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的问题就是他对白佑的态度越来越偏激,好几次趁着白佑睡着的时候拿枕头想捂死他。
他的恨意表达得愈发明显。
比如会细数白佑曾经对他的淡漠、无视、冷暴力,会直言自己有多恨他,恨不得他死掉才舒服。
每当这时候,白佑都是默默听完他的谩骂,独自躲去海边,看着银光晃动的海面出神。
该说他活该呢,还是罪有应得呢。
在他心里,白莫霖这个弟弟是个比白莫予还讨厌的存在。
好歹白莫予出生那时,白枫天正是厌恶他们母子两个的时候,对他们向来没有好脸,相反对白佑却是抱着补偿的心情百般疼爱。
到了白莫霖出生那年,白枫天早已忘了那个早逝的真爱,习惯了莫夫人带给他的家庭的温暖,也渐渐满足于平和稳定的生活。
褪去了爱情的冲动,反而是平淡如水更得他心。
所以白莫霖并没有像白莫予那样,从自己亲生父亲那里得到浓厚的厌弃和敌意。
他只是单纯知道父亲不怎么喜欢他,不在意他,而且他拥有世界上最宠他的哥哥。
白莫霖的童年,与白佑不同,与白莫予也不同,即使他们同是白家的儿子,白莫霖却是他们三个中最幸福的。
人在不成熟的年纪,总是容易嫉妒,并以恶劣的态度去展示。
白佑就是嫉妒白莫霖,嫉妒他不必经历丧母之痛,不会被家人摒弃,不必连自己的血脉都承认不得。
嫉妒他有白莫予这样的哥哥保驾护航,嫉妒他无忧无虑,做着白家的小少爷,享受着白家的一切,成天笑得跟个傻子似的,好像什么事都不必烦恼。
所以白佑自己成为了他的烦恼,唯一的。
他喜欢这样的唯一性,喜欢自己在白莫霖那里是最独特的,喜欢白莫霖围着自己转,喜欢白莫霖为自己忤逆最爱他的哥哥。
他喜欢白莫霖为了他做的一切。
可是这样的喜欢是畸形的,是不允许存在的。
再怎么说,他们也是有着一半血缘的兄弟。
当他意识到自己对白莫霖抱着什么想法的时候,他整晚整晚睡不着觉。
要说他没想过用这种方式毁了白莫霖,那是不可能的。
白莫霖那样纯洁,如同一朵雪莲,一尘不染,干干净净。
如果白佑能把这朵雪莲弄脏,弄坏,让它凋谢枯萎,以此来发泄自己在白家积压的委屈,来报复抢了他位置的白莫予,报复那个连亲生骨肉都不肯承认的父亲,该是多么爽快的一件事。
白家的小儿子,同管家的儿子有染,两个男人。
这类丑闻传出去,白枫天只管身败名裂好了。
何况还能让白莫予也跟着难受,何乐不为。
可是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这种想法在他脑子里持续了好几年,可他从来都没有付诸行动。
白莫霖那臭小子还警告他不许谈恋爱,笑话,他个成天想着自己弟弟打冲的变态,能跟谁谈恋爱。
他对白莫霖的冷漠从那一刻就变了味道,最开始是真的不想搭理这个小屁孩,嫌他烦,嫌他生的不是时候,后来发现他越不理这小孩就越粘他,白莫予就越生气,他就越开心,也就这么下去了。
直到白莫霖长大了,偷偷跟他说“白佑哥哥,我昨晚那个了”,白佑的神经就像被人弹了一下,再也没办法把他当小孩看了。
之后他的冷暴力,真的是为了让白莫霖离他远点。
否则他很难控制自己的想法,更无法保证自己永远都不会把内心里的黑暗付诸实践。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下去,白佑忍得越来越辛苦,尤其是白莫霖洗完澡大咧咧跑到他房间里霸占他的床,浴袍下微微泛着粉色的皮肤,无时无刻不在勾着他的视线。
他看似在写作业,其实写的是什么他自己都不知道,第二天交作业的时候看到那乱画的笔画羞耻地直接撕了。
直到,白莫霖出了车祸。
没等他把白莫霖染上自己的黑,一场意外,血色染透了属于他的雪莲。
都说他没去医院看他最后一眼是无情无义,跟他爹一样没良心。
殊不知他在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差点晕在车上。
他的毕业设计做得一塌糊涂,连交稿时间都弄错了,还是导师放水才及时上传的。
后来的毕业答辩也搞毁了,导师原本想留他在校继续深造,结果他差点连毕业证都没拿到,想留也留不下。
那段时间他都不知道是怎么过来的,每天晚上梦见的都是白莫霖满身是血的尸体,他怎么叫他,他都不醒,然后尸体变得冰冷,灰白,变得面目全非,最后成为一具骸骨。
他拥着那骸骨一起躺进冰冷的棺材里,然后被清晨的阳光晃醒,睁眼独自躺在床上,身边什么都没有,倒比在那棺材里还冷。
因为毕业的失利,白枫天把他送去了国外。
他坦然接受,临出国前回了趟家收拾东西。
他带走的东西很少,却件件都和白莫霖有关。
白莫霖送他的贝壳就占了大半个行李箱。xǐυmь.℃òm
他登机的前一天,在飘窗上躺了一晚上。
那是白莫霖最喜欢待的地方,小毯子上还有他沐浴露的味道,窗框上还有他没事闲着瞎画的简笔画。
他画的最多的是小兔子,而且最喜欢在小兔子脑门上写个白字。
他说那是他们的姓,是一辈子都没法改变的羁绊。
每次说的时候都有种“你甩不掉我”的得意。
那一刻白佑很想到医院去,冲到他面前质问他,不是说甩不掉吗,不是说一辈子的羁绊吗,谁允许你死了!
可他又不敢去,他怕自己看见白莫霖死在自己面前会疯掉,他怕自己跟着他去了,到黄泉路上接着纠缠去。
当然他也可以这么做,但当时在他心里,有比白莫霖更重要的事情。
他做出了另一个选择,远赴国外,忘记白莫霖。
忘记这段不可能的感情,忘记曾经有个粘人精用他的执着闯进了自己心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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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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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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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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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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