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养着。”
真就是油盐不进了,傅江成不由得拔高了音量,“你养着,你好有能耐,你养他们一辈子,傅氏集团的将来你就不管了是吧?”
“将来的事谁说得准?就算真到了那个时候,我也已经死了,难道我死了还要去管傅氏集团?”
“我真是要被你气死了。”傅江成揉了揉胸口,傅泽霖的倔脾气随他,他心里清楚,傅江成恨铁不成钢的叹了口气,“我要是能站起来,我才不会让你接管傅氏集团。”
傅泽霖微微点头,“我也希望是这样。”
“滚滚滚!”傅江成懒得和他说,再说下去早晚被气死。
傅泽霖回到客厅,沈年和傅煜廷正蹲在外边玩狗,他盯着两人看了会,转身上楼去了。
“沈年,这狗有名字吗?”傅煜廷抱着狗问道。
沈年想了想,说:“有啊,叫旺财。”
“旺财?”傅煜廷嘴角一抽,“太土了吧,你这么霸气的狗子,你居然叫它旺财,哎,不过你这文化水平,让你取个好听的名字也是为难你了。”
“不是我取的,是傅泽霖取的。”
傅煜廷的手一僵。
“其实吧,旺财……好像也不错,寓意就很好,嗯,真不愧是我哥。”
沈年呆呆的看着他,这个人转变也太快了吧,真的会有这么双标的人吗?
两人正说着,外边又驶来一辆轿车,沈年抬起头看去,只见车上下来两个女人。
其中一个年纪比较大,四十来岁的模样,另外一个则比较年轻,二十来岁,穿着浅蓝色的吊带裙,腰细腿长,身材凹凸有致,留着齐腰的长发,皮肤又白又嫩,大大的眼睛里犹如藏着一湖清泉。
傅煜廷都看呆了。
这女生虽然不算绝美,但长相看起来很舒服,她脸上带着得体的微笑,牵起脸颊两边浅浅的梨涡,优雅,清纯,端庄秀气,让人一眼就联想到大家闺秀四个字。
两人还在那发呆呢,宁霞就已经走出来,笑着和这母女二人打招呼。
“静嫣啊,你快到了咋不给我打个电话呢,我要不出来看一眼,都不知道你来了。”宁霞拉着中年女子的手寒暄,又看了眼旁边的女生,笑道:“这就是南锦吧?天呐,这才几年没见,变化这么大了。”
慕南锦笑着打招呼,“伯母,咱们已经十年没见了。”
“啊?是吗?哎哟,这时间过的可真快,上次见你才刚上大学吧?你这孩子,怎么一声不吭的就出国了,现在是打算回国发展吗?”
“是的伯母,毕竟我家在京都,人总是要落叶归根的。”
“说的是啊,来来,快进来,别在外面站着了。”
沈年和傅煜廷蹲在旁边,看着三人有说有笑的进了屋,傅煜廷说,“慕南锦哦,原来是她啊。”
“你也认识呀?”沈年问。
“认识啊,我哥的同学,,跟我哥关系也挺好,以前我经常看她和我哥走一块,小傻子,你危险咯。”
沈年皱了皱眉,不乐意听见小傻子三个字。
傅煜廷像是没注意到沈年的表情,自顾自的开始八卦,“我跟你讲哈,这个慕南锦和欧阳茜可不一样,我哥一点也不讨厌她,而且十年前,她可不长这样。”
“为什么?”
“那时候她穿的老土,整天戴个黑框眼镜,像个村委会妇女主任似的,老气横秋,没想到变化这么大,刚来的时候我都没认出来。”xǐυmь.℃òm
慕南锦的母亲是宁霞的闺蜜,两人关系不错,虽然慕家的公司也不在京都,但慕南锦是在爷爷奶奶家长大的,所以和傅泽霖可以说得上是青梅竹马了。
傅煜廷说完了以后,再看沈年,她一点反应也没有。
“你不担心吗?”傅煜廷诧异地问。
“担心什么?”
“担心她抢走我哥啊,她现在这么漂亮,和我哥关系又好,说不定我哥就喜欢上她,把你抛弃咯。”
沈年撇了撇嘴,“她人看起来很好。”
傅煜廷也赞同的点头,“确实挺好,可十年了,谁知道变没变。”
沈年托着下巴,哦了一声,对于傅煜廷的话,她并不能完全理解。
客厅里,宁霞让人上楼把傅泽霖叫下来,傅泽霖看到慕南锦,怔忪了一下。
“泽霖啊,这位是南锦,你俩应该差不多一般大,说不定会有话题聊呢。”宁霞笑眯眯地说道。
之前傅江成说想让傅泽霖找个门当户对的,她便想到了自己的闺蜜,俗话说肥水不流外人田,非要给傅泽霖换老婆,那自然这人要得是自己能掌控的。
刚好慕南锦前段时间回国,宁霞听完以后就开始打这个主意了,傅江成看了慕南锦的资料,也觉得很不错,于是就借着这个由头把人叫来熟悉一下。
慕南锦从沙发上站起身来,笑着道:“傅泽霖,你还记得我吗?”
傅泽霖打量了她片刻,开口,“什么时候回来的?”
“回来有半个月了呢,我妈说要带我来朋友家做客,没想到是你家。”
宁霞和秦静嫣面面相觑,眼中都不禁流露出笑意。
“原来你们认识啊?”宁霞一看有戏,笑的脸上褶子都快出来了。
傅泽霖可从来不会和哪个女人聊天的,之前那个欧阳茜不就是很好的例子,傅泽霖一句废话都懒得和她多说。
慕南锦回道:“伯母,我们是高中同学。”
“原来是这样啊,那就更好了,泽霖,你可得好好招待人家。”
按照正常情况,傅泽霖不会打理宁霞,但这次,傅泽霖却点了头,“应该的。”
宁霞愣住了,这么爽快?
“那你带人家出去转转,你俩是同学,以前也不见带来家里坐坐,正好,这次就好好带南锦去逛逛。”
慕南锦十分有礼貌地说:“谢谢伯母,不用这么客气的。”
“南锦你说得对,反正以后都是一家人,你也别客气,和泽霖出去走走,这么多年没见,正好叙叙旧。”
听见一家人三个字,慕南锦的嘴角僵硬住了,但又很快恢复笑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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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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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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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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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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