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衙门欢乐多>第一五七章 出发寻银
  文翊成功气走了盛凌风,转头都还没教训常云乐就见她举起双手,一脸正色宣布,“我要去帮你找贡银!”

  “不行!”

  文翊正张嘴还没把拒绝的话说出来,常云欢就坚决制止了她,“你是个女孩子……”

  “噢!大哥你惨了,我要告诉娘你歧视女性,看不起你妹妹我!另外,皇上可是刚刚封我做了女官,你否定我就等于否定皇上,哼哼……”常云乐也是会先发制人的,弯了眉眼笑得很是得意。

  要说这个家最崇拜方柔的人非常云欢莫属,一时口误后本就心虚,再被常云乐逮着小辫子一威胁顿时就面红耳赤,“你别去打扰娘,我说错了还不成。”

  “光是认错可不行!你还得去让娘同意我去两界镇帮文翊找贡银。”

  常云乐眸子明亮如水,偏偏种种情绪都要表现在里头,此时闪耀着狡黠之光,让文翊看得目不转睛,都舍不得出言打断。

  “好,呃不行!”常云乐真的很聪明,完全抓住了哥哥的软肋。常云欢下意识就点头答应,末了才发现自己上当,匆匆摆手拒绝,“再半个月就是你成亲的日子了,你休想出门!他是镇南侯,身边会少了能人异士吗!你去能帮上什么忙?”

  “大哥,成亲的事不是已经有人全盘包干了吗,难道你还指望我能绣嫁衣不成?放心,这个相公是我自己挑的又不是杨旭,不会像之前和你商量的那样在成亲当天逃婚的。再说了,皇上封给我的官就是给文翊他做常侍的啊!什么是‘常侍’?阿安说那就是经常侍候在身边可以跟着上公堂下乡镇的人,有品级的能人异士之一。”常云乐得意得插起了腰肢,就差没身后长个尾巴摇啊摇了。

  文翊在旁边心中暗自庆幸,幸好自己即便是早就打定主意娶她回家也没太过激进,要不然成亲当日没新娘才让人看笑话了呢。

  常云欢节节败退,但依然在负偶顽抗,“爹快上任做益县县令了,你要成亲家里肯定很多上门随礼的。娘在坐月子不能见风,阿安又太小,要是有个女眷来都没人接待。”

  “大哥啊,你不提这一茬我还忘了!咱们在益县县城根本没几个亲戚朋友,上门随礼的也不过那么几家,有秦婶和王嫂帮忙肯定能搞定。最重要的是我成亲的事情是不是赶紧通知下老家的亲戚啊?这不正好,我反正要去两界镇的,顺便把客给请了不就行了。”

  常云乐说得太对了,常云欢已是无言以对。眼角余光瞧见一旁看热闹的文翊嘴角都快咧到耳根去了心中更是一阵羞窘,指着文翊问,“你……你难道准许你未来侯夫人出门抛头露面?还和别的男人一起爬山涉水找什么贡银?”

  终于把烫手山芋甩出去,常云欢胸中那口郁气缓缓吐出来,整个人神清气爽。他就不信有哪个男人有这个雅量!

  可事实告诉他,文翊便有这份胸襟和雅量!几乎是常云欢话音刚刚落下,文翊便连连点头,“为何不准许?阿乐她不喜欢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生活,只要有我陪着,她愿意去哪就去哪。”

  常云乐笑得更得意了,看向文翊的眼神多了甜甜的幸福感,“酸书呆,你对我真好。”琇書網

  “你可是我夫人,不对你好还能对谁好!”文翊也回视她,嘴角微扬。

  两个人就那么浓情蜜意互相看着,四目相对中好似有电流通过滋滋作响。此时此刻,常云欢觉得自己好像就是娘亲形容的那种“单身狗”,吃了一嘴的狗粮,几乎想要自戳双目。

  最令人气愤的这两人对视了半天看起来越来越黏糊,竟然好像忽视了他的存在,忍不住重重咳嗽了两声,“阿乐,你的意思是咱们家的人对你就不好了?”

  “是啊,就你对我最不好。”和文翊对视的时候常云乐就会情不自禁想起他的亲吻和触碰来,伸手捂了下发烫的脸颊,回答得漫不经心,“你看你都不准我去两界镇。”

  “……”常云欢感觉身体被掏空,摆了摆手,“好吧,我不管你了。只要你能说动娘同意我没意见。”

  “耶,大哥你最好了!”常云乐是知道自己娘性子的,对孩子都很宽容,而且她跟着文翊身边还带着清风,又打着回两界镇请客的旗号,一定能够成行的!兴奋之下轻轻抱了常云欢一下,飞快往后院方柔房间跑去,她迫不及待要出门了。

  常云乐不知道在她离开后文翊俊脸拉得有多长,盯着常云欢身上被她抱过的地方一阵阵的默念心经才按捺下揍常云欢一顿的想法,转身出门吩咐水生准备出门。

  常云乐想亲自找到贡银,因为这是对她做益县衙役的一个交代,也是对她经手的第一个案子彻底结案。方柔特别理解这个想法,若不是她坐月子实在出不了门她都想跟着去两界镇帮常云乐一起找贡银。于是,常云乐很顺利得到了方柔许可,乐颠颠地对郁闷的常云欢挥手,欢欢乐乐坐上了文翊准备的宽敞又舒适的华丽马车。

  因为常云乐还要去老宅请客,文翊便准备了两辆马车。前面是他和常云欢坐的,后面是水生和清风准夫妻俩带着一堆礼物,马车周围时不时还有骑马的侍卫一闪而过,这排场沿路不知道得来了多少人艳羡的眼神。

  刚开始常云乐都还攀着窗子往外看,望见熟悉面孔还对人礼貌笑一笑,可换来的是对方受宠若惊继而惊慌失措的反应,才刚过了梨花坪她就放下帘子失望地坐回了远处。

  “真是没意思,我就不能出去骑马吗?”常云乐翻找了下马车后头百宝格,找到了一个坚果盒子,咔擦咔擦开始啃。

  文翊其实一路上都挺委屈的。一是盛凌风求婚常云乐竟然没第一时间告诉他已经和自己订婚;二纯属是文翊自己私心作祟,即便常云欢是亲哥哥他都不愿常云乐和他过于接近。可常云乐斗败了常云欢后又恢复了看不懂脸色的单纯性子,竟然一点都没发现文翊很安静,也没笑过。

  “咦,你怎么不理我啊?”

  文翊想感谢老天,常云乐终于发现他在生气了。谁知道常云乐接下来一句话再次让他饱受打击!

  “哦,我知道了,你一定是在担心找不到贡银吧。放心,杨家庄子就那么点地方,那么多银子不会凭空消失的,有我出马一定能找到的。”常云乐觉得自己真的太善解人意了,文翊不说话她都能知道他担心什么。得意之下坐到文翊身边拍了拍他肩膀以资鼓励。

  好吧,文翊只能深呼吸一次,扯了扯嘴角,“多谢。”

  “不用谢,这些都是我应该做的。谁叫皇上要封我做女官呢!”常云乐翘起二郎腿,还抖了抖,并夸赞道:“你从哪找到清风这么厉害的丫鬟啊?会武功能算账还能改衣裳,你看她给我改的这衣裳多合适啊,既有女装的漂亮又不妨碍行动,吃东西还不会弄脏衣袖和前襟。”

  一边说着,常云乐一边抬手拂过胸前衣襟,一不小心便将衣服压向了身体露出高高隆起的曲线。

  “的确不错。”文翊目光盯着那处喉结动了动,多说了两个字。清风前几天就按照文翊的意思帮常云乐改了两套出门换洗的衣物,颜色一套浅蓝一套湖蓝,式样既有女装的飘逸柔美又有男装的挺拔洒脱,最重要的是上衣多做了前襟很好遮挡了女性曲线,不会像大齐朝一般的女装让人将身材一览无余。

  “吃这个。”看常云乐吃东西专心,文翊伸手取了最角落一个食盒,取出来个小孩巴掌大的金黄饼子。

  “红糖锅盔!我最喜欢吃锅盔了。”常云乐最喜欢吃的东西实在太多,但被益县人称为“锅盔”的的确是她提到频率最多的食物。

  接过锅盔,常云乐一口咬下去半个,立刻“啊”地叫了声,继而张口猛扇风,“等么似叶的?”(怎么是热的?)

  “烫就赶紧吐出来。这个格子是铁制的,底下有夹层放着木炭,所以里面的东西短时间不会冷;冬天时候还能取暖,热食物。”文翊简单解释了下,忍不住伸手抹了下常云乐下巴,“这里,沾到糖了。”

  常云乐多珍惜食物的人啊!哪里会把如此美味的东西扔掉,就像生怕文翊抢她的似的又一口直接将剩下的半个全给吃了,即便是烫得不断唏嘘也在所不辞。但也因为这个动作,更多的红糖从唇边溢出,一滴悄无声息落在了她胸前衣襟上。

  文翊眸色更深了!小腹热流蹿过,喉间干渴饥饿,盯着常云乐的眼神越发深幽。

  “你怎么这么盯着我?这锅盔这么小,你拿出来给我我当然不客气了,难道你还想和我分不成!”常云乐声音都拔高了两度,没想到文翊是这种小气的人。

  锅盔还真是文翊故意拿给常云乐吃的,因为他想要给自己找一个“惩罚”傻姑娘的完美契机。就像现在,他伸手搂着常云乐腰肢将人直接拉入怀中,嘴唇印上常云乐嘴角的红糖。

  “我也饿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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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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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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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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