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飞和杜小雨边走边聊天,很快就走到了黑云山脚下。
从山脚到沈庄,这中间有着一片巨大的空地,方圆一百多米,准确的来说,是长约180多米,宽也有120余米。
总面积高达两万多个平方,折算成农田的话,有30多亩。
由于山里经常有小动物跑下来祸害庄稼,外加这山脚下虫子也多,所以,这片巨大的空地并未得到开垦,沈庄的庄稼地都在村子的另一面。
但这片山村中难能可贵的大块平地,如果就此荒废下去的话,又实在有点浪费。
杜小雨带着沈飞走了一圈,随后才说道:“其实在我刚来村里上任的时候,就觉得这片土地能够种点什么。”
沈飞笑着说道:“种果树不错。”
杜小雨也笑了:“巧了,我也是这么想的,果然这里非常适合做果园。”
沈飞给了个鼓励的眼神:“说说你的想法吧,比如具体该如何实施,至于资金方面,我刚从徐天鹰手里搞了不少钱,应该不是问题。”
杜小雨大喜,在向沈飞表示过感谢之后,就开始讲述她的实施方案了。
首先就是果农,这完全可以在村中招聘,需要考虑的,只是工钱问题而已。
果农开垦荒地之后,就可以栽种果树了。
杜小雨查过,这里地处江南,气候温和、土地肥沃且水源充足,最适合种香蕉和柑橘这两种水果。
香蕉生长周期短,成熟周期也短,一旦成型之后,就可以持续采摘,源源不断的产生价值。
柑橘则是产量大,单价高,如果能种出优质柑橘的话,每一次大丰收,都是一笔巨大的利润。
讲到此处时,杜小雨琢磨了一下:“初期开垦的人工成本应该在1万元以内,30余亩地所需树苗成本,也不会超过3万块,如果再算上其他杂七杂八的费用,初期投入5万元,应该是完全足够的。”
沈飞听杜小雨说的有模有样,不免欣慰一笑:“我给你10万,毕竟还要算上后期的灌溉、施肥、人工管理等成本,此外,我会尽快改良出适合果树的药物,增加水果产量和品质。”m.χIùmЬ.CǒM
杜小雨激动不已,她以前从未想过,这份一年前就产生的构想,竟会如此轻易地实现:“沈飞,谢谢你,等果园盈利之后,我会先计算你的投入,把钱全部还给你。”
沈飞摇头一笑:“不用还我,但我做为总投资人和水果改良者,这片果园,我要求持股50%。”
杜小雨默默的算了笔账,并笑着说道:“这完全没问题,毕竟没有你,就没有这片果园。”
杜小雨是聪明人,很容易就能把账本算清楚,她相信这片果园经过沈飞的改良,收成肯定会比一般果园高很多,毕竟那些蔬菜已经很好的证明了这一点。
沈飞只要求50%的股份,其实已经是在做大慈善了。
至于剩下的50%股份,那自然就属于沈庄所有村民的了,毕竟这片土地属于公家的地,全村老百姓都有使用权。
虽然如果没有沈飞和杜小雨开垦这片地的话,那么,这片地就是废土,完全无法产生任何价值,但,你开垦之后,依然不能否定所有村民的土地使用权。
所以,土地是大家的,沈飞出钱出力,杜小雨费心费力,产生了价值之后,沈飞和杜小雨拿大头,但你不能什么都不留给大家。
果园产生价值后,只要能够分给村民一点点的钱,他们就不会多说什么,而如果沈飞独吞这份利益,就肯定会引起各种风波。
甚至会有人恶意破坏果园。
而只有当这片果园跟所有村民的利益绑定在一起时,大家才会共同守护它。
商量妥当之后,眼看着到了正午时分。
沈飞把钱转给了杜小雨,让她全权负责此事,随后,两人就各自回家吃饭了。
家中,如前几日一样,杨慧兰做了大锅菜和白米饭,施工队十多人都来吃饭,沈飞跟大家边吃边聊,气氛非常的融洽。
而杨慧兰如此贤惠勤劳的一幕,以及村民们吃大锅饭的和谐一幕,也都展现在了镜头之下。
这个专门负责跟拍杨慧兰的摄像师,是一个女孩子,名叫白莎莎,性格偏外向,脸上有点点雀斑,虽相貌平平,但也显得十分可爱。
在以后的日子里,她将会跟杨慧兰经常在一块,以两人的性格,相信要不了多久就会成为好朋友。
沈飞端着碗,坐在院子里吃着,见那小小瘦瘦的白莎莎始终扛着沉重的摄像机,沈飞开口了:“妹子,别拍了,先吃饭吧。”
白莎莎摇头一笑:“没事,我不累。”
沈飞无奈的说道:“人总是要吃饭的。”
白莎莎犹豫了:“可我的工作……”
沈飞指了指一旁的架子:“你把摄像机架起来不就行了,虽说镜头固定了,会少一些拍摄效果,但人总是要休息吃饭的,等你吃完饭,再扛起它就行了。”
白莎莎被沈飞说服了,放下摄像机,开开心心的跑了过来:“谢谢你,棍儿哥。”
附近的杨慧兰温柔一笑,转身朝灶屋走去:“莎莎,我去给你盛饭。”
白莎莎立刻跟了上去:“嗯嗯,多谢慧兰姐。”
然而,看着她的背影,沈飞却一头雾水,并忍不住问出了声:“等等,你刚才喊我什么?棍儿哥?”
白莎莎连忙捂住了嘴巴:“糟糕,说漏嘴了。”
只见她扭头冲着沈飞嘿嘿笑了起来:“那个,沈大哥,你是不是不太喜欢这个外号啊?那我以后不喊了。”
沈飞依然是稀里糊涂的:“倒也不是不喜欢,只是,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我何时多了这么个外号。”
白莎莎立刻拿出手机,翻开一个比较火的短视频,递到了沈飞面前。
沈飞看到,那播放着的,正是他当初施展雷部逍遥棍,对战徐天鹰那些打手时的画面。
弹幕上飘着各种言论。
“棍儿哥威武。”
“棍儿哥太牛了。”
“棍儿哥,您还收徒吗?我要拜您为师。”
“棍儿哥yyds。”
沈飞似乎有些明白了:“这外号,难道是广大网友给取的?”
白莎莎连连点头:“是呀是呀,现在网上不是一直都流行什么侠什么哥的吗?所以大家就亲切的喊你棍儿哥了。”
这个沈飞是知道的,比如这几年流行的飞腿侠、蹬车侠、貂皮哥、光腚哥之类的。
事已至此,沈飞倒也不是不能接受这种外号,只是‘棍儿哥’这三个字,听起来总觉得有点怪。
吃罢午饭,施工队各自回家休息了,打算等下午三点后凉快点,再开工修路。
杨慧兰跟白莎莎一起出了门,说是到村中各处转转。
这是白莎莎首次负责跟拍杨慧兰的专职工作,这份关系还需要磨合。
沈飞独自在家,将蔬菜种子全部用十日丰泡上。
随后,他也出了门,开车去往了镇上,并直奔汪高鹏家而去。
宋元亮这个小偷,三番五次来偷菜,沈飞决定要对他进行严厉打击,否则,将来整个沈庄那么大面积的优质蔬菜一起成熟时,肯定还会遭贼人惦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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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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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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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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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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