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镜子里,他能看在自己背上明显的抓痕,他怎么去找宋沫?
幸好他经验丰富,他的箱子里有从m国带回来的特效药,抹上去后过两个小时就看不出来了。
姜欣还在睡着。
姜欣说跟他一起来京南城,他其实挺开心的。
宋沫的性格他太了解了,她可以在其它方面将他照顾得无微不至、面面俱到,可有些方面,她不如姜欣。
对于宋沫那个保守的性格,叶易川是又爱又恨。
毕竟,现在这个社会,能如此保守纯洁的女人实在是太少了。
他能遇到,真是他的幸运。
但是。
同时,他又觉得,这个女人太老古董了。
所以,对于宋沫,他真的是又爱又恨。
好在,两个人是异地恋。
宋沫并不需要他花费什么金钱,所以,他也就吊着她。
反正,他又不吃亏!
他要得到宋沫的清白之身。
至于得到她之后,如果感觉好,他就跟她再在一起一段时间,反正她老实又听话,虽然帮不上他的大忙,但给他煮个饭、洗个衣服还是可以的。
如果感觉不好,那他就不耽搁她了。两个不合适的人勉强在一起,大家都痛苦。
当然,那些都是后话了,现在,他得先把宋沫的清白之身搞到手再说!
叶易川换了件淡蓝色的衬衣,头发梳得光溜溜的,还真能装出几分斯文败类的味道。
去宋沫家的路上,他还给宋沫买了一束玫瑰花,十一朵。
这些天真的女生不是信花语这一套吗?十一朵玫瑰花代表最爱你一人,送给宋沫,她肯定会开心的。
拿着花,叶易川凭着那天给宋沫快递钥匙的地址找到宋沫住的小区。
这里他上学的时候来过几次,但那个时候,可能正是浓情蜜意,情人眼里出西施,看宋沫和跟她相关的东西哪儿哪儿都好,也不觉得这里有多破旧,现在再来,叶易川只觉得这环境也太差了,又烂又脏,他有种无处下脚的感觉。
所以说,他爸妈不喜欢宋沫也是有原因的。
年少时的恋爱可以很纯粹,可以什么都不计较,高唱跟着感觉走,三观跟着五官跑。
可成年后,就不能那么天真了。爱情只是生活的一部分,没有物质的支撑,爱情只会落到贫贱夫妻百事哀的下场,谁真会信有情饮水饱?
宋沫一个孤女,她能帮上他什么?她于他的事业,毫无裨益,他爸妈不可能同意他娶她的。
入职前的这段时间,将会是他能陪伴在她身边最多的时间,也可能是他最后能陪伴她的时间,以后,他们的差距会越来越大,趁现在,他给她多留点回忆,然后,该怎么样就怎么样。
他喜欢宋沫,这是真的。
在国外这些年,他交往了很多女人,金发碧眼、黑头发黄皮肤的都有,但无一例外,她们都是家里有钱的女人。
宋沫,是唯一一个他跟她在一起时没有考虑她的家世的女人。
这一点,就足以说明他对他的真心。
但是,他对宋沫的喜欢是有限的,这更是真的。
叶易川来之前没有给宋沫打电话,他想给她一个惊喜。女生都是喜欢这种感觉的,哪怕有些营造出来的惊喜,成本很廉价。
诶,宋沫住那一栋怎么走来着?
出国这么久,他早就忘记了。
看着眼前这一栋栋全都一个样儿、连个标记都没有的筒子楼,叶易川的心里又冒出了嫌弃。
正好这时,他看到一个胖大妈经过,于是上前叫住她问:“你好,请问5栋a单元怎么走?”
不太凑巧,这个胖大妈,正是王阿姨。
上次“她女婿”的老婆带着一群人到小区来暴打了王芬芬一顿后,王芬芬在医院里住了一个多星期。
那个杀千刀的泼妇,她把王芬芬的肋骨都打断了两根,到现在还没有完全康复!
大陈也是个没用的男人,那泼妇都把她家芬芬打成那样了,他也不替芬芬出口气,休了那泼妇!
他说什么,现在他的财产都是在他们两个人的名下,从法律上来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是现在离婚,那泼妇就能分走他一半的家产,甚至有可能扭着他是过错方这一点,分走一半以上的家产。他叫王芬芬先给他一点时间,等他先把财产转移了之后,再来办离婚的事,到时候,他就一分钱也不用给那泼妇。m.χIùmЬ.CǒM
当然,王芬芬的委屈不会白受的。
他在一个高档小区里给王芬芬租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王芬芬出院后,他就直接让王芬芬搬进去休养了。
他还给王芬芬拿了些钱,让王芬芬调养好身体,争取早日给他生个一儿半女,只要王芬芬怀上了,他肯定让她转正。
这段时间,王阿姨就在租房那边照顾王芬芬,今天,她是回来拿点东西的。
王阿姨看叶易川面生得很,问:“你找谁啊?”
“宋沫。”叶易川说。
王阿姨的眼褶子立刻就耷拉了下去。
那天的事,她越想越蹊跷,那泼妇是怎么找到她们小区来的?
虽然她没有直接的证据,但她总觉得跟宋沫脱不了关系!
就算跟宋沫没关系,王家和宋沫这梁子也结下了!
本来她的女儿找的男朋友是全小区最有钱的,她走到哪儿都是被人羡慕的份儿,可现在,竟然让宋沫给比了下去!
更可气的是,王芬芬还被她们唾骂,说她是臭不要脸的小三!
宋沫难道就比她女儿清高到哪里去了吗?不还是给有钱人续弦的!
哼,以后谁比谁过得好还不一定呢!
叶易川精心捯饬过,看起来还是衣冠楚楚的,而且他手里拿着玫瑰花,这来意就很明显了。
“你是她什么人?”王阿姨用打量的目光问。
她特别不高兴,怎么这些年轻的、长得还可以的男人都看上宋沫了?宋沫有什么好的!像根干柴棍似的,肯定生不出儿子来!
叶易川一副深情款款的模样,“我是她男朋友。”
这话王阿姨听笑了,“男朋友?”她非常“热心”地说:“她男朋友我见过,不长你这样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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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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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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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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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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