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手里拎着许多东西,全都摔在了地上。
“草!”
陆清见他狼狈的摔在地上,想笑又不敢,她放下行李箱,跑过去把江束扶起来。
下飞机的时候,他还是矜贵的翩翩公子,而下飞机后,形象逐渐崩塌。
在两次转车的大巴上,他的发型被挤乱了,领带也歪了,鞋子上多了几个脚印。
现在更是狼狈,衣服上,裤子上,以及头发和脸上,都是泥巴,手工定制的西服,也都变成了乞丐一样。
“江先生,我都说了,我家很破的。”
江束沉着脸,生气的将旁边碍事的礼盒踹开,“我确实没想到,你家能破到这个地步。”
陆清有些心疼,这些可都是钱,她都记着账,如果将来有机会摆脱他,这些钱都是要还回去的。
但是现在他明显很暴躁,陆清也不敢叫他捡起来,她也拿不走,于是,只能给爸爸打电话,让他来接一下。
她家离这里不远了,十分钟左右就能到,她从背包里取出湿巾纸递给江束,“擦擦吧,我爸一会儿就来接我们了。”
江束黑着脸,接过湿巾,胡乱的擦了把脸,脸是干净了,但身上却还是那么脏,和乞丐没什么两样。
没一会儿,一个中年男人,一瘸一拐的走了过来,他个子不高,皮肤黝黑,身上的灰蓝色的棉衣,腋下还破了个洞,里面的棉花都露了出来。
“清清,你咋个走小路回来,不走马路啊,哎哟这位是……”男人看见旁边的江束,有些诧异。
陆清急忙说,“他是我同学!”
江束瞥了她一眼,也没戳破她。
陆爸虽是个农村人,可却不是傻子,哪个男同学会这么大老远的跑到这种地方来。
“你咋不早说呢,带同学来也不说一声,家里什么都没准备,这些都是你带回来的东西吧,都说了叫你好好上学,不要买什么东西,乱花钱!”
陆爸弯下腰去捡地上的礼盒,东西挺多,他两只手差点没拿完。
陆清手里也拎了一些,她可不敢再让江束去拿了。
“江先生,我们走吧,一会儿雨又要下大了。”
江束冷哼一声,“为什么带我走小路?故意的?”
陆清矢口否认,“不是,小路近一点嘛,我每次都是走小路的,马路要走一个小时,很远的。”
江束用纸巾擦手,但有些泥已经干了,怎么都擦不掉。
走出小路之后,江束才发现,她们村其实已经通了马路,又临近过年,路上很多外地的车辆。
这村子的房子也参差不齐,有的是楼房,有的是土房,有些房子中间还隔着田地,有的地里种着蔬菜,还有许多植物。
“陆瘸子你闺女回来了?”
陆爸因为瘸腿,因此在村里有个外号,就叫陆瘸子,从陆清记事起,大家都这么叫他,所以听着听着也习惯了。
陆爸脸上挂满了笑容,他乐呵呵地说,“是啊,大学放学了嘛。”
村里考上大学的不多,考上名牌大学的也只有陆清一人,以前在村里被人看不起,现在提起自己的女儿腰杆都直了不少。
“哟,还买这么多东西,陆瘸子女儿有出息了呀,这是带男朋友回来了?”
“这小伙子,长得真高。”
由于江束浑身狼狈,看不出他帅气的长相,大家也只能夸他长得高了,他的确很高,一米八六,比陆清还高一个头,往村里这么一走,简直是鹤立鸡群。
一路走来,许多人都蹲在自己家门口,和陆爸打招呼,江束就像动物园里的猴子,是个人都跑出来看他。
有的人还专门在从屋里跑出来,就为了看一眼陆清这名牌大学生带回来的男朋友。
这一看,略有些失望,连个车都没有,身上还那么脏,除了高一无是处,怕不是陆清随便在路边捡的乞丐吧?
在路过一座桥的时候,那里有个小卖部,村里人几乎每天都会在这里集结,聊天八卦,谁家母猪下了几个崽都知道。琇書蛧
所以陆清从这里走过后,自己带男朋友回来的事儿,不到一下午时间,传遍了整个村。
走了半天,终于到了陆清家,一座灰砖砌成的小平房,门口拴着一条黄狗,见到江束就冲他龇牙咧嘴。
陆爸冲着屋里喊,“小平,把大黄牵后面拴着!”
没一会儿,一个中年妇女系着围裙跑了出来,看见江束也是一愣,她急忙把大黄从门口牵着去了后边。
“小伙子,你叫什么名字啊?”陆爸回头问江束。
“江束。”
“江塑啊,快里边坐,外面冷,家里烧了火进去烤火。”
江束眼角抽搐,纠正他的口音,“江束,不是江塑,光束的束!”
陆爸愣了愣,“江束,我晓得哩。”
他说“束”的时候,舌头卷起来,还吹出了口哨的声音。
江束:……
“随便吧。”江束抽了抽嘴角,不和没文化的人一般见识。
陆清强忍着笑,小声地和他道歉,“对不起江先生,我爸没什么文化,不太会说普通话。”
江束脸色不怎么好,和口音没关系,是这一路遭的罪,让他很不爽,“你们这有没有服装店?”
陆清摇了摇头,“没有,得去镇上,要不,你先换上我爸的衣服穿穿?”
“你觉得我能穿得下?”江束没好气地瞪了她一眼。
他爸和陆清差不多高,一米六多点,能穿得上才怪了。
陆清挠了挠头,想想也是,“我去我二公家里帮你借一身吧,我伯伯比你矮不了多少。”
江束没有拒绝,但也没说话,他走到旁边的火盆旁边的小板凳坐了下来,伸修长的手,摸了摸滚烫的火焰。
陆清见状,她放下行李箱,随手拿了盒燕窝,扭头跑了出去,二公家离得不远,几步路就到了。
她二公家是三层的小楼房,生了三个儿子,个个比陆爸有出息,儿子都在城里买了房,但是大伯还住在这里,为了照顾老人,顺便带孙子。
“大伯母。”陆清进门,屋里坐了三个女人,都是村里来玩的,她们正在屋里烤火。
“哟,清清回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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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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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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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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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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