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后,瑞麦斯命送葬队的营地扎在一处较为空旷的小丘上。
直到阳光消失时,浓雾依旧丝毫没有褪去的迹象,空气又湿又冷。
没过多久,森林的黑暗和茫茫白雾融为了一体。
士兵们点燃了火炬和篝火堆,营地内灯火通明,雾气仿佛也被火焰蒸发。
王后的棺椁车位于营地正中,穿着板甲的骑士们围着圈,轮流持剑守护,教士们则在一旁轮班做着祷告。
轮休的士兵们围坐在一个个火堆边享用着晚餐。他们有的在擦拭长剑,有的在为十字弓上油,有的三五成群,听着几个魁梧的女兵粗声粗气唱着小曲。
卡拉缇纳依照父亲的命令,亲自带人在营地周围挖掘战壕,并支起了一排排木马刺。在营地外一百码的林中,精灵游侠们静静的警戒着外围。
要知道在此之前,每晚在野外扎营时士兵们的铲子除了用来挖掘粪坑,从没有挖过一条战壕。
“这里并非王国领地,我们必须时刻小心防备,敌人无处不在。”
当儿子对如此夸张的布防提出不解时,瑞麦斯一边快速用着晚餐,一边这样告诉他。
罗盘在此地已经失灵,征战多年为他带来的敏感神经使他坐立难安。尤其是这该死的大雾,仿佛让他瞎了眼睛。
夜深之后,周遭的一切都静的出奇,动物们不再发出异响,鸟儿也不再鸣叫,森林沉睡了。
爱神保佑,前半个夜晚除了被某个粗心的士兵打翻了烹煮大锅,再无其他称得上意外的事情。
瑞麦斯走出自己的营帐,抬头看到一片混沌。
没有月亮,没有星星,什么都看不到。
他拿出怀表,发现已是凌晨。他庆幸自己带了蒸汽工坊新研制的这件小玩意,否则在这浓雾中,根本无从判断时间。
此时此刻,除去值守士兵们交谈的低语,只剩下窸窣的树叶还在说话,还有……隐约的歌声。
他皱了皱眉头,当然知道这歌声是从哪里而来的。
睡眼惺忪的侍从正靠着营帐打盹,见他出来急忙起身,拿起自己身上的羊毛毯为他披上,“大人需要我为您卸甲,服侍您休息吗?”侍从说话时嘴里竟吐出白气,但此时正值夏日。
他的侍从詹姆斯·石通是迷沼城封臣历努格·石通伯爵的次子,十五岁。棕色的头发,褐色的眼睛。大脑门高鼻梁,嘴唇边已有少许胡须。
尤其是那张脸,瑞麦斯每次看到这孩子都仿佛看了他父亲历努格·石通以及他爷爷奥登·石通那两张一样颇具代表性的四方脸。
年轻人有当骑士的梦想,所以历努格伯爵像自己父亲的做法一样,将儿子送到了瑞麦斯的身边。只可惜,詹姆斯的剑术和枪术进展缓慢,显然并不是做骑士的那块料。
这一点,瑞麦斯从未当众点破过。
“进去睡会吧,詹姆,里面暖和一些。”他拒绝了侍从,并将剑带跨在腰间,“如果你不介意睡在一个老头子的房间。”
“不,大人,我想不能那样做。”年轻人脸上一红,“而且,我睡觉打呼噜声会很大。”
“我的呼噜声更大,都没吵醒过自己,还会怕你的?”瑞麦斯微笑道,“而且我没打算睡,就当借给你用一会吧。”
于是,侍从识趣的钻进了营帐,而瑞麦斯来到了王子的帐前。
雷戈·普索森穿着他的破烂板甲站在门旁,挺直着身子,左手扶在腰间的剑柄上。“大人。”见他到来,高个子壮汉微微颔首,为他撩开了帐门。
“……你静静躺在我身边,我看到泪水,却看不清你的脸。”
“微风拂过清晨的树叶,你迷路了吗?我的爱人……”
“你曾骑在骏马背上,手持英雄之剑……”
“你曾站在群山之巅,把握天地的命运……”
“你曾飞跃冰封之海,带着天使的翅膀……”
“我的心已破碎,随着你的盾……”
“我的梦已醒来,随着森林的呼唤……”
“永别了……我的骑士”
“永别了……”
这首《遥远的森林》传自两千年前的王国纪元,讲述的是精灵与人类凄美爱情的故事。
弗花·库那克的歌声温婉,带着悲伤。
因争夺之城·弗瑞欧娜地处费德沃森林边界,库那克家族本就与精灵长期相爱相杀,此曲由其族人唱出显得更加意味深长。
身为忠诚骑士梅特里·库那克的长子,弗花自幼就被送入奎尔龙斯的红堡中担任王子的侍从,可他却没有一点骑士风范。
这孩子从来就对弗瑞欧娜城的公爵爵位毫无兴趣,他最崇拜的人是艺术宗师卡酷音·翁,并希望自己未来也成为一名吟游诗人,而不是骑士或者公爵。
在弗花此前十七年的人生中,总是沉溺于由琴声和歌谣组成的音乐世界而无法自拔。弗瑞欧娜城的大少爷能用乐器和嘴制造出各种优美的音符,甚至用剑也可以舞出动人的旋律。
“白白挥霍了用剑的天赋,只不过是阵阵噪音。”
这是瑞麦斯在观看了弗花剑舞后的评论,觉得这孩子真是对不起库那克家族标志的褐色头发和暗绿色眼睛。就连弗花自己的父亲梅特里·库那克本人也不断摇头。
骑士们向来都不喜欢看小丑表演。
若不是看在梅特里·库那克的面子上,瑞麦斯早就把这位烂泥扶不上墙的弗花赶走了。
在二十年前的那场被称为红与黑的战争中,他曾经与梅特里·库那克一同奋战在神木林战场(后来被称为死木林)。
他单枪匹马从烈火与岩浆中救出了那位浑身烧伤,依旧坚持不退帮自己断后的骑士,两人自此结下深厚的友情。
就在前不久,他刚刚为卡拉提那觅得了一门亲事,准备让儿子迎娶梅特里的二女儿云迪雅·库那克,使争夺之城·弗瑞欧娜和迷沼城达成联姻。
没想到,这美好的愿景却因王后的去世而耽搁。
营帐内点着炉火,温暖如春。地上铺着厚羊毛地毯,上面摆着些许行军凳,王子坐在铺着厚厚垫子和毛皮的大椅上,面前是一张摆满书本、卷轴的行军桌,桌子正中铺开了一大张羊皮纸地图,而剑带则挂在一旁的架子上。
伊诺鲁克·爱恩索德已经脱下了盔甲并换上了镶金银丝线的白色绸缎长袍,内有加绒内衬。他手中捧着一本书,但他的目光却在注视着歌手。www.xiumb.com
于是,瑞麦斯故意弄出了一点声音。伊诺听到立刻起身,手中的书几乎是被丢在桌上,并说道:“老师……您来了。”
歌手的歌声顿时戛然而止。
“这首歌不适合在这里唱,也不适合这个时间,更不适合这个晚上。事实上,现在根本就不应该唱歌。”瑞麦斯瞥了一眼王子的侍从,“你难道不知道我们在为王后守灵?”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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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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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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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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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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