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人,正是之前坐在大柳树下,听村里妇人们讨论沈二郎和姜娇儿的那个小媳妇,孙小柳。
要说这孙小柳,跟沈二郎也算有一点渊源。
她本是隔壁孙家屯的姑娘,两年前,媒婆给沈二郎说媒,最先说的就是孙小柳。
孙小柳曾背着家人偷偷跑到沈家村,躲在树后偷看过沈二郎,俊朗高大,孙小柳既羞涩又喜欢。
本来她都想让父母应了这亲事,可是第二天,就听说沈二郎家里还有三个几岁大的孩子。
孙小柳当即就不干了,她一个黄花大闺女,怎么能刚嫁过去就当妈!
自古后妈不好做,若是那几个拖油瓶欺负她,给她脸色看,她这日子还怎么过?
所以孙小柳直接就回绝了媒婆,说自己接受不了沈二郎的三个孩子,除非他把孩子送走。
不仅如此,孙小柳的爹娘也是贪财的,开口就是十两银子彩礼,这还不算旁的新衣、首饰之类的。
那时家家户户都穷,娶个媳妇能拿出五两银子都算好的,就算是里正家的儿子娶媳妇,彩礼顶天了也才八两银子,而且人家新媳妇还带回来了三两银子。
沈二郎当时在沈家本就不受待见,沈老婆子偏心沈大郎,儿儿子在外面赚了钱,她要过来转手就跟大儿子一部分,剩下的拿去赌钱。
沈老婆子根本遛没想过给沈二郎攒彩礼钱,就连媒婆上门说亲,她都爱搭不理。
孙小柳家也不谅解沈二郎的情况,张口就是十两银子,沈二郎哪里拿得出来?
正好那时候姜娇儿中意沈二郎,又说了只要让她带着她爹,没有彩礼亦或是做后娘,她都不介意。
沈二郎看她嫁人了都想着自己的爹,觉得是个孝顺的,便欢天喜地娶了。
而孙小柳,最后还是嫁到了沈家村。
她嫁给了村里沈猎户的儿子,沈猎户是附近几个村子里最有能耐的猎户,他卖野味,卖皮子,家底还算丰厚,但一下子拿出十两银子也有些费劲。
后来沈猎户跟孙小柳爹娘商量,给了他家两张皮子一只野狍子,最后定了彩礼七两银子,把孙小柳娶回了家。
沈猎户的儿子沈大壮,人如其名,看上去凶悍,实际对孙小柳很好。
孙小柳长得眉清目秀,跟沈家村一众妇人媳妇儿站在一起也是出挑的,这让沈大壮觉得很有面子,平日里更是当宝儿似的供着,一点粗活都不让做。
可是人心都是不知道满足的,孙小柳觉得沈大壮太丑了,又不爱干净,吃东西像猪一样,一出汗更是臭烘烘的。
两厢对比之下,就显得当兵两年回到村里的沈二郎,越发俊逸不凡。
尤其是在昨天,听到妇人们讲沈二郎对姜娇儿有多好之后。
孙小柳看着姜娇儿在村子里人人称赞,看到她头上那支精致的银簪,看到姜娇儿容光焕发,变得比她更好看。
孙小柳心里难受极了,又酸又涩。
这些本该是她的,沈二郎、好名声、银簪子……这些都应该是她的!
看到沈鹤一副拒她于千里之外的模样,孙小柳心里更加难受,“二郎哥,你还记得我吗?”
她说着,慢慢靠近沈鹤,“两年前,有媒婆上我家,给咱俩做媒,你忘了吗?我是孙小柳啊。”
一个已经嫁做人妇的女子,在村口堵着别家男人私下会面也就算了,竟然还说出这种惹人误会的话,实在是太过不知廉耻!
沈鹤面色微冷,连连后退,生怕孙小柳一个激动扑到自己身上。
“我不认识你,请让开。”
沈鹤没有耐心应对这样疯癫的女子,冷冷说完这句话,便绕开她准备往家走。
孙小柳被沈鹤冷漠的态度刺痛,心里满满的不甘蓦地爆发,竟不顾一切地追上去,一把拽住沈鹤的胳膊。
“二郎哥,你怎么能不记得我呢?当年是我爹娘不让我嫁给你,不是我的本意啊!”
孙小柳声音不小,这话嚷嚷完,已经有附近的人家听到动静,打算出来看热闹了。
沈鹤心里一凛,赶紧用力甩开孙小柳的手。
直到这时,他也隐约想起了孙小柳是谁,只是当初他见都没见过孙小柳,这女人为何会在两年后,她都已经嫁做人妇的时候来纠缠他?
“当年你我二人亲事不成,我也没有强求,更没有见过你,你现在来找我做什么?”
沈鹤有些不悦,孙小柳耽误了他回家的时辰,又一个劲儿的纠缠,他实在摆不出什么好脸色。
孙小柳脸色苍白,露出一副泫然欲泣的模样,就好像沈鹤欺负了她似的。
看到已经有村里人出来张望,沈鹤赶紧快步离开。
孙小柳呆呆站在原地,看着沈鹤高大背影走远,眼底满是不甘心。
回到家,沈鹤下意识在门口整理了一下衣袖才进屋。
“爹爹,我今天又学会了五个字~”
沈小甜听到声音,跑出去扑到沈鹤怀里。
沈鹤摸了摸沈小甜的脑袋,“乖,你娘呢?”
屋子里没有姜娇儿的身影,平日里这个时候她应该准备做饭了才对。
沈小甜亲昵地贴着沈鹤的大手,脆声回答:“娘亲去帮里正爷爷看土豆地了,她说一会儿就回来。”
沈鹤闻言微怔,回想着方才村里人有没有看清他和孙小柳,若是被看到了,指不定会有好事的人先跑到姜娇儿面前说三道四。
虽说人正不怕影子歪,但沈鹤也怕姜娇儿被旁人的话迷惑。
不知怎的,沈鹤竟有点怕姜娇儿知道了会生气。xǐυmь.℃òm
里正家的田垄边。
姜娇儿看着绿油油的土豆苗,脸上笑意加深,“里正叔,你家的土豆长得很好。不用浇太多水,只需要除草除虫,施两次肥,土豆的生长周期大概是两三个月,种了土豆的地里还可以种上大白菜,囤起来,冬天的时候就能吃上新鲜蔬菜了。”
里正一听,十分高兴,两手一拍,“这么说来还是土豆的成熟期更短,还可以接茬种白菜,以前我们怎么就没发现呢!”
姜娇儿但笑不语。
“哎呦,沈二家的,你怎么还在这儿晃悠呢?我听柱子他娘说,刚才看到你家沈二郎和一个女人在村口拉拉扯扯,你快回去看看吧!”有个大娘边说边往这边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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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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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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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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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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