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子里的老王见了他,立刻就跑了过去。
沈飞笑着说道:“你今天倒是挺勤快啊,怎么不睡懒觉了?”
老王则是用嘴咬着沈飞的裤脚,轻轻地用力拉了两下,随后,它松开口,快速朝大门处跑去。
沈飞略感疑惑的跟了过去:“你是要带我去某个地方吗?”
就这样,他跟着老王,打开大门,然后又去打开了菜园子的门,进入了菜园子。
老王跑得飞快,直接就跑到了墙根前,然后叼起了一个带有血迹的黑钱包。
此时的沈飞,已经注意到了那满地的血迹,残破的裤子布料,以及老王叼起来的钱包。
只见他眉头一皱,快步走了过去:“昨晚又有小偷来了是不是?”
但随后,想通一切的他,又乐了。
昨夜的小偷,估计又是来偷正阳韭菜的,但很不巧,沈飞昨天早上就已经收掉了所有的韭菜。
看着眼前一幕,就不难猜到,那小偷昨夜不但扑了个空,还被老王咬伤,流了很多血。
“老王,干的不错。”沈飞伸手接过了钱包。
老王立刻扬起脑袋,摆出了非常得意的造型。
沈飞打开钱包,发现里面除了几百块钱之外,还有一张身份证。
“宋元亮吗?”沈飞冷声说道,“上次被我教训过之后,没想到你还不长记性,竟然三番五次来我家偷菜。”
现在证据确凿,他打算今天上午就亲自去宋元亮家算算这笔账。
“老王,行啦,别搁那摆造型了,这次算你立了一个大功,中午赏你一顿肉吃。”
言罢,沈飞就转身回了家。
杨慧兰很快也起床了,洗漱之后,就开始做早饭。
当她从沈飞口中得知那三番五次来偷菜的小偷是宋元亮时,也非常生气,说是等会要跟沈飞一起去宋元亮家讨说法。
此时此刻,在村巷中,正有一名三十五六岁的妇女在往沈飞家走。
她叫何玉凤,身材特别丰腴,浓妆艳抹,走起路来那水蛇腰一扭一扭的,见了谁都想抛个媚眼过去。
何玉凤是沈麻子的老婆,但她的年龄,却比沈麻子的儿子都大不了几岁。
之所以会这样,其实是因为沈麻子的原配在十多年前去世了,而那时候的何玉凤年纪轻轻,就已经在镇上结婚离婚了三四次,刚好有人给他俩介绍,虽说年龄差距有点大,但何玉凤看沈麻子家里有点钱,而且还是个村长,就嫁了过来。
说起来,这何玉凤当初在上阳镇,也算是个名人了。
她以前是给人洗头的,十里八村经常都有她跟不同男人之间的传闻,而这,或许也是她后来离婚三四次的原因吧。
至于现在的她,跟着沈麻子住在村里的二层楼房里,小日子过得还算比较滋润。
尽管沈麻子经常会跑出去偷腥,但何玉凤也不是个省油的灯,两人对彼此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图个快活。
今天早上,何玉凤听说了昨天沈飞开会的事情,还亲自到邻居家看了看,发现那昨晚才种下去的种子,一夜之间就已经开始发芽了。
现在全村都已经传开了,沈飞的种子是真的很高效,一点都没骗人,而这也间接证实了,沈飞10日后会高价收菜的可靠性。
一片菜地,10天就是5000块钱的收入啊。m.χIùmЬ.CǒM
这么好的事,怎么可能少的了何玉凤呢?
只见,何玉凤来到沈飞家门口之后,稍稍犹豫了一下,就推门走了进去。
之所以犹豫,是因为她经常在家里听沈麻子说起沈飞的坏话,一会是蛮横无理,一会又是动不动就打人的。
这搞得何玉凤现在也有点害怕沈飞了。
尽管自从沈飞这次从外地回来后,还没跟何玉凤见过面。
此时的沈飞和杨慧兰,正在堂屋里吃着饭。
何玉凤笑着走了过去:“阿飞,慧兰,吃着呢?”
沈飞看了过去,疑惑的问道:“你是?”
何玉凤是个自来熟,直接就自己找了把凳子,坐在了上面:“你瞧瞧,这才几年不见,就不认得我了,我是你玉凤婶啊。”
杨慧兰在沈飞旁边小声提醒了一句:“她是沈麻子的老婆。”
沈飞立刻有了印象,当然了,并不是好的印象。
这个何玉凤,在村里的名声一直都不咋样,虽说她没有沈麻子那么招人恨,但也好不了太多。
反正就连杨慧兰这种老实人,如果在村里见了何玉凤,都是躲着走的,平时也基本上没有任何的交际。
沈飞吃着饭,瞅了一眼何玉凤那边:“你来找我有事吗?”
何玉凤翘起了二郎腿,还故意扯了扯裙子,露了一截白白的大腿出来,仿佛是特意想给沈飞看的:“这话问的,跟婶子见外了不是?咱们都是老沈家的人,我这没事,就不能来看看大侄子了吗?”
沈飞无奈一笑:“玉凤婶,有话就直说吧,我知道你肯定有事。”
何玉凤见沈飞对她的样子无动于衷,又稍稍把裙子往上拉了一截,随后露出了风情万种的笑容:“之前我听人说,阿飞你这次回来,变得比以前高了帅了,连身板都结实了很多,起初我还不信呢,今天这一看呐,你真是比我想象中还要招人喜欢,而且我还听说,你有本事了,要带着大家脱贫致富嘞。”
这番话,引起了杨慧兰的警惕,并让杨慧兰想起了何玉凤曾经的各种传言。
她柳眉微皱,扭头看了一眼何玉凤:“玉凤婶是来领种子的吧?我去给你拿。”
言罢,她直接就起身去拿种子了。
何玉凤是何许人也?那是男人堆里滚过来了,同时,她也非常了解女人的小心思。
此刻,她看着杨慧兰的背影,嘴角微微弯了起来。
好你个杨慧兰,想尽快把我打发走,然后独占这个好男人是不是?可你凭什么呀?咱俩都是嫁过人的,你不就比我年轻了点吗?
这样想着,她直接起身,走到了沈飞边上,并笑着伸出手,要去摸摸沈飞胳膊上的肌肉。
伴随着何玉凤的靠近,对沈飞而言,那简直就是香精递到了面前啊,刺鼻的香味疯狂的往鼻孔里钻。
其实,这个何玉凤刚才一走进来,全屋子就都是她身上的香味了。
她今天喷了很多香水,太浓了。
沈飞连饭都有些吃不下去了,直接起身准备收拾碗筷:“玉凤婶,我去刷碗,等会慧兰姐就拿种子过来了,放心,我沈飞承诺过,村里人人有份,你下次也直接来领就行,不需要拐弯抹角的。”
何玉凤心头大喜,手上则是成功的捏到了沈飞一下:“真结实,阿飞,你这身体咋练的,下次去婶子家,让婶子我也好好的学习一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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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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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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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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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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