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知宝接了铜板,飞快地跑出院子。一想到待会儿能跟爹娘一起去县城,他开心得像要飞起来似的。
到底是小孩子,平日里再懂事,爱玩的天性也不会磨灭。
趁着这会儿功夫,姜娇儿把糊了的糊糊从锅里铲出来,发黑的部分用勺子舀出来,剩下的她又添了些粗面,揉成饼,昨天剩下的蘑菇和野菜炒了,将烙好的饼一人分了一张,然后给姜父也送了一份。
告诉姜父她和沈鹤带着孩子去县城买东西,姜父也没多说什么,只是叮嘱姜娇儿看住孩子。
如今这世道,大家日子都不好过,不少人干起偷孩子的勾当,听说隔壁小李村就有两户人家的孩子在家门口被人贩子偷走了,其中一个孩子家里只那么一个独苗,他娘急火攻心昏过去,再醒来时就疯疯癫癫的,看到谁家孩子都说是自己的。
造孽呦……
坐在沈二牛家的牛车上,姜娇儿听着旁边坐着的两个婶子谈起小李村的事,心里也不由有些担心。
她低头看着怀里乖巧坐着的沈小甜,思来想去,从兜里翻出一根准备系东西的布条,待到了县城,她把布条一端系在自己的手腕上,留了足够活动的长度后,把几个孩子一个连着一个,都拴上了。
她们母子几人,看上去就像是一串儿蚂蚱。
沈鹤下了牛车后,转身想把几个孩子抱下来,转眼就看到这一幕,饶是性格沉稳如他,也没忍住笑出声,“你这是做什么?”
姜娇儿抬眸,理直气壮,“这样拴着,孩子就不会丢了啊!”
她活了两辈子,也没带过小孩子,能想出这样的方法已是不易。
沈鹤心头微动,看出姜娇儿是真的惦记着孩子,眼底笑意深了几分,语气含着一分连他自己都不曾察觉的宠溺,“行,那我在后面跟着你们。”
旁边两个婶子看着这小两口儿黏糊糊的模样,揶揄地笑了两声,打趣沈鹤道:“沈二郎,你也给你媳妇儿买点好看的衣服啥的,这么好看的婆娘得好好打扮!”
姜娇儿模样长得确实不差,只是以前她总是臭着一张脸,每天不是骂这个就是骂那个,好像大家都欠她的,导致面相刻薄,生生毁了好容貌。
可是现在姜娇儿的心态好了,面上也总是带着笑意,眼眸水润清明,加上被灵泉洗涤过,皮肤都白皙透亮了几分,看上去都不像个农妇。
若是她穿了一身好衣服,加上这一身气质,走出去说是大家闺秀,没准儿都有人信。
沈鹤被婶子的话一点,这才认真打量姜娇儿,对上她清澈的眸子,他心里一颤,下意识移开目光。
姜娇儿哪里知道沈鹤在想什么,她领着几个孩子直奔粮店。
现在粮食价格还没涨得那么厉害,但也比往年贵一些。
每个村子里的人都在盼着下雨,这样庄稼就能多长一些,可是经历过末世各种诡异天气的姜娇儿对于天气推断十分有经验,即便是保守估计,近三四个月内都不会下雨。
到那时,粮店的粮食肯定会更贵。
姜娇儿把沈鹤支走,带着几个孩子进了粮店。
买了三十斤粟米,五十斤棒子面,还有其他一些乱七八糟的豆子谷物,这一堆东西下来,二两银子没了。
店里的伙计一天也遇不上这么大的生意,热情似火地帮姜娇儿把东西搬到了店门口。
正好沈鹤也买完东西回来,看到这些粮食,二话没说就扛起来往牛车走。
姜娇儿眯着眸子打量沈鹤背影,对他的举动十分满意。
“娘,那个是什么呀?”沈小甜指着街边一个卖糖葫芦的小贩问。
沈小甜不是馋,她就是看那个东西红彤彤的,还插得那么好看,好奇问一句。
姜娇儿低头,便看到三张好奇的小脸儿,都在仰头看她,心里不由一软。
她直接走过去,花两文钱买了一大串,“这是糖葫芦,酸酸甜甜的,你和哥哥们分着吃吧。”
大大的一串糖葫芦,沈小甜得用两只手才拿得住,她闻着外面一层糖衣香甜的味道,幸福得大眼睛都眯起来。
就在姜娇儿以为沈小甜会啊呜一口的时候,小家伙努力举着糖葫芦,递到了她嘴边,“娘,你吃。”
姜娇儿愣住,看着孩子亮晶晶的眸子,不由自主张嘴咬了一小口,“真好吃,小甜好乖~”
她抬手温柔地摸了摸沈小甜的脑袋。
沈小甜怔愣住,过了两秒,猛地转头跟两个哥哥说:“娘夸我啦!”
她看上去好开心,比得到一串糖葫芦还开心。
沈知宝和沈云升对妹妹投去羡慕的目光,随后又眼巴巴看向姜娇儿。
不知怎的,姜娇儿就是莫名觉得,两个小家伙的羡慕不是来源于糖葫芦,而是她的夸赞。
她试探着伸手,轻抚两个小男孩的脑袋瓜儿,“知宝和云升也很乖。”
安抚成功!
沈知宝小脸微红,将头扭到一边,嘴角不受控制地上扬。而沈云升虽然绷着小脸,倔强得不让自己笑出来,但眼底的雀跃已经出卖了他。
一句夸奖,就能让他们这么开心,姜娇儿对几个孩子又心疼又怜爱。
沈小甜还是没有吃糖葫芦,等沈鹤回来了,她又举着给沈鹤吃,“爹爹,娘给我们买的!”
听着闺女带着炫耀和喜悦的语气,沈鹤不由露出一抹笑意,看到最上面那颗糖葫芦上的一小块儿齿痕,向来不喜吃甜的他,竟鬼使神差地凑上去,咬在了姜娇儿咬过的地方。
爹娘都吃过了,沈小甜才和两个哥哥分享美味,不过他们每人只吃了两颗,剩下的几颗就留着不吃了。
姜娇儿随口问了一句,沈小甜脆声道:“给外公留着。”
啊!这是什么人间小天使啊!ωωω.χΙυΜЬ.Cǒm
姜娇儿头一次体会到为人母的满足和幸福!
她面上平静,克制着想揉萌娃脑袋的冲动,声音淡淡的,“嗯,乖孩子。”
一家人接着又去布店,因为有沈鹤跟着,姜娇儿想买成衣的计划落空,她只得按照家里人的尺寸,买了几块颜色各异的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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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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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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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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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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