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说落日的地方是天涯,可是目极天涯却不见家的影子,已经怨恨青山的重重阻隔,而青山又被层层的暮云遮掩,可见障碍之多!充分展现出对家乡强烈的思念,真是厉害!”冉茂山见到米衡吃瘪,现在看到司马解元站出来作诗,作出来的诗很不错,他也跟着附和起来,满脸赞赏。
司马解元脸上带着傲然,他双眼扫过众人,笑了笑,摇了摇扇子,道:“在下也只是抛砖引玉,接下来就请诸位表演吧!”
王焕之站起身来,见到无人作诗,当即开口道:“江水三千里,家书十五行。行行无别语,只道早还乡。”
“很不错!”
不少人听到王焕之这么快,也跟着作出来思乡的诗,听起来直白易懂,却每个字都深入人心,也是一首不可多得的好诗。
只是和司马解元刚才那首诗比起来,差了点韵味,显得太过于简单,辞藻也不够华丽,略差一些。
众人都很清楚,司马解元刚才的那首诗很好,他们现在作诗,就必须要超越司马解元,否则,就显得技不如人。
故而,不少人内心里面虽然都想出来诗词,却不敢贸然的念出来,都在等待其他的人跟王焕之一样,站出来。
司马竹略微皱了皱眉头,他抿了一口茶,清了清嗓子,道:“老朽也作诗一首,还请诸位欣赏!”
“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司马竹摇头晃脑,神色间带着悲伤,忍不住看向远处的夕阳,红霞满天,他们却身处大宋皇朝,免不了对大晋皇朝的思念。
“司马竹不愧大晋皇朝翰林院大学士,寥寥数语,将冬季的场景,就给描绘出来,令人感到悲凉。”
苏鹏略微点点头,不过若是三首诗比起来,依旧是司马解元的那首诗,韵味最足,思乡的味道最强烈。
司马竹抬起头看向苏晨,双手抱拳:“早就听闻苏家主文采飞扬,年轻时候笔墨颇多,想必趁着今日的场景,就让我等开开眼界吧!”
“苏家主好久都没有佳作,不知道还能不能作诗?”不少人都窃窃私语,苏晨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有流传出来诗词了。
苏晨身为南郡苏家的家主,也是本次文坛盛会的东道主,他很清楚今日若是不赋诗一首,就显得有些丢人。
他们苏家屹立南郡多年,读书人众多,都以他们苏家为榜样,他身为家主,自然是要维护苏家的名声。
只见他走上前数步,略微抱拳,笑了笑:“苏某多年未曾作诗,今日就借着这个机会,给大家献丑了!”
“谈到思乡,苏某十二岁踏入大宋皇朝金陵学院求学,一直都不知道何为故乡,也不知道思乡的滋味。”
“一直到苏某十七岁那年,我与当今的东阳君马东阳,攀登山峰,眺望远方,当时的画面历历在目。”
“海畔尖山似剑芒,秋来处处割愁肠。若为化得身千亿,散上峰头望故乡。”苏晨爽朗的声音响起,浑身弥漫着浩然之气,大宗师的气势若隐若现的爆发出来,周围的众人感受到那股气息,宛若真的感受到万千剑芒,散落天地间。m.χIùmЬ.CǒM
啪!啪!啪!
“好诗!好诗!真是好诗!”
众人感受到苏晨的气息,都忍不住发出赞扬声。
司马竹和冉茂山,以及岑参子等人,都略微皱起眉头,大宋皇朝内忧外患,却有苏晨此等俊杰,真是令人羡慕。
“苏家主的这首诗,气势磅礴,却也将思乡描写的淋漓尽致,感觉和司马解元刚才的那首诗,各有各的风采,不相上下。”
岑参子略微沉吟,直接出言道,他今日来到南郡参加文坛盛会,就是为了凑热闹,想要看看精彩,见到司马解元和苏晨,都作出来如此精彩的诗,也忍不住发出感叹。
“我也来一首!”
“我也想到一首!”
“该我来!”
……
随着前面的几个人开头,众多的读书人,都纷纷跟着附和起来,思乡为主题的诗词,层出不穷。
整个文坛盛会的氛围,也被拔高到最巅峰。
司马解元双眼微微眯起,他直接开口道:“我们大家远来是客,都纷纷以思乡为主题作诗出来。依我看来,接下来是不是轮到今日的主角,镇国君了呢?”
“对!还请镇国君赋诗一首!”
“早就听闻镇国君诗词歌赋能力不俗,不知道今日能否大开眼界。”
“你还别说,镇国君的那首《凉州词》,我最喜欢,将我们保家卫国的军人儿郎的心境,彻底描绘出来。”
“我相信镇国君必然能够作出来佳作,将那什么大晋第一才子,彻底比下去。”
众多的书生,他们都纷纷抬起头,看向叶峰所在的地方,议论不断。不少非常崇拜叶峰的读书人,他们都希望见到叶峰作出来的佳作。
“镇国君才华横溢,就请赋诗一首吧!”苏元林苍老的脸上带着期许,他虽然知道司马解元想要故意羞辱叶峰。
可是,他读过叶峰的几首诗词,实在是太经典了,他内心真的很期待,今日文坛盛会,叶峰能够传出佳作。
叶峰略微皱起眉头,自然是看得出来,众多书生看向他的眼神,都是满怀期待,都在等待他出言。
见到那些真诚无比的眼神,他站起身来,走到高台中央,略微沉吟,道:“诸位盛情难却,本君也就恭敬不如从命。”
“我的这首诗,我就直接运用词牌名作为诗名,就叫做水调歌头!”叶峰声音雄浑,略微抬起头,看向远处的天空。
不知不觉,他穿越到九州已经十八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他来到九州后,做的最多和最大的事情,就是不遗余力传授林潇湘《帝王心术篇》,以及助林潇湘荣登九五之尊,成为大魏皇朝的皇帝。
他有些时候夜深人静,脑海里面难免会回忆起,那些高楼大厦弥漫的场景,只是很可惜,他也不知道怎么才能够回去。
想来想去,索性就既来之则安之!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
随着叶峰的第一句念出来,众人的内心都是一震。
而,南郡的上空,一阵阵的光芒弥漫而出,五彩斑斓的云层,谁也没想到,叶峰仅仅第一句,就引出来天地异象,文气涌动,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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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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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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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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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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