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我的父亲是嘉靖朱栽圳>第444章 开拓者们(三)
  一个多月后,朱敬镕回来看王三五一家了。

  他带回了十二辆马车的砖石,还有拉克伦河营的基建连。

  朱载圳在各地守备部队中创建了基建连这一兵种单位。这帮人说白了就是盖军营的。

  大明刚刚开始往新洲移民,每隔半个月才有一支物资船队到达新杭州。故而物价高的惊人。特别是砖石之类的建筑材料,价格是大明本土的二十倍!

  朱敬镕离开秦王府时,立志要自力更生。没要王爷老爹一文钱。

  他攒了整整两年的军饷,刚刚够买这十二辆马车砖石的。

  王三五看朱敬镕带来了一百多兵,还有一堆砖石。他问:“官爷,你这是?”

  朱敬镕笑道:“恩公,你救了我的命。我得报恩啊。你家这两个小木屋太挤了。我打算跟基建连的弟兄给你加盖上四间大砖房!”

  王三五激动的眼泪都快流出来了。

  在老家时,他家住的是土坯茅草屋。

  来了新洲,木料不花钱,能盖起两座小木屋,他已经心满意足了。

  现在朱敬镕说要帮他盖四间大砖房.......他以前想都不敢想。

  要论建房子,基建连是行家。他们热火朝天的干了起来。

  王家人插不上手,只能拿出所有存下的狼肉、野鸭肉、野鸡肉、鹿肉,做汤、烧烤,款待这一百多明军汉子。

  晚上饱餐一顿后,基建连的弟兄就住在自带的帐篷里。

  一天半的时间过后,四座大砖房就盖好了。基建连的弟兄们还参考潮汕围龙屋,在房子的西北角盖了一座小小的碉楼。

  若遇紧急的事,譬如土人部落来抢劫。那个碉楼容得下王家十口人。碉楼还留出了射击口。

  干完了活儿,朱敬镕该走了。他将自己的医疗包留给了王家人。

  “恩人,这医疗包里有云南金疮药,还有治疟疾的金鸡纳霜。以后有事可以到营地来找我。”

  王三五点点头:“好,好!”

  这真是善有善报。王三五救了一个中尉军官,得到了四间梦寐以求的砖房。

  他又领着孩子们到森林里伐木,打了些最不美观却很实用的桌子凳子。

  一百亩地里的玉米已经长高抽穗了。移民部的“游方”庶务员又给他家带来了之前说好的一匹种马、一匹母马,两头牛。

  他家里养的十头羊,也有两只生羊崽了。羊群的规模扩大到了十四头。

  龙骑兵团的上校送给王家三支燧发枪。王家的“武装力量”壮大了。

  等待玉米收获的日子里,地里的活儿不多。每隔一天,王三五就让王大狗领着一家人外出打猎。家里的风干肉堆满了避难的碉楼。

  基建连还在碉楼里修了个储水池。够十口人喝五天的。

  一切都在向着好的方面发展,王家算是在新洲扎下了根。

  然而,意外总是在岁月静好时到来。

  这日,王家人早晨起来,看到他家门口站着一个土人!

  那土人浑身皮肤黝黑,赤着身体,只穿着遮裆的一块草编。他右肩上扛着一张弓。手里拿着两支箭。腰上还用草绳挂着个大瘠薄(回旋镖)。

  新洲土人,名曰古利人。

  在十六世纪,古利人在新洲大约有五六十万。分成几百个互不统属的大小部落。

  朱载圳专门写了一本小册子,教移民们如何跟古利人相处。其核心思想无非六个字:以物资换友谊。

  王家人不识字,小册子发到手里,他们从来没看过。

  来到王家门口的土人,名叫“踢鸟”。是一个古利小部落的酋长“与狼共舞”的老丈人。

  没错,酋长的名字就是“与狼共舞”。

  踢鸟的女儿“握拳而立”嫁给了“与狼共舞”。踢鸟就相当于大明的国丈爷,在部落中地位很高。他专管跟其他部落的联络。

  所以,他除了是部落的国丈爷,还相当于一个礼部尚书。

  王家人哪里接触过土人?

  王大狗立马拿出燧发枪,对准了踢鸟。

  王三五却按住了儿子:“人家一个人来的。好像不是来抢东西打架的。”

  踢鸟走了过来。开始连比划带说:“吼吼驾,吼吼驾,吼驾吼驾,驾驾。”

  王三五哪里懂得土著语?连连摇头:“老哥,我听不懂你说的啥啊。”

  踢鸟指了指王家的玉米地、牧场,又指了指自己。

  王大狗明白了过来:“爹,他好像说,这些地是他的。”

  王三五皱眉:“砸是他的?明明是皇上赐给咱家的!”

  踢鸟用手拉了拉王三五身上的布衣,又用手摸了一下王大狗手里的燧发枪。

  随后他指了指王家的地。双手放在胸前做了个袋鼠摇。

  王大狗大体明白了他的意思:“爹,他好像说,咱们用布和枪,换他的地。”

  王三五道:“老兄啊,我家里就剩下两丈布了,自己家都还不够用呢。枪也不能给你。”

  王大狗道:“爹,他听不懂啊。”

  王三五苦思冥想一阵后,用摇头表达了自己的态度。

  摇头,是古往今来、古今中外的通用世界语言。

  踢鸟似乎明白了王三五的态度。他一呲牙,喊了两句“比巴巴比巴巴比比巴巴,西里呼噜一比巴啦啦”(能看懂这两句的读者都特么暴露年龄,80后出来对暗号啦!)琇書蛧

  喊完,踢鸟就走了。

  王三五一家人一脸懵比。

  这是他们第一次接触土人。

  傍晚时分,王三五一家吃完了饭,正在门口乘凉呢。

  一只大袋鼠蹦蹦哒哒的来到了王家人面前!

  王三五万分好奇:“这是什么野物?”

  大袋鼠似乎不怕人,平静的看着王家人,嘴里还嚼着草。

  王二狗道:“爹,管他呢。我去拿枪。”

  王大狗却走到大袋鼠面前:“别费子弹了!子弹金贵的很!我一手就能抓住.......”

  “它”字还没说出口。大袋鼠“梆”,朝着王大狗就是一拳!那出拳速度宛如韩日世界杯用球的名字——飞火流星!

  袋鼠是天生的拳击手。

  王大狗还没反应过来,就眼冒金星倒在了地上。

  打完人,袋鼠如风驰电掣一般,窜走了。

  王三五连忙扶住了儿子:“没事儿吧你?”

  王大狗缓了缓:“疼死我了!下回再遇见那大老鼠,我拿枪蹦了它,先吃他前腿儿!”

  当天夜里。王三五睡觉时做了个噩梦。

  他梦见一个山一般高的土人,一脚把他家里的四间瓦房给踩碎了!

  王三五从梦中惊醒。迷迷糊糊的,他对老婆刘王氏喊:“把娃们都叫起来,进碉楼!好像不对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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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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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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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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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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