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曾是组织最优秀的杀手,但如果他开始惜命的话,那这个位置他肯定是坐不住的。
但这个位置,是他努力了那么多年好不容易得来的。
可是二爷说得也对,如果他一直这样下去,这个位置他根本保不住。
他惜命,可总有人不惜命。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他迟早会被别人替代,成为过去式。
说完,昊天起身了,“早点休息。”
“是。”
回到房间后,沈醉一眼就看出了白炀的不对劲。
沈醉关切道,“怎么了,出去一趟就变得闷闷不乐的。”
白炀只是摇了摇头,没说话。
好像是认识沈醉之后,他才变得这样畏首畏尾。
以前的他,总是不惧生死。
可是现在,他怕死。
他的心里有了喜欢的人,所以也就有了牵挂。
见白炀不说话,沈醉也不催,他就静静地陪着他。
白炀抱着腿坐在沙发上,他闷闷地说道,“我觉得我没有以前勇敢了。”
“怎么说?”
“以前的我特别拼,哪怕是一换一,我都敢。好几次,我差点连命都快没了。可是现在,我变得好胆小。明明追过去就可以把剩下的人抓回来,但我怕受伤,就没追过去。”
这番话听得沈醉心里不是滋味。
他从小就被教育,要远离危险的地方,要懂得好好保护自己。
可是这白炀怎么觉得只有不要命才算是勇敢呢。
不行,这个思想必须要给他纠正过来。
沈醉看着白炀,开口道,“你以为宁绾为什么每个月给我20万让我教你念书?”
听见这个金额,白炀很是惊讶,“一个月20万?”
这也太多了吧。
沈醉点点头,“她每个月肯拿20万出来,就是为了能让你好好读书。所以你觉得,她花这么大价钱培养你,只是为了让你给她卖命?”
看着白炀迷茫的表情,沈醉伸手敲了敲他的额头,“笨呐,她是希望你学有所成,过正常人的生活,平平安安地活着。世界上不缺你一个杀手,可是她宁绾的弟弟却只有你一个。你好好地活着,对她来说,才是最要紧的事情。”
“真的?”
“当然是真的了。不然她是钱多的没地方花吗?那么多钱,都够她多招好几个小助理伺候她了。”
白炀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你这么说,也有道理。”
“你要是不信,可以打个电话问她,你看她怎么说。”
“我……”
“怎么,不敢啊?”
“没。”
只是沈醉的话,白炀是真的信了。
自从姐姐去世后,小姐对他就格外好。
可是小姐的好,是不求任何回报的好,她只是单纯地把他当弟弟在照顾。
见白炀把话听了进去,沈醉继续说道,“宁绾希望你能做个正常人,所以你就要收起你的职业思维。你不需要勇敢,不需要拼命,你只需要快快乐乐地长大,做有意义的事情就行。”
白炀好奇道,“什么是有意义的事情?”
“比如,出去旅游、交朋友、听歌、打球。做点正常男孩子该做的事情。”
白炀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这些事情对于普通男生来说确实再正常不过,可是对白炀来说,这些都是很新奇的东西。
“好了,别想了。你这小脑袋瓜能想明白什么。赶紧睡吧。”说着,沈醉掀开被子钻进了被窝。
“好。”
上床后,白炀安安分分地躺在沈醉的身边。
他的脑子里都是沈醉刚刚说过的话。
仔细想想,小姐把他带回国,其实一直都在说希望他能过正常男孩子的生活,也希望他能找到生命里缺失的部分。而从来没有说让他好好地保护她,为她卖命。
她好像真的没有把他当普通的杀手来对待。
而且一直在把他当弟弟培养。
见白炀盖着被子,睁着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天花板,沈醉开口道,“要不要抱着我睡?”m.χIùmЬ.CǒM
听见这话,白炀瞬间就收起了走神的思绪,他转头盯着沈醉,无声地眨了眨眼睛。
被他这样看着,沈醉觉得自己浑身都不自在了。
他别扭地说道,“不要就算了。”
刚说完,白炀就开口道,“要抱。”
说完,白炀伸手搂上了沈醉的腰,紧紧地贴着他。
看着白炀毛茸茸的脑袋,沈醉伸手轻轻地摸了一把。
头发真柔软。
年轻就是好啊,头发多就算了,发质还好,羡慕。
白炀刚抱上沈醉的腰,就舍不得松开。
抱着他的感觉也太好了。
很安心,很舒服,很享受。
白炀惬意地在他身上蹭了蹭,没一会就睡着了。
睡着的白炀看着特别乖。
谁能想到呢,明明长得这么可爱,可是穿上制服的时候却是冷冰冰的。
想到这里,沈醉忍不住伸手轻轻地捏了捏他的脸。
手感真好。
被捏脸的白炀不满地嘟囔了一声。
之后两天,白炀以极快的速度完成了任务。
收拾完东西后,他赶紧带着沈醉上了飞机,马不停蹄地往家里赶。
回到家后,白炀对待学习不再敷衍随便了。
为了能够名正言顺地跟沈醉在一起,他决定要好好读书,认真努力,刻苦学习。
以前的白炀,沈醉教一点,他就学一点。
不算努力,但也不算不努力。
可是这样的状态距离考上f大根本就是遥遥无期。
收拾完东西后,白炀赶紧坐在了书桌前。
他打算把复习思路整个捋一遍。
首先是政史地这三科,这三科不算高考分,可是得考试,还要奔着a+的成绩好好努力。
白炀是偏理科的学生,面对这样文科的题目,只能强迫自己去死记硬背。
其次就是作为高考科目的语数英,除了数学,语文和英语他都得去背。
物化生的话,也是逻辑+记忆的组合模式。
要是真的想考进f大,难度确实很大。
这么多东西,不仅要能记得住,还得能用得起来。
不过天道酬勤,只要他能找对复习的方向,然后再持之以恒地去努力,说不定,还有希望。
捋明白后,白炀开始了复习。
当沈醉收拾好东西来找他的时候,他发现白炀已经戴上了耳机在听课。
沈醉喃喃道,“这么努力啊。刚回家就开始学习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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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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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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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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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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