“怪不得夫子喜欢悄无声息的走,这般离别真是让人受不了”。
张兆麟低声喃喃一句,给他送行的人可是不在少数,百般挽留与嘱咐,还有人送些吃的,让他在路上吃。
“夫子,大义不是公正之士的代名词,是落字无悔的信念!”。
说话间,张兆麟眼神满是坚毅的神色,紧了紧身上穿的衣服。
“啪...啪...啪...”。
随着几道声音传出,张兆麟挥动手中的马鞭,骏马开始奔驰在羊肠小道上,天黑前他要去寻找一处住处。
浩荡离愁白日斜,吟鞭东指即天涯。
黄昏的斜阳映照出张兆麟的影子,将其拉的很远很远,一袭白衣,持鞭纵马行天涯。
这次离开要去哪里,张兆麟并不知晓,具体要做些什么,张兆麟也并不是很清楚。
但就像许安对他说的那样,先上路,要做什么事情,要去哪里,要走多远,路上在想。
若是一直想自己要去哪里,要做什么,那便会一直困在原地。
就像是渔夫出船前,并不知鱼在哪里,但他们还是选择了出发。
......
秋涯镇不过是一处平凡的小镇,却出了许多不平凡的人。
几十年细数下来,出了不少举人,进士,更是出了第一位三元及第的状元,鹤修云。
二十年后又出了一位张重楼,这在大周可谓是史无前例。
这些个文人给小镇上的百姓,带来许多茶余饭后的谈资。
待到第二天来临,秋涯镇青安小居的桃树忽然消失了,人们这才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许安或许才是那个最不平凡的人。
“怪不得许夫子如此年纪,还能上山采药,还能云游大周”。
“怪不得许夫子此生未有妻儿老小,原来许夫子并非是凡人”。
“许夫子走后,张夫子跟着一起走了,兴许张夫子也并非凡人”。
秋涯镇的百姓口中如是谈论道。
青安小居的桃树可是十分不寻常,三年前被雷劈死后,一夜又开满了桃花。
那一年的桃子张兆麟分给了秋涯镇的百姓,他们从未吃过如此好吃的桃子。
后来的三年,桃树上的果子好像就没减少过,每当有人路过,想吃桃子了,便会给张兆麟要一个。
直到今年冬天,其余桃树都无绿叶,好似枯枝的时候,唯有青安小居的桃树满树绿叶,桃子挂枝。
此前人们还在想着,许安这次离开,有可能像三年前那样,说不定什么时候就回来了。
当他们看到青安小居的桃树消失的时候,这才明白过来,许安不会在回来了。
“或许张夫子得了许夫子的机缘,如此一想,怪不得不愿在秋涯镇安家”。
“想想也正常,如此有才能的一个人,怎会安于平凡”。
“没了许夫子与张夫子,秋涯镇不知能不能出状元了,兴许出个举人都难”。
除了许安,镇上的百姓也在讨论张兆麟。
三年来,镇上适婚的女子只要是找夫君,第一个找的就是张兆麟,问其愿不愿意。
如今张兆麟走了,这些女子也都明白过来,张兆麟从一开始就不可能娶她们。
有很多人一辈子都没出过秋涯镇,见识过何为青年才俊后,再看镇上的同龄人有些黯然失色。
但一切都好似黄粱一梦,梦醒之后,许安走了,张兆麟也走了,空留下一段段人们口中谈论的佳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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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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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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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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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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