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平行世界的音乐之神>第101章 一夜过后
  随着这一首歌的结束,网上再次的炸开,一直占据热门话题第一的#飞鸟现身#,被另一条#飞鸟兰亭序#挤了下去,网友们也在热烈的讨论着。

  “天啊,我听到了什么?这到底是古曲,还是流行乐,或者......两者兼具?”

  “我拖进度条反复听了几遍,可以确定的是,这首《兰亭序》是在流行乐的底子上,加入了华夏的传统乐器,再配上古色古香的歌词,才达到了这样的效果。”

  “好像很厉害的样子......不太懂,我只知道这首歌不仅好听,而且它是属于我们华夏的风格,是属于我们自己的音乐。”

  “不管了,从今天起,我就是飞鸟.....是陆云的脑残粉!等一个录音版,我要把它收进歌单。”

  “你们都只听歌吗,有没有注意陆云的造型,这身汉服穿在身上,真是太帅了!”

  “对啊,以前的小鲜肉造型,不是西装现代化,就是很娘的中性风。陆云这一身,可谓是真正的古装美男。”

  “我宣布陆云就是我老公了,快来拍戏吧~~现在的古装偶像剧啊,遍地丑男......没有你我不看。”

  “老公+1”,“老公+2”

  “我是男的,就不喊老公了.....铁粉+1。”

  “你们看,薛潜的微博更新了乐评!他说这是结合古典和现代乐器的‘中国风’歌曲,陆云是开山鼻祖,还说他会在华语乐坛掀起一阵飓风呢。”

  “可惜这首歌出晚了,不然啊,陆云又多了一首挤进金曲里的歌。”

  这是一个疯狂的夜晚,一场狂欢过后,生活还在继续。

  只是对陆云来说,那种平静低调的人生,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唔,几点了?”

  陆云的意识慢慢回归,感受着柔软的大床,嘴里嘟囔着睁开了眼睛。

  “十一点了哦”,一个甜润悦耳的声音响起。

  “哦,好久没睡得这么舒爽了。平时的我啊,都是6点起床的”,他坐起身子,伸了一个意犹未尽的懒腰。

  “等等,欣笛?你怎么在这,难道昨晚......我做了什么?”

  女孩一听,就扭过头去不看他,娇嗔道,“你倒是想,昨天你喝了那么多,回来倒头就睡......后来,大家也都各自回房休息了。”

  “对,我想起来了。颁奖之后的酒会上,罗俊杰拉着我喝酒,我就随便来了几杯。结果那些人,一个个的都过来找我敬酒。”

  陆云敲了敲自己的额头,继续说着,“我本来真不想喝的。不过他们都是业内有名有姓的人物,也不好薄了谁的面子......最后就成这样了。”m.xiumb.com

  陆云低头看了一眼羞涩又娇媚的女孩,右手勾过香肩,就将她揽在怀中。

  王欣笛抬头瞪了他一眼,红着脸将头靠在他胸前,小声说道

  “嗯,早上九点我过来敲门,看你还没起。我有点担心,找前台拿钥匙就进来了。看你睡得香,就没吵你。”

  “哎,谁能想到,昨天在红毯上闪闪发亮的欣笛女神,现在像个温柔的小媳妇一样在我怀里,嘿嘿嘿......”

  “我什么时候成你的小媳......不和你说了啦,你快起床。”

  女孩挣扎了一下,从床上站起身走到了门口,回头偷看了一眼后,离开房间关上了门。

  陆云跳下了床,穿好衣服就开始了洗漱。之后,他打开手机开始上网,很快就看见一个挂在前排的评论文章。

  腾训网娱乐:《最大的赢家,传奇的开始》

  “昨晚在魔都大剧院举办的金曲奖,星光熠熠,精彩纷呈。在这场听觉和视觉的双重盛宴上,大众的焦点,却都放在了一位年轻人身上。

  他的大名是飞鸟,他的本名叫陆云。在这样一场与五大娱乐公司,众多前辈的竞争中,他成功摘下了三十首年度金曲中的五个席位。此外,还获得了最佳新晋音乐人奖和最佳编曲奖。

  在昨夜陆云一曲《兰亭序》的惊艳表演之后,小编连夜查到了他的个人资料。原来,他是来自江城音乐学院,作曲系大二的学生,目前还处在一边在校学习,一边兼职工作的状态。

  值得注意的是,昨晚来自创星娱乐的几位歌手中,大多数的获奖曲目都出自他之手。可以说,是他以一己之力,托起了这半年来创星的上升势头。

  不得不讲,在这横空出世的半年时间里,他就完成了许多音乐人一生都没能达到的目标,让无数前辈们黯然失色。

  这样的成绩,已经是一段小小的传奇了。但是我们更希望,属于他真正的传奇,才刚刚开始。”

  陆云看完,躺在沙发上就一动也不想动。这样指名道姓的露骨夸奖,让他感到有些不适应......当然,爽还是很爽的。

  不一会儿,门被推开了,王欣笛拎着一袋早餐进来,说道

  “你饿坏了吧,先随便吃点。还有一个小时就该吃午饭了。”

  陆云走上前,女孩却低着头不看他,把袋子放在桌上,就转身出去了。

  他一边吃着,嘴角带笑,心想,“真是越来越温柔贤淑了。这位啊,是我预定的未来老婆,谁也别想抢走。”

  中午,几人聚在文姐房间内的餐桌上,一位服务员推着餐车过来,将一盘盘菜肴端上桌子,王欣笛接过饭锅,用她雪白的小手为每个人盛着饭。

  “哇,真香!都不用你们喊,我闻着味就过来了。”

  郑宇然探头探脑的进门,陆云招呼道,“自己搬椅子,喏,坐这儿。”

  “欣笛姐真是越来越贤惠了”,郑宇然笑道,“这以后要是忙起来,可能半年都见不上一面,陆哥他啊,怕是要舍不得了,以后做梦能天天梦到。”

  陆云白了他一眼,“少说几句没人把你当哑巴,快吃你的吧。”

  王欣笛偷偷笑着,眼睛成了月牙形状,“是吗,原来我的魅力有这么大呀。”

  “那是当然,你们上网去看看,到处都是喊着‘欣笛老婆’,‘陆云老公’的粉丝”,郑宇然夹了一筷子菜,“你们现在的微博粉丝数,都超过了500万,我昨晚查的。”

  坐在中间的文姐说话了,“好了,今天大家休息一天,明天是例行的记者会采访,你们都要参加。后天呢,我们去东方明珠塔和外滩转转。”

  “太好啦,我早就想去东方明珠的观光长廊看看了,还有旋转餐厅,一定要吃个痛快。”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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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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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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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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