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晟其实很佩服贾仁义,他不喜欢纯粹的清官,自己过得穷困潦倒,还不能让别人过上好日子,何苦来哉。他更不喜欢贪得无厌地官员,明明治下百姓都活不下去了,还要死命盘剥,那是罪不可恕。
贾仁义既不是前者,也不是后者。开阳县至少没有闹出卖儿卖女,冻死饿死的恶劣事件。贾仁义的官声还可以,否则就曲辕犁一事儿,没有人为他说话。实际上,两县百姓还为这个名头,生了一些龌龊。
能把上司哄好,又不让下属抱怨的贾仁义,无疑有这一颗玲珑心。李晟表面上很是轻松,心里却很是凝重。极端的人不难对付,难对付的就是这般弯弯肠子,花花绕的人。诚然,他自己就是这么一个人。
可不是同行见同行,两眼泪汪汪。同行是冤家,贾仁义贪图柳家的财产,走到了柳家的对立面。李晟掰着指头算了算,坑了柳太公两把犁头的银子,十两;还有一匹黑马,大约一百两。
若他能就此收手,一百一十两,就算贿赂本地官员,求个平安,李晟认了,不与他计较。但这根本不可能,猫儿见着了鱼,闻了腥味,就要将鱼连皮带骨头全部吞下去。如尤里正这般帮凶,必然会推动事件的进程。
太祖皇帝都是被别人披上龙袍的,无论他自己多么想,都要表现的涕泪横流,被逼无奈,赚取世人的同情。贾仁义不需要同情,他和柳家的矛盾,根本无从调和。除非能倒戈一击,帮着贾仁义对付萧盛昌。
安全也是暂时的,兔死狗烹,鸟尽弓藏,戏文电影里太多,李晟根本不相信。况且,怎么可能出卖萧盛昌,那可是身边最厉害的靠山。一县县尉,掌管衙门一两百人衙役,捕头,皂吏等地方武装,还是蛮有实力的。
“你去可以,不过这一次,谁陪着你一起去?”李晟有自己的团队,人虽然弱小,但有了雏形。“诚叔必须要留在庄子上的,庄上的安全都交给他。不过,爷爷,这么多年没有锻炼,他的功夫没退步么?”
哐当一声,一道寒光闪过,一幕亮到极点的刀花绽放,李晟感觉脖子凉飕飕的。轻轻将锋利的刀刃推开,李晟冒着冷汗,“胡爷爷,您至于这么吓我么,我胆小,不禁吓。”
胡归一回刀入鞘,“摆在明面上的,那是花架子,没看见,不代表没有。阿诚可没有荒废武功,他就连提着锄头,都蓄着劲。”真正的高手,容不得半分安逸享乐。看胡归一的样子,这摇船,也不尽是摆设。
李晟拍了拍胸脯,长呼出一口气,“那我就放心了,庄子上就按目前的进度走,不需要我过多干涉。他们呢一个个都有事,我去开阳县就行了。”“不行。”柳太公生硬地反对,李晟道,“爷爷放心,以我的聪明劲儿,出不了什么事儿。”
两个老人对望一眼,胡归一道,“还是我陪他去吧。”“胡爷爷,您的船不用摇了么?”李晟板着脸,去一个老人,就是很关心地监视着。“船丢在这儿,要过河的人自己摇,或者叫一个庄户来摇,都可以解决。”m.χIùmЬ.CǒM
柳太公在柳家庄坐镇,柳家的心才会安定,他也想去,却只能留在庄子上。两个老人愉快地决定了,胡归一将刀用布条包裹住,挂上酒葫芦,跟着李晟,慢慢地朝着开阳县走。
没了马,只能步行。这一走,要四个时辰,一天的时间,就耽搁在里面了。布包里,还有柳母烙的饼。男人们总是说走就走,只有女人们,惦念着依依不舍。柳眉十分抱怨,在河岸边抹着眼泪,却要忍痛让儿子走。鹰只有离开父母的羽翼,才能展翅高飞。
泪水模糊了眼眶,李晟突然觉得这一幕很是熟悉。在每年春节过后,车站里的一场场送别,不就是这样么。老人孩子们留在了老家,青壮年出外打工,小城市养不活那么多的人。
为了家人过得幸福,必须要出外打拼,必须要忍受分离,因为现状就是那般,人只有随着大流而动。李晟甘心么,不甘心,前世没有能力更改,今生让他看到了曙光。这是老天的眷念,他格外的珍惜。
好比这清晰怡人的空气,暖暖的阳光,一望碧蓝如洗的天空,没有一丝的杂质,洗尽铅华呈素姿。只有稻田边,春风里,衣衫褴露的农人,提醒着他,这是一个穷困的时代。
捏了捏拳头,有了少年人该有的愤懑。这让胡归一看的很是费解,自始至终,李晟就是一个多变的人。胡归一不在乎周遭的环境,他见得多了,即便饿殍遍野,鲜血四流,他都能安之若素。他所不能窥破的,乃是李晟多变的内心。
流血漂橹,伏尸百万,太过惊心动魄的大事儿,李晟无从构画。电影里的血腥场面,他总是习惯淡然笑之,然后找寻哪儿的番茄汁多了,哪儿穿帮了。直到真正看见眼前的血腥场面,才忍不住胃里的惊涛骇浪,哇哇大吐。
他们走了三个时辰,离开阳县越来越近,在荒郊野外,竟然发现了这样血腥的画面。四周都是刺鼻的血腥味,十几具尸体,横七竖八躺着,兵器散落一地。刚冒头的小草,染上了红色的外衣,这个年头,是否会长得更加茁壮。
李晟扶着额头,蹲在路边,全身痉挛着,如同溺水般,贪婪呼吸着空气。可空气中的血腥味,又让他忍不住捂住了鼻子。他的脸色十分苍白,胡归一不停地轻轻拍打他的后背。
不愧是战场上的凶人啊,李晟甚至看到胡归一眼里跳动的火焰。“你等一等,我看一看。”胡归一走入红色画面之中,他走的很小心,很仔细。走过血色草地,翻开倒塌轿子的帘子,然后看向远方,凝眉,思索。
其后,他如猎豹一般纵了回来,将李晟扛在肩膀上,飞快地朝着开阳县的方向狂奔。于是又不可避免穿越凶杀现场,更加刺鼻的味道让李晟哇地一口,吐在了胡归一的身上。
“没出息。”胡归一这一声低声的抱怨,让李晟心里起了无尽的悲哀。如果非要学会血腥,变得坚强,他宁愿永远软弱。可他必须告诉自己,这不是前世,所有的罪恶犯罪大部分只出现在新闻里,而自己那般幸运地一丁点儿都没有碰到。
幸运女神总是会眷顾一些人,他们一辈子都安稳的,没有丝毫灾难病痛,顺风顺水。也会憎恶一些人,总是诸事不顺,一直在苦难之中。大部分人,都是喜忧参半吧,命运总是琢磨不透。
那该怎样活着呢,幸运者散播光明。灾难者努力寻找上苍遗漏的一丝阳光,而常人,乐观开朗,笑看人生。这是最理想的状态,可惜没有几个人能够看破。李晟因此,被胡归一鄙视,他觉得自己应该。
你若不能改变残酷,那就适应残酷。甚至为了消灭残酷,你还必须学会残酷。李晟看不出来,这些人的死,是不是为了消灭残酷。他只知道,眼前的这一幕,对于他来说,实在太残酷。
“我们很幸运,错过了这一场杀戮,边上那两具尸体,就是不幸者。”那两个过路人,卷入了这一场凶杀案,因之殒命。李晟嗫嚅着嘴唇,尤其无力道,“不幸者?些人,不都是不幸么。”
与胡归一的思维方式完全不一样,胡归一觉得,事件本身关联的人,并不算不幸者。江湖人,恩怨分明,杀来杀去,都是咎由自取。虽说冤冤相报何时了,可就仇恨而言,谁生谁死都是因果循环,而无辜牵连着,才是不幸。
在李晟看来,任何难以接受的悲恸事情,就是不幸。胡归一说的有道理,他们若是正好碰上,也是难道厄难。胡归一的那把刀虽然厉害,但双拳难敌四手,更何况他已经老了。
这个念头刚一产生,李晟就质疑了。胡归一背着他,飞速的没入山路的草丛中,将身体掩藏好。这速度,让李晟十分难受。哪里有半分老了的样子,五十来岁,就后世来说,确实没有老。
捂住李晟的嘴巴,胡归一低声嘱咐,“别出声,忍着,有人过来了。”路面有轻微的震动,其后越来越大,十几匹健马飞奔而过。李晟搬开胡归一的手干呕了一阵子,“你怎么知道?”
胡归一嘿嘿一笑,“若是听不见骑兵的动静,在战场上,不知道死多少回了。”大宁缺马,多是步兵,若在开阔地带,与敌人骑兵遭遇,那可是有死无生。这样的能力,耳目聪慧之人,都有。
李晟十分佩服,“您可真有一套,我们为什么要躲,难道不应该去报案么?”报案人多与嫌疑人有些牵扯,这么大的案子,碰到了,置之不理的话,有点儿对不起死难者。
胡归一板着脸,“血尚温。”李晟看着他手指间的鲜红,身体不住地摆了起来。这句话,说的李晟很是糊涂,“你是说,杀人凶手还没有走远,很有可能会回来。”
“这样的事儿,你在另外的世界没有见过?”还真当自己无所不知,无所不晓呢,“那个世界杀人,用一种高速飞奔的子弹,直接在人脑袋上破个洞,流不了多少血就死了。”
“的确方便地多,凶手不可能再回来。衙门办案,可不只有这么一波骑兵,开阳县的衙役倒是很勇武,萧小子带人,有那么一套。”李晟感觉自己像一个小白,在这样的事件中,完全只能是待死的菜鸟。
没过多久,一波跑步的衙役,呼哧地跑着。“快,赶紧地,赶紧地。”衙门缺马,只有部分衙役能配备马匹,其他的就是纯粹的步兵。衙役跑过之后,又有一台轿子经过,跑得更加吃力。
真不知道贾县令是来观光的,还是要去凶杀现场。待他们走过之后,胡归一背着李晟,从草丛中离开。李晟感叹道,“他们的办事效率真快,这么快就过来,还亏得我想去报案呢。”
“报案没有什么好事儿,许多报案人,要么本来就是凶手,贼喊捉贼;要么就是被人冤枉成杀人凶手,你以后,还是熄了这样的念头。”李晟愕然,这年头,难道就没有正义可以伸张了么?
衙门八字往外开,有钱没钱莫进来,这话说的,有其中的道理。胡归一背着虚弱的李晟,在天擦黑的时候,进入了开阳县。开阳县不大,见惯了大城市的李晟,只怕觉得汴京城都没有多大。
城市很安静,天黑之时,该打烊地打烊,该关张地关张,“我们找家客栈住下来吧。”出了这么大的凶杀案,萧县尉只怕有的忙。这个时候去萧家,就是给人家添麻烦的。
寻了一家偏僻点儿的客栈,付了半月的房钱,点了些饭菜,关上门,躲在黑夜之中。李晟完全没有胃口,小脸苍白地不行。这比在溪河里冬泳还要让人觉得难受,那是溺水的鱼,现在是上了岸的鱼。
胡归一对此没有半分影响,吃的十分香甜,甚至手指上的一抹鲜红,都没有洗干净,让李晟的胃又一阵的难受。舀了一碗汤给李晟,“小子,就这样,还敢出来闯江湖,就算吓也得把你吓死了,也不知道你哥会不会好一些。”
李晟暗道糟糕,自己这番德行,少年军又能好得到哪里去。不见血的军队,那都不叫军队,这话十分有道理。得赶快让少年们见血,就算不是人血,也要先见见兽血,他好心培养出来的,可不能是一群晕血的废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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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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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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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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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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