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重生不晟>第141章 跟随进山火头军
  如果世界真的如此不堪,就不会有兄友弟恭,慈爱父母;也不会为了知己,仗剑踏马,救于水火。更不会有,柳家庄这一处乱世中独有的繁华。

  说繁华还太远,远比不了京城的风韵。但它所释放出的活力,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比东京城里都还高。一座城,一个人,不怕沉沦,就怕一直拿不起精神,永坠谷地。人生,应该峰峦叠起,在谷峰时,沉着冷静,不骄不躁;在谷地时,应满含希望,再次奋起。

  马队进入柳家庄,踏过干涸的溪河,夕阳只留下一抹微红。人们被飞奔的骏马惊扰,又在勒马悬停时动荡。流民营里更加震惊,他们如今最害怕的,就是名声卓越的捧日军。

  齐正等人的皮甲,明晃晃的制式铠甲,在夕阳的余晖里呈现出一抹殷红。流民营里的举人老爷们都吃了一惊,直到眼线来报,并非颍昌府兵,才长长呼出一口气。

  李晟坐在高头大马上,笑看着庄户人,这一刻,李晟在他们心目中的形象又高大了几分。胡归一从这伙儿人身上感到了共同的气息,那是属于军队。他起身而出,行了一个军礼。

  胡归一有些佝偻的身板,挺得笔直,齐正一直盯着胡归一看,笑着道,“我知道你,你就是“狡胡”。”

  狡狐,“狡胡”,胡归一怎么还有这么一个称谓。这个称呼很有邪性,胡归一在柳家庄,一贯是一位可亲长者的形象。他们老一辈的花花肠子,不知道有多少事儿瞒着。本以为他们就那么一点能耐,李晟已打算背水一搏,下死力跟沈独眼扳手腕。谁知道在天明寨,还有一股力量,能够将沈独眼抵挡住。

  天明寨的势力,估计是柳太公一手帮扶起来。这算什么,通匪,养着私兵。还真是博爱,柳家庄都过得紧巴巴的,他还有心思接济山里人。由柳太公接手的财物,指不定做了假账。

  “狡胡”可不是什么好鸟。胡归一见李晟戏谑的眼神,老脸微红,“你小子想什么呢,咱们老一辈的人,就你想的那么不堪。”李晟让徐升放下马来,“不让我们想偏了,您也得告诉我们真相。”

  柳毅更是一头雾水,他比李晟知道的更少。在柳家庄眼皮子长大的人,对柳太公,胡归一,柳诚这三人组,居然只知晓了皮毛。不过他们隐瞒的,都是好事儿,不是让人擦屁股,就谢天谢地。

  李晟还想着找到天明寨,建立一个秘密基地,谁知道,柳太公在多年前,就有这个想法。当时可能为幸存者考虑,却真的庇护了很多人。胡归一道,“天明寨,其实并没有多危机,你麻烦各位好汉,真是孟浪了。”

  李晟委屈,什么底都不交代,还怪自己孟浪。他可是耗费了极大的心力,时刻担心柳家庄的安危,这里有自己的亲人和所有。再说,加一重保险有什么不好的。

  齐正打圆场,“不怪他,我也有些手痒痒了,你看,咱们是连夜进山,还是天明之后。”

  天明山里不好纵马,只能徒步而行。李晟却不给胡归一反对的机会,“这一次,我怎么也要去天明寨见识一番,老大,你去不去?”柳毅早被勾起了热血,“我当然要去。”

  少年们热血沸腾,一个个嚷嚷着,“对,我们都要去。”就连最小的吴坚,都来凑着热闹。齐正和胡归一站在了同一条线上,“瞎胡闹,是去打战,不是游山玩水。”

  打战,他们先前就经历过,虽然只是一场单方面的追杀,也算是见了血。李晟道,“你们打战,总归要吃东西,火头军需要不,咱们就当火头军,保证让你们能够衣食无忧,安心打战。”

  每一个军队里都有辅兵,火头兵,一直在军队最后面。如果连火头兵都要上战场的话,那这场仗,就输的不能再输了。火头兵在战况不妙的情况下,都会选择逃跑。

  如果有火头兵能奋起改变整个战局,那就是火头兵里的超级战斗机,这样的事儿,很明显,一件先例都没有。火头兵给人的感觉,就是弱得不能再弱的鸡。作为战兵,少年们不够资格,李晟只好申请火头兵这个管饭的职位。

  上次狩猎之行,李晟表演了一番厨子的最佳作用。往小了,照顾大伙儿的吃食,居家旅行,简直必备的美食管家。往大了,变成敌人的噩梦,一锅毒汤,就将对方彻底瓦解。

  只有见识的更多,才会成长,李晟可不希望柳毅的金枪班,永远都只是会呕吐的菜鸟。现在兄弟还小,在一起,可以后真的从军,需要独当一面,没有得力的下属,怎么能放心呢。

  在李晟苦苦哀求,死缠烂打之下,还是争取到了火头军队正的位置。为了保证他的安全,徐升很不幸被踢进了火头军中。从今以后,他就只能看着其他人冲杀敌阵,来去如电,而他,只有端着饭碗,送上一碗热气腾腾的油泼面。

  当天夜里,李晟在粮库走了一圈,连夜赶制了不少简易食物。将锅碗瓢盆,野外生存物资,全都打包。

  柳毅比他更窝心,给他的名额,只有八个,这次队伍,十个战兵,十个辅兵。少年们只有一般人半够参与,有人想参与,有人想逃避,有人可去可不去。李晟不管柳毅的打算,这事儿,还是他自己去协调为妙。

  人有了太多的自主权,会很矛盾,被人牵着鼻子走,不用去考虑岔路往哪方,也是一种幸福。李晟必须要走自己的路,被人拉着鼻子,跟牛有什么区别。横门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褥子牛,李晟没有这么伟大的胸怀。

  李重乙和李重丙找到了李晟,“晟儿,这一次,我们也跟着去。”李晟讶异地看着自己的父亲,“爹,伯父,你们去干什么呢,你们又不会打猎。”李重丙有些生气,“真当你爹是傻子,屁的打猎,这些军兵,怎么可能会去打猎。”Χiυmъ.cοΜ

  与军队有关的,就是战争,这样粗浅的理解,差不离。柳家庄的第二代人,很是悲哀,老一辈的人捉摸不透,小一辈的心思太多,老实种地发展的他们,总觉得没有安全感,没有参与到庄子的大事儿上来。

  李晟心里有些自责,从柳家庄铺子铺开之后,对李重丙的关注度就小了。这是他的父亲,能够心安理得在他背上打盹的父亲。“爹,伯父,庄子上需要你们。房子不是正建着吧,梁工头最近抱怨吃不消,你们多帮帮他。”

  李晟只有拿别样的幌子来安慰他们,是高屋建瓴,他只需定下基调,别人完成,而自己抽身。还是说太跳脱,一事儿没干好,就迫不及待去干另一件事儿。“房子在那儿,跑不了,我就问你,你们去干什么?”

  他们有知情权,李晟犹疑一下,还是决定坦白,“爹,我可以告诉你,但你一定要瞒住娘。”李重丙为了知道消息,这个有风险的条件也同意。“翁翁并不是去访友,他去山里对付沈独眼了。”

  沈独眼,李重丙脸色发白。天明山匪徒,曾是柳家庄的噩梦。柳家的日子本来好过,为了消灭他们,大宅子没了,幸好的是,人还在。

  “他不是跑到颍昌府了,怎么又回来了。”良善之人永远想不到心里狭隘之人的睚眦必报,就算流亡千里,沈独眼恐怕也想着报仇。

  “您看到流民营了么,那些人,都是因为沈独眼,才流离失所。”强盗,都是该死之辈,害了这么多的人。分粮食给百姓,可没有安什么好心。两兄弟担忧起来,“他带了多少人,咱们能守住么?”

  老实人,不适合参赞军务,李晟安慰道,“咱们以前能将他打败,现在当然也可以,您没看到,我请了捧日军。”捧日军的面貌,庄户们敬仰,“就是人少了点儿。”

  十个人不到,很容易就被湮灭在人潮中了。借到兵,借到势力,这才是重要的。“爹,你放心吧,不会有意外的,只是家里,还得你们看顾些。流民营的那些人,可不能让他毁了我们的家畜和粮食。”

  庄子上的第二代人,还有外来招募的工人,都是略有产业的工人阶级,跟流民这种完全无产之人,有天然的敌对。一方想要拥有,一方害怕失去。李晟可以将他们训练成民兵,负责治安防盗的基本兵役。

  实际上,柳家庄的人,已经自发形成同盟,开始防备流民们。若是李重丙亲自参与进去,对这个组织的形成,更有促进作用。加上吴铁柱的统筹规划能力,的确大有可为。

  去山里,他们兄弟二人同样两眼一抹黑,帮助不大。倒是少年们,去过几次,又经历了血腥,有很大的用处。

  李重丙答应李晟的事儿,眨眼间就卖给了柳眉。所以说呢,媳妇天大地大,其他的,都得靠边站。这已经是好几次出卖李晟了,但柳眉不打算去找李晟的麻烦,正如当年,李重丙跟开阳县衙役一起,她即便担心的要命,都没有阻止。

  柳眉的大是大非观念很强,“沈独眼既然要来,那肯定不会善罢甘休。我爹说的没错,敌人狠,我们要比他们更狠,才没人来惹我们。”柳眉眼里闪烁的寒光,让李重丙有些害怕。

  柳太公一直以来,都把柳眉当假小子养。也就后来,重新焕发了女人味。强势的女人,要么找一个更强大男人,她做一个小女人。要么找一个弱势点儿的男人,不会对她的强势感到反感。

  李重丙一直都觉得柳眉比他要强,这并没什么,他们夫妻生活过的很好,如今,马上要有第六个孩子了。“就他那小心思,怕我反对,我能拦住他们么?柳家庄除了危机,肯定要有人去解决。爹爹前些日子就出发,他什么都告诉我了。”

  李重丙真是不明白这一家子,一个比一个神秘,就他,彻彻底底是一个小白的存在。“不过我儿更厉害,居然找到捧日军的人来帮忙。”李重丙忽然什么都不想说了,他只想把自己的木工活儿干好。

  柳眉的脸上还是有浓浓的担心,但凡打仗,就不能有百分百的胜算。但没有办法,非侵略的防守战役,都必须拿出全部守土的决心,才能防守成功。

  准备妥当,二十人开始进山,这一次打的名头,还是狩猎。在庄户眼中,进山,除了狩猎,也不能有别的事儿。

  齐正拿出小刀,在树木上划出一条隐秘的刻痕迹,“看清楚了,这样的标记,不要跟丢了。”实际上,徐升在火头军队伍里,完全不用担心走丢问题。应狡胡要求,不能过分帮助少年们,要让他们自己面对一切。

  徐升摆着苦练,“头儿,能不能换个人。”保姆的工作,谁都不相干,他邋遢麻烦。他现在就像是老母鸡,带着四个小鸡仔儿。齐正道,“服从命令,我们走。”

  先遣部队,率先没入山林之中,几个起落,就接着树林的掩护,消失了身影。徐升很怨念地看着李晟,“好了,咱们也开始走吧,别指望我会帮你们。”他们最先要做的,就是在密密麻麻的树林里,找到微小隐秘的标志,确定方向。

  少年们走的很慢,标志不怎么好找,李晟嘀咕着,“你们想想,若是自己是齐县尉,会在那个地方做记号。”借位思考,很有趣的法门,十个人,总有给人会接近齐正的想法。如果找到一个跟齐正风格完全一样的,那就更好摸索。

  徐升诧异地看着少年,确定第一枚标志。心里感慨,这群少年,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糟糕。李晟对他们做出了期许,不能追上先遣部队,也不能隔得太远,必须要跟上。

  火头军,在先遣部队肚子饿的时候,回过头,就能吃上一顿舒心的饭菜,那才是合格的火头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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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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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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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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