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恒萱和小春两人之前就被这味道吸引着吃了一回,自然是记忆犹新。
这不允哥儿一说要吃,金恒萱把人领过来了。也不知这孩子是忘性大还是心大,为了口吃的,就跑到她面前说好话,全然忘了不久前还在与她置气一事。
金恒萱决定不与他计较。孩子嘛,该哄还是要哄一哄的。
几人坐在摊前,一人点了一碗馄饨吃了起来。
这馄饨是以鲜肉和野菌子做馅,用鸡汤煮熟,加上芫荽、葱末,滴上两滴麻油,再稍微加点盐调味,吃上一口特别开胃。
小小的馄饨一口一个,味道好极了。允哥儿和萤姐儿吃的不亦乐乎,头也不抬。
几息的功夫,一碗馄饨已经下肚了。
允哥儿摸着微微鼓起的小肚子,笑的十分满足。嚷嚷着晚上还要过来再吃一顿。
金恒萱三两口吃完了碗里的馄饨,付了钱就把人拉走了。
下午没什么事儿,金恒萱并不打算在铺子里待了。
这两个孩子在铺子里待不住,不如早早的把人领回家去,还能教他们写字。
说到便要做到。金恒萱一回家,就把人领到了书房。找出用旧的笔墨,又拿出了草纸放在两人面前。
“既然你们都想读书,那就一起写字吧!不然在家里也没事干!允哥儿,阿姐先教你,等你学会了,到了学堂就能把别人给比下去了。”
允哥儿听着十分高兴。他要是比别人学的好,那夫子肯定每天都要夸他的。允哥儿仿佛已经看到了夫子夸他的画面,一时间有些痴了。
金恒萱敲敲桌子,打断了他不切实际的幻想。
允哥儿瞬间回神。
“允哥儿,咱们从百家姓开始,一个字一个字学好不好?”
“好!”
于是金恒萱便把百家姓的前十句给他念了一遍,又让允哥儿跟着他学。
萤姐儿听着有趣,也跟着一起读。
等到两人都会了,金恒萱便在纸上写下了一个“赵”字。
“这便是‘赵‘,写法并不难。允哥儿,萤姐儿,我把这个字分开写,写慢一些,你们注意看我起笔的顺序,不要写错了。”
闻言,两个小脑袋都凑了过来。
允哥儿只看了一遍,就说会写了。
萤姐儿也点头。
金恒萱便让两人在纸上练。
这不练都说会了,一拿笔又说有难度。
金恒萱便握着允哥儿的小手,一笔一划的教他。Χiυmъ.cοΜ
又让他自己写,等到他真的会写了,又去教萤姐儿。
允哥儿自己已经写的有模有样的了。边欣赏着自己的大字,边夸赞。“我真是太有进步了。这么长时间,也没把写字的功夫给落下。如今这般瞧着,我自己都欢喜。”
金恒萱默了,好半天才说了一句:“你有这种自信是好的!”
允哥儿就笑,催着金恒萱再写第二个。“阿姐,‘金’不也是姓吗?为什么不先写‘金’字?”
“你想先写‘金’?那这便是我的疏忽了。我还以为你们都会写了呢!哥哥们以前没有教过你们吗?”
金恒萱诧异的看着两人。
两个小脑袋齐齐摇头。
金恒萱就知道了,他们是真的不会写。关键是真的没人教吗?
金恒兴三兄弟怎么想的她不清楚,不过她对此倒是十分的不赞同。这两个娃,都会写好多个字了,竟然还不会写自己的名字。不应该,实在是不应该!
金恒萱挥笔写下一个大大的“金”字。
允哥儿兴奋的尖叫。“哇!这就去‘金’啊!阿姐,‘金子’的‘金’也是这个字吗?”
金恒萱点点头。
于是他们又知道了一个秘密,他的姓和金字是一个字,听着就很有钱的样子。
带着这样无法言说的喜悦心情,允哥儿和萤姐儿把这个字写满了整张纸,才让金恒萱继续教下一个。
百家姓接着来,第二个字是“钱”。
允哥儿又高兴了。
待金恒萱写完,两个人就照着她写的笔画,一笔一划的写完了。
金恒萱都直呼神奇。
早知道教起来这般能学,她做什么上午平白的得罪他一番,直接循循善诱不就行了?说到底还是她太过于心急了。
两个孩子学了一下午,等到肚子纷纷唱起了空城计,才意识到时间不早了。
金恒萱让两人收拾了纸笔,带着他们两人去外面清洗。
外面的夕阳像是苍白的脸色一般显得无力,风中带着丝丝凉意。
金恒萱洗干净毛笔,打了水让两人把脸上和手上沾着的墨迹擦洗干净。
把毛笔在原处放好,金恒萱拿了帕子亲自给他们二人擦脸。
允哥儿虽说来了兴致学习,也学的这般做上一下午,实在是辛苦。“阿姐,我们下午都有好好读书写字,有奖励吗?”
金恒萱不禁莞尔。自己读的书,那肯定自己受益良多,怎么还好意思要奖励的?
不行,不能惯着这样的小屁孩!
于是,金恒萱试着跟他讲道理。“书读进肚子里,那就是你自己的。所以你读书是为了你自己学的,可不是为了我学的,怎么还问我要奖励呢?”
允哥儿不想听,他只想要奖励。现在肚子饿得紧,他还想吃晌午的馄饨。
“阿姐,我们还去吃馄饨吧?我想吃!”允哥儿拉住她的袖子,可怜兮兮的看着她。大有她不同意,就要路上一场给她看的样子。
萤姐儿见势,拉起了她的另一边袖子。
金恒萱:……
“那就走吧!”
“嗷……阿姐太好了,我最喜欢你了!”允哥儿高兴的都快跳起来了。
萤姐儿也露出了点点笑意。
金恒萱锁了门,带着他们走过去。反正又不远,就当散步了。
允哥儿雄赳赳气昂昂的走在最前面,像是得胜归来的大英雄。
萤姐儿快步跟在他身后。
只有金恒萱在后面懒懒散散的跟着,不让他们离了自己的视线。
允哥儿中间好几次回头,就怕她突然反悔了,调头回去。
终于走到了馄饨铺,允哥儿挑了个空桌坐下,跟摊主大声说道:“老板,来三碗馄饨,要快!”
他都快饿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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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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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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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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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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