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洛玉风那次,他辅助居多,并未出手主导,洛玉风主要靠的是自己的悟性,得以引入星辰之力。
“离开这么久,不知我那桃树怎么样了,还有兆麟,不知他离开秋涯镇没有”。
稍稍喘息一下,许安脑中回想起泗水县,那处县城虽小,但承载了他几十年的回忆。
特别是秋涯镇,每一寸土地都有他走过的痕迹,那是他土生土长的地方。
“如今三年之约已到,或许我该回去看一看了”。
许安低声喃喃一句,他离开的时候和张兆麟说过,三年后他会回来一趟,若是三年没回去,兴许便不会再回去了。
如今成功渡过死劫,自己改了自己的命数,他是时候该回去看看了。
“三年不见,我倒是好奇有什么变化”。
想到这里,许安心中有些迫不及待的想回秋涯镇,如今自己成为真仙,是否可以让自己的桃树化灵。
三年过去了,张兆麟怎么样了?秋涯镇的百姓如何了?不知封大夫是否还在行医?
“呼呼呼......”。
许安一挥手,空中有巽卦一闪而逝,挟裹着巽风离开此地,朝着秋涯镇赶去。
......
翌日清晨,日上三杆之时,秋涯镇八月的天气虽然热,但也不是燥热难忍。
有一条细狭的路从泗水县通往秋涯镇,这条路马车难以通行,来往的行人也甚少,唯有知了鸣夏声不绝于耳。
“呼呼呼......”。
待到一缕清风吹过,草木一阵垂头摇曳,突兀的出现一道白衫鹤发的身影。
“一晃过了三年,看起来倒是没什么变化”。
微风拂动许安的一身白衫,深邃的双目看向远处的秋涯镇,眼中满是怀念的神色。
三年时间说短不短,说长也不长,可这三年他经历了太多事,再次回忆起秋涯镇的平凡,竟有种恍然隔世的感觉。
“许安,你可还没老,怎得就开始感怀春秋了?”。
想到这里,许安砸了砸嘴,对于修士来说,八十三岁真的很小,特别是寿元高达万年的仙人。
可对于一个凡俗之人而言,八十三岁已经半截身子入土了,实打实的长者。
“想这些做何事?估计没人信我修行多久,长者就长者吧”。
许安笑着摇了摇头,迈着步子走在这条熟悉的路上,并未用什么法门,好似一个凡俗之人走向秋涯镇。
时不时提起五行葫芦喝一口酒,难得忘了自己身上背负的压力,乐得自在。
......
在秋涯镇这种偏僻的小镇,务农经商都没有什么出路,世界并非是公平的,就连读书都不是公平的。
书生想要翻身,唯有十年寒窗,夏练三伏,冬练三九,然后通过科考改变自己的命运。
寻常读书人若能考得举人,便是不得了的事,若是会士,那可谓是光宗耀祖,在县城都有一席之地。
若是考得进士,在寻常百姓家,甚至能把族谱撕了,从进士这一页开始写。琇書網
至于状元,榜眼,探花,寻常人更是想都不敢想。
可就是这个偏僻的小镇,出过两位三元及第的状元,这也激励了镇上的少年,更加渴望通过寒窗苦读改变自己的命运。
于是乎,即使是八月天气炎热,镇上的学塾依然开办,数十个年龄不一的学生求学于此。
......
天空白日放晴,微风拂过杨柳树,清风中掺杂着朗朗书声传出甚远,听者心旷神怡,有种异样的安宁。
“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学塾内,有一位身穿白衣,头扎发带,手持书册的年轻教书夫子,朗读着书中的内容。
其声音温润入三月春风,教学塾的学生识问短句,懂得道理。
“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数十位年岁不一的学生,开口跟着教书夫子朗读书中的内容,这些镇上的学生有男有女,小的不足十岁,大的有十三四岁。
而有些年岁大一些的女子,常常偷偷看一眼教书夫子。
对于这种事,年轻的教书夫子也没什么办法,只得故意咳嗽几声,提醒那些走神的学生,看该看的地方。
这也怪不得那些女学生,这位教书夫子长的剑眉星目,气宇轩昂,相貌一表堂堂,正是代替许安教书的张兆麟。
“三年时间已过,不知夫子身处何方?”。
张兆麟听着朗朗的读书声,透过学塾的窗户望向外面,心中思绪飘向远方。
他记得许安曾经说过,三年是一关,三年后若是许安回来了,那便回来了,若是过了三年未回来,兴许就不会回来了。
趁着张兆麟望向窗外发呆时,有女学生看着张兆麟的侧脸发愣。
“咳咳!记得读书,休要走神”。
张兆麟回过神来,咳嗽两声,点醒那些发愣的女学生,最大的女子足有十三岁,这个年岁可不小。
若是在大一些,到了十四,五岁,已经到了结婚生子的年纪了。
偷看被发现后,那些女子脸色有些羞红,做贼似的收回眼神。
“或许我并不适合教书”。
张兆麟看着自己手中的书册,眉头微微皱起,口中低声喃喃一句。
他自从每日勤学苦练太极拳后,精气神逐渐变好,皮肤与气质发生了极大的蜕变,长相确实好看不少。
时常有人家想和他结亲说媒,尽管他一而再,再而三的说自己暂时不想娶妻生子。
可镇上的人就当没听见一样,时不时的来敲他的门,争着想给他说一门亲事。
而在学塾教书的时候,也是十分不便,尽管他严厉起来,那些学生都很怕他。
但一些年岁稍大的女学生看他时,还是总容易走神。
“夫子,我该走还是该留?”。
张兆麟攥紧手中的书册,随后轻叹一口气,这本书册是他自己写的,书封上有两字《论语》。
(现在是二月十五日零点,祝各位读者度过一个愉快的情人节,可是我情人节是在电脑前码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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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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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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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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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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