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冯蘅对此却并不怎么在意,每天醒来,洛云就带着她穿梭在呼啸的寒风之中。任由他拉着自己的手,奔走在天山的各处地方,然而,天池,仍旧未见!千年火莲,仍旧没有半点线索。
“不会是骗人的吧?”
洛云喝了一口烈酒,只觉得浑身发热,伸手把酒葫芦扔给了冯蘅。
冯蘅没有丝毫介意的也喝了一口,在这样的环境之下,如果再计较一些细节的话,那就很容易死了。细节决定成败,而在这里,过于计较细节,就决定了生死。
一口烈酒下肚,她的脸色是红的,看了洛云一眼之后,这才开口道:“本来就不是什么值得相信的事情,为了这种事情,还专门跑了这么远,”
她说到这里之后,又看了看洛云身上的衣服,他身上又一次换成了一件单薄的书生袍。在这种环境之下,光是看着就觉得浑身都冒着一股寒意。
可是他却丝毫不觉。
他似乎根本就察觉不到这天底到底已经冷到了什么程度,脸上带着的那斯病容,现如今看来更像是一个恶劣的玩笑,冯蘅咬了咬牙,道:“你真的不用多穿点?”
虽然明知道这家伙每次都能活蹦乱跳的该干什么干什么,可是看着这单薄的身影,她仍旧忍不住多了一句嘴。
“不用。”洛云摇了摇头,伸展了一下筋骨道:“算了,明天我去北边看看。如果再找不到的话,我们就回去吧。”
“天山的风景看够了?”
冯蘅不知道为什么,忽然想到了临出发前,洛云曾经说过的话。
洛云一笑:“其实没看够,但是,再看下去的话,就担心你小命难保。跟我学一点内功到底有什么不好?至少不会这么冷,”
“女人就应该柔弱一点,否则的话,要你们这些男人有什么用?”冯蘅说出来的话,有点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感觉。
但是洛云已经很习惯了,这个女人,外表看似文静,事实上内心深处却藏着一只长着两只尖角和一条尾巴的小恶魔。在这种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环境里。这个女人就会把自己的本性暴露出来,所以,类似的言行,洛云已经习惯到了当成自然而然的程度了。
他看了看篝火,火焰上烤着的是肉,熊肉。
进山时候带着的东西早就已经吃干净了,大部分都是被眼前这个女人吃掉的。人在寒冷的状态下,就会产生一种莫名其妙的空腹感,然后就会很想吃东西,这其实也不算是什么莫名其妙,人在抵御寒冷的时候,就会消耗自身的能量。那种状态之下,消化的速度自然快过平常。
吃完了干粮之后,两个人基本上就处于一种饥一顿饱一顿的状态之中了。虽然是可以下山去拿一些给养,但是不管是洛云还是冯蘅,心头其实都有一股子执着,只觉得出手一次,就应该尽全功,不应该半途而废。以至于两个人谁都没提这茬,
天寒地冻的,这样的状态如果一直维持下去的话,显然并不是什么好事。洛云倒是还好,辟谷之下,不吃东西也能活到地老天荒,可是冯蘅不行。Χiυmъ.cοΜ
好在情况在遇到了一只不知死活的熊之后,这才得到了缓解。
没有任何困难的将这只熊一掌拍死之后,洛云就把它扒皮抽筋剔骨,胸肉分成了数百块,熊皮晾了起来,外面寒风吹了不到三天,就已经可以用来做衣服了,当然,下针的活计,还是得冯蘅。
不过,这只是一个美好的幻想,当时的情况是,冯蘅一脸淡定自信的准备缝制一件皮袄,可尴尬的事情是,她的针实在是穿不透熊皮,所以,不顾一盏茶的功夫,淡定自信的大师傅,就只能在旁边对洛云指手画脚的让他干活了。
洛云来到天山上,没找到千年火莲,倒是莫名的学会了一手码针眼的好本事,现如今冯蘅身上穿着的,就是那头熊的皮。而吃着的,正是那头熊的肉。
洛云每每在这种时候,就难免会想起那一句,食其肉寝其皮,象征对某人恨之入骨,然而不管是自己还是冯蘅,和那头熊都没有什么深仇大恨,然而现如今做的,却是深仇大恨的人才会做出来的事情,有些东西,真的没法说的清楚。
洛云想着想着,就忍不住好笑,他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为了什么而发笑。
外面风雪仍旧漫天,两个人所在的是一处山洞,山洞之中有篝火,篝火旁边,冯蘅把熊皮当成被子盖在自己的身上,然后从熊皮里探出脑袋看着洛云。
洛云仍旧在喝酒,冯蘅甚至觉得,这个人的酒似乎永远都喝不完。
他永远都有酒,不知道藏在什么地方。在需要的时候,他就有酒可喝,他吃的不多,更多的是留给了自己,而他则是一个劲的喝酒。
开始的时候,冯蘅还担心他喝醉了之后可能会对自己做些什么事情,可事实上,这个人却很少喝醉,喝醉了之后,也不至于就生出色心,往往在山洞口趴着,看着外面的景色发呆,他的眼睛里空洞洞的,冯蘅怎么也猜不透,他到底在想些什么,
据说眼睛是心灵之窗。
可是冯蘅发现,洛云的这扇窗户,似乎是相关就关想开就开,旁人休想从中看出洛云心中到底在想些什么。
他的眼睛有些时候会很亮,那些时候一般都是他开心的时候。
他开心的时候,嘴角会带着一丝很真诚的笑意,他平时虽然也总是笑,可是那笑容不管怎么看,都有很假。唯有他真诚的在笑的时候,他的笑容就会具备一种极为特殊的魅力。
有些时候,光是看和他的笑容,心情就会一下子变得爽朗起来,具备着很难形容的感染力。
甚至于,有些时候面对这样的笑容,冯蘅都几乎要放下自己心中的原则,想着感触把女儿嫁给他算了,每一次,她都是用莫大的毅力,压制住自己出卖女儿的异常心态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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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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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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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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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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