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乡野逍遥小村医>第41章 沈飞的气场
  沈庄村支部大院里,此时已经聚集了一百多名村民。

  沈庄是个大村,据说在几十年前,由好几个小村子合并而成,因此沈庄里有好几个姓,只不过姓沈的最多罢了。

  根据村里的大户口统计,整个沈庄有将近三百户人家,男女老幼全部加起来,人口破千。

  原本修路这种大事,应该是每家每户都至少派一人来参加的,但实际执行时,并不会那么顺利。

  比如有外出打工没回来的;还有像沈吕茂、宋元亮那种不屑于参加村支部这种小会议的;以及有些不关注村支部消息,压根不知道此事的。

  总之,这次开会能来一百多人,其实已经是非常不错的了。

  当沈飞到来时,发现正有一小波人在起哄,而那波人的领头者,赫然正是前任村长沈麻子。

  这波人叫的很凶。

  “大家意见都不统一,这路怎么修啊?”

  “你作为村长,就不能挨家挨户问过意见之后,再召集大家开会吗?现在什么都决定不了,完全是在浪费老子的时间。”

  “要我看啊,你这小妮子还是赶紧滚回老家城里去吧,你根本不是当村长的材料。”

  “没有那二两金刚钻,就别揽这个瓷器活,当村长不适合你。”

  “我看你长得这么漂亮,不如赶紧在村里找个人嫁了吧,至于这村长嘛,我还是觉得麻子哥更合适。”

  面对这波嘲讽,人群前方的杜小雨很想说,如果不是他们这些人次次都捣乱闹事的话,这修路的事早就商量好了。

  杜小雨也曾反抗过,但每次的声音都会被对方十几人的声音彻底淹没,她一个人孤立无援,根本就斗不过对方。

  那十几人,全都是沈麻子的人,基本上都跟沈麻子沾点亲戚,所以以前沈麻子当村长的时候,虽然会欺负其他村民,但他们这十几家却是得到过不少好处。

  因此,他们都是沈麻子的绝对支持者。

  这次反对修路,其实本质上并不是在反对修路本身,而只是想搞杜小雨而已。

  反正无论杜小雨开展任何工作,沈麻子这帮人都会铁了心去捣乱,去破坏。

  至于其他更多的村民,则大都迫于沈麻子这帮人的淫威,选择了沉默。

  要知道,沈麻子这帮人,全都是大男人,十几个大男人聚在一起,那气势对于普通老百姓而言,其实是非常恐怖的。

  没人敢惹他们,也没人敢站出来反驳他们,哪怕村民之中,是有一些人想要帮村里修路的。

  但没有第一位反抗者站出来领头的话,其他人也都不敢做这个出头鸟。

  他们的家就在这里,得罪了地头蛇沈麻子,后果是非常严重的。

  眼看着杜小雨焦急万分的站在群众面前,已经显得非常尴尬和难堪了。

  沈飞大步走过去,跟杜小雨并肩,一起面对着全体村民。

  一时间,下方议论纷纷。

  沈麻子也看了过来,一双又尖又细的眼睛中,写满了对沈飞的敌视:“沈飞,你小子……”

  不等他把话说完,沈飞就一个眼神瞪了过去:“沈麻子,皮又痒了是吧?”

  沈麻子为之一愣,回想起了上次被沈飞暴打的经历,他立刻扭头看了看身后的弟兄们,但就连这些弟兄们,此刻也都闭了嘴,似乎都对沈飞非常的忌惮。

  忌惮的原因,主要有两点。

  一是沈飞上次打跑了镇上来的汪高鹏那伙人,可谓是威风无限。

  二是沈飞今天刚上山打到了老虎,而且还是一头凶恶的雄虎,这再一次证明了沈飞的勇猛。

  有句老话说得好,好的人怕坏的,坏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

  沈飞要不要命,大家暂时都不知道,但从他这次回来的几次表现来看,在对阵坏人时,他至少属于横的范畴。

  外加他原本也具备那份实力。

  因此,当这一刻,沈飞站到杜小雨身旁时,沈麻子一伙子竟是全都在瞬间蔫吧了。

  现场变得安静下来,沈飞冲着杜小雨露出了微笑:“小雨,会开到哪了?”

  “沈飞,谢谢你。”杜小雨小声道了谢,随后如实说道,“已经到投票支持修路环节了,只要大家都同意的话,就可以联系镇里,让他们拨款下来,正式施工了。”

  沈飞点了点头,并看向了大家:“各位父老乡亲,我先表个态,这次修路,我沈飞是一百个支持的,不瞒大家说,我刚从上阳镇回来,你们看我的裤子,裤腿和鞋子上都是泥巴,这还是我骑三轮车的情况下,如果是步行的话,那泥巴路有多难走,就不用我多说了吧?”

  随后,沈飞长篇大论,而且是根据亲身体会,切切实实的从老百姓角度出发,给大家讲述了修路的利弊问题。

  “土路难走啊,连开车都不方便,有些底盘低的汽车,甚至都不敢开进咱们村,而如果像今天这样,下了大雨的话,那泥巴路就更难走了,咱们年轻或许还好,可老人和孩子们呢?”

  “如果有了柏油路,那就不一样了,以后赶集会方便很多很多,大家仔细琢磨琢磨,是不是这么个理?”

  这该说的,都让沈飞说了,一旁的杜小雨做为村长,反而是没什么内容可说了。

  不过她觉得沈飞讲的很好,一直都在含笑望着沈飞的背影。

  现在的沈飞,在村里还是有些威望的,毕竟他刚刚打过老虎。m.χIùmЬ.CǒM

  沈庄属于山村,家家户户祖上几乎都出过专业猎户,而能打虎且用虎肉来分享给大家的人,一般都会得到大家的尊敬。

  更关键的是,沈麻子那帮人不再叫嚣了,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他们似乎都挺忌惮沈飞的。

  也就是说,不用再担心自己去做出头鸟了,或者说,沈飞已经挺身而出,亲自做了这个会招来沈麻子仇恨的出头鸟。

  一个中年人开口了:“阿飞,你说的这些我们都懂,我们也想支持修路,但有个事不好弄啊。”

  开口的这名中年人名叫姚大文,会开联合收割机,每年丰收季,家家户户都得请他去帮忙,所以他在村子还是有些话语权的。

  沈飞看了过去,问道:“文叔,你指的是啥事不好弄?”

  姚大文说道:“之前杜村长说了,这次修路的材料成本和工程师,都由镇里派发,这没啥好说的,我们也很感谢上面能为我们这个村子着想,但,修路时的基层劳力,是需要在村子里挑选几十名青壮年出来的。”

  杜小雨点了点头:“我也正在考虑这个问题。”

  姚大文直接就问道:“那你考虑好了吗?修路可是个苦力活啊,有人愿意自己站出来出力吗?”

  此言一出,在场的村民竟是全都沉默了。

  修路不但是个苦力活,更是个长期的活,而且这是为村里修路,没有工资拿。

  还有一个重点,那就是公平问题。

  有些人家可以出一名青壮年劳力,但有些人家比较困难,挤不出这份劳力。

  此外,还有宅在家里混日子的光棍,修不修路与他们无关,你修了我就走,你不修也别想喊老子出来修;有那种家里只剩下老幼的;有沈吕茂和宋元亮那种光吃不干的懒汉……

  试想一下就知道了,修了路大家走,我家出了一名劳力,你家凭什么不出?

  这种问题很麻烦,却是现实中必然会遇到的问题。

  当人口基数变大时,人心不齐就是杜小雨做为村长,必须要解决的难题。

  个别人出力,集体受益这种事,或许是能出现一两名志愿者的,但很难出现更多。

  试想一下,一个班级50人,轮流做值日可以,而只选10个人出来,由这10个人轮流做值日,其实也能干完活,但其他40人一整个学年都不干活,这10个人心里会平衡吗?

  假如不是强制任命,而是让他们自愿站出来,恐怕全班都不会有任何一个人愿意吧。

  沈飞和杜小雨都皱起了眉头,努力思考着眼前的这个现实问题。

  “我支持修路,这份工程,算我一份。”一道中气十足的声音在人群中响起。

  大家全都看了过去,沈飞一眼就认出了对方:“夏伯父。”

  没错,此人正是夏依依的父亲夏益民。

  但就算是有了他,也才一个劳动力啊,加上沈飞才俩。

  就在沈飞想着如何说服更多人时,突然,人群中响起一名少女焦急的大喊:“爷爷,爷爷你怎么了?爷爷你别吓我呀。”

  只见,那里正有一名年过古稀的老人捂着心口倒在了地上。

  旁边立刻有一名妇女说道:“糟了,这八成是老爷子的心梗犯了,快呀,谁家有车,赶紧送老爷子去医院,人命关天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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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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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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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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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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