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巫好像真的很生气。
会不会把自己气死掉?
气死了就要准备棺材。
大壮上下扫视着阿巫的身材,盘算着家里的棺材是不是又该换了。
阿巫最近又胖了一些。
……
夕阳西下,沙滩仿佛披上了金沙。
月亮湾后山,一处距离海边有些距离的礁石上方,三个人齐刷刷地蹲在礁石上。
看着一艘停靠在水面崖洞之中的大船。
那艘大船极其华丽,船身嵌满各种颜色的宝石,夜明珠,即使是在黑黢黢的崖洞里,也显得那么耀眼。
就像是黑暗里的萤火虫。
海浪拍打在教室上,三个人的脚丫子湿漉漉往下滴水。
秦笙道,“这就是你说的宝藏?”
蒋建国,“昂,我昨天晚上趁你们都睡着了,跑来裸泳,结果游着游着游到了后山,就发现这崖洞里藏了一艘发光的大船!”
秦笙嘴角一歪,蒋建国这该死的好运,真是令人羡慕嫉妒恨。
出来游个泳都能捡漏?
三个人一个猛子扎进海里,往大船的方向游去。
走近后,才看见,船身上有一个黑底金漆的“沈”字。
“老大,你说这个会不会是来接那个八块腹肌的船?”牧原用食指指甲抠了抠金色的字,发现是纯金的。“开传来的,估计就是那些在神庙前被村民团灭的家伙。”
“八块腹肌?”秦笙有些疑惑,是出现了什么她不知道的角色吗?
“哦。”就是沈翊。“牧原解释道。
秦笙点点头,从空间里拿出来三个手电筒,三个人一分,就往船舱里去,“走吧,咱们去寻宝。”
三人把整艘船都看了个遍,还别说。
这船上宝贝不少,各种高阶源晶装了满满几大箱子,还有各种各样的新式武器。很多他们见都没见过。
在船上甚至装置了各种射程较远的大型武器。
秦笙把看得上眼的都收进了空间,就连船上装饰用的宝石都给扣了下来。
华丽丽的大船在几人一番扫荡之后,变得朴实无华,甚至有几分萧索。
蒋建国满意地扣下桅杆上的最后一颗夜明珠,踹进兜里。
还有些意犹未尽,“老秦,这船咱们就不要了吧,没啥用。”
秦笙刚想说话,牧原抢先说道,“咋没用,带回去劈了当柴烧!这艘船够咱们烧好几个月的饭了,能节约多少柴火啊!”
秦笙竖起大拇指,“嗯,真是个当家的好手。”
牧原下巴一抬,十分得意,“都是老大教得好!”
沈翊做梦也没想到,他找遍了整个海湾才找到的最隐蔽的位置居然会被一个半夜裸泳的女人发现。
而他的豪华大船,最后的归宿居然会是在灶膛里发光发热。
……
某日下午。
秦笙几人正坐在半山腰的花园里。
蒋建国挥舞着大斧头将船身分解成大小均匀的柴火,然后整整齐齐地垛在厨房后面,堆了一面墙的高度。
牧原在阳光下撸铁,不知道为什么,最近他好像也迷恋上了健身,每天都在对着镜子欣赏自己。
秦笙看着他每天练肌肉,眼看着一个白白嫩嫩的美少年逐渐往体育系少年靠近,叹息地摇摇头。
好好一个美少年,没事儿练什么肌肉呢?
大壮扶着阿巫出现在月亮湾的门口。
那些食人花对这两个常客都见怪不怪了,看见他们直接无视,任由着一老一少从花盘下面穿过。
但是看见大壮的时候,几个人还是吃了一个大惊。
蒋建国手里的斧头一挥,三步并作两步冲过去。
两眼发光地盯着大壮的新发型。
一个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的大光头,蹭亮蹭亮的,就像是被盘包浆了的佛珠,仿佛刚打了蜡。
苍蝇上去劈叉,蚊子上去打滑!
就在此时,一阵耀眼的光芒从大壮的头上一闪而过。
钉~
“嘶嘶~”蒋建国顿时倒吸一口凉气,“大壮,这是谁给你设计的新发型?居然这么特别!不行,我不允许这世界上还有比我更拉风的人,快说,发型师是谁?我要去找他!”
大壮被这样直勾勾地盯着夸赞,有些脸红,不好意思地挠着后脑勺,憨憨道,“是……是我让阿巫给我剃光的!我怕自己剔不干净,会长出不该长的东西来。”
蒋建国想了半天也没想明白,不剃头发会有什么不该长出来的东西?
难道是虱子?
两人蹲在一处交流着大壮的最新发型。
阿巫走到秦笙面前,递过去一封请帖,“秦老板,三日后十五,每月十五,海神庙都会举行祭祀。但是这一回,除了祭祀,我们还将选出新的圣子或者是圣女,非常热闹。您是镇海村的朋友,到时候希望您能去热闹热闹。”
“选新的继承人?”
“嗯。”
“珍珠不就是圣女吗?我听你们说过。”
“珍珠有她自己的选择,神明的侍奉者,不需要强人所难。”说到这里,阿巫叹了口气,“也不知道沈翊有什么好,哎~”
秦笙接过请帖,点点头,“这点我同意,那个姓沈的,一看就危险。嘴唇薄薄,眉峰如刀削,一看就是薄情寡义的样子。小心你们家珍珠以后去挖野菜!”
阿巫不知道珍珠和沈翊想好,和挖野菜有什么关系。
但是他认同秦笙的话,那个沈翊,一百斤的体重里有九十九斤都是反骨。珍珠跟着他,只怕会吃苦。
但是这是她自己的选择。
那些亵渎神明的外来者明明就是沈翊带来的,哪怕他把所有的真相拨开,放在珍珠面前。
珍珠仍然选择为她的情郎闭上眼睛。
爱情,使人盲目。
不过珍珠盲目,他还没瞎,他使劲儿地眨了眨眼睛,看着院子里堆的东西。
如果没认错的话,这好像是一艘大船的骨架。
虽然被拆得乱七八糟,但是作为海边人,生下来就和船打交道,他绝对不会认错。
就看这剩下来的零部件就能猜到,这艘船,绝对很大!
秦笙见他看着院子里的东西,笑了一下,说道,“你说怪不怪,我们在海边捡到了一艘漂亮的大船,上面有不少好东西呢,还有武器。一看就不是一般人能有的,这样一艘船无声无息的出现在你们村子附近,不知道是不是被海浪派来的。
我看着既然没人要,那就弄回来当柴烧咯。”
阿巫眼珠子咕噜一转,立刻猜到这艘船可能是那些人开过来,接沈翊的。
当下笑的脸上的褶子都挤到了一起。
“当柴烧好,烧了好!哈哈哈哈!秦老板果然是好运气啊,要是我老汉儿遇到这种好东西,也扛回去给=当柴烧!哈哈哈!好船也好烧啊!哈哈哈!”
沈翊那个小王八犊子突然没走,肯定是想打神庙的主意。
他不急,等着那个小崽子露出狐狸尾巴。
他就想看看,等到沈翊扛着包袱准备跑路的时候,却突然发现自己藏的船没了,该是一种什么表情。
想想就好笑!
大壮听着阿巫笑得直杵拐杖,喉咙里不停发出“鹅鹅鹅”叫声,觉得阿巫的病好像更严重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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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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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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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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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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