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的人把亲生女儿找到,对不起亲生女儿,所以把知瑶塞进上山下乡的知青名单里面,让她建设新农村,这辈子都不要回城。
这样就避免见到她觉得对不起亲女儿的尴尬。
而且,亲女儿也不想见到知瑶,就想让她在农村里面干活,谁让她偷了她20多年的富贵人生!她才是穷乡下人,就应该在乡里过苦日子,喂猪去吧她!
她被派到乡下来,过了一顿苦日子,那个李家真的千金发现,家里的爸爸,哥哥还有姐姐都喜欢知瑶,老是偷偷摸摸下乡接济她。
她天天提心吊胆做噩梦,怕她回去城里跟她抢千金小姐的身份,手伸到乡下来了。
让她跟村里最穷的男人陆江睡在一张床,让人来抓奸,她的意图就是让她不要再回城了,留在这里结婚生子,肯定过不去。
她跟陆江睡在一起,这个年代发生这么羞耻的事情,要是说没有关系还这么乱搞,肯定会被判刑,说乱搞男女关系,耍流氓罪,名声也会败坏。
两个人百口莫辩,只能说两个人处对象,最后结婚。
她就真的一直留在这里,结婚的知青哪怕高考恢复后,也没办法回城了。
不过结婚后的日子并不像她想的这么艰难,在这里老死一辈子,结婚后的陆江带着周知瑶离开乡下,去城里打工。
他从倒卖做到小商贩,再到后面开小店,开工厂,开公司,越来越有钱。
知瑶跟着他打拼,虽然没有爱情,但是结婚后也是感情,从苦日子过来的,一路当上了阔太太。
陆江发家有钱后,对她也挺好,家里她来打理,钱归她管。
陆江费尽功夫,让她考上大学,读了自己喜欢的医科。
只不过陆江经常不在家,因为他应酬忙,她就心思在孩子们的身上,不管陆江了,这么多年,虽然两个人没什么感情,但是一路走来也是相近如宾。
如果不是死前看到他写的那封信,真的也不知道这个闷油瓶,喜欢了她这么多年。
而她……何尝不是呢,在乡下的时候,他帮助她,一路很苦,却没有让她过过一天苦日子,哪怕自己饿的只有一碗粥,也只给她喝,他宁愿自己饿也不会亏待她。
他宠她,宠的不行,她早就对他上心,喜欢了,只是他不知道而已。
两个人就这么遗憾的错过一辈子的心思,死之前,陆江还以为她喜欢的人是他那个早就死了的好兄弟呢!
她也不知道怎么误会喜欢上他的那个好兄弟。
他的好兄弟陈晖对她有意思,但是她已经明确拒绝过他了,但是陈晖一直追她,老是纠缠不休,所以,村里的人都觉得他们两个在处对象,但是有一天,陈晖上山挖草药,山泥倾泻,他被砸死了。
在陆江的眼里,觉得是陈晖死了,她才跟他不小心睡一起的吧,可能以为她把他当成陈晖了,都没有察觉是被那个真千金陷害。
……
周知瑶一路的跑,一路的回想了这么些年两个人的点点滴滴,上天既然给了她一次重新来的机会,那就是为了让她弥补两个人错过的一切。
她跟陆江两个人结婚这么多年,还生了两个孩子,她怎么可能对他没有感情,没有感情就不会给他生儿育女。
明明很早之前就互相喜欢对方,但谁都不说,就这么错过了。
这次重新来一次的机会,她不会这么错过了,要趁早就跟他在一起。
她一路的跑到了陆江的家里,气喘吁吁的,她累的不行。
身子从小就被娇生惯养着,还是挺娇气的,跑了这么一会儿就受不了了,趴在他家栏杆上面休息。
想找他说话。
但是没看到他。
就在这时,有人喊她:“周知青。”
周知瑶听到声音转身,陈晖扛着锄头看着他,看到是她后,乐的不行,还有些不好意思,笑着问她:“周知青,你是来找我的吗?”
周知青转过来之后,眼睛一直盯着他身后的陆江。
是他,年轻时候的他。
上辈子这个时候她还不怎么跟他熟悉,两个人直到不小心睡在一起之前也没怎么说过几句话。
主要是陆江是个闷油瓶还是个糙汉子,不怎么跟女生聊天,大家也怕他,主要是他不说话,性格腼腆那种。
婚后跟周知瑶那什么,都会脸红,不好意思,两个人还是契合了很久才……习惯了。
周知瑶眼神盯着陆江看,他们两个都去附近的山头上挖草药了,刚回来,所以两个人身上都扛着一个锄头,浑身脏兮兮的。
大概是知道这是他未来的男人,怎么看怎么好看,身上带着一股吸引人的魅力。
周知瑶看着他都出神了,虽然脏兮兮的,但是那张脸,着实是好看的脸,棱角分明,浓眉大眼,立体感强,眼窝还挺深邃,她觉得,后世有个形容词,说什么建模脸,就是形容他年轻时候的脸。
陆江也注意到他的眼神了,一直直勾勾的盯着他看,谁看的都会有些吃惊,
他收敛了表情进去。
陈晖看着周知瑶一直盯着陆江看的样子,有些不高兴,他觉得,周知青应该是喜欢自己的,毕竟这些日子都是自己去帮她的忙,帮她干农活,她不喜欢他,还能喜欢谁?
他就喜欢这么俊俏的姑娘,还是从城里出来的,一看就是给他当媳妇儿的!
他有些紧张,手心出汗,他揉着衣服,喊了她:“周知青,你是来找我的吧,怎么了?有什么事情是不是农活干不了?你要是干不了的话,就把农活放着,等一下我收拾好了,我就去帮你。”
知瑶的眼睛一直盯着陆江看,直到他进去了,这才回过神来,看着陈晖说:“不是,陈晖,你误会了,我不是来找你的,我是找陆江的,不过,陈晖,我的确是有事情要跟你说,你以后不要再给我干活了。我之前就已经跟你说了,不需要你给我干活,我自己能干,我们没什么关系,男女授受不亲,你这样会让别人误会的,我话已经说完了,我就先走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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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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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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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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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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