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虫子兴奋得跟着众人大叫,别人欢呼他也跟着欢呼,身体向前倾,我感觉我只要一松手,这家伙就会奋不顾身地冲过去,于是我抱他抱得更紧了,小家伙不满意地嘟着小嘴,这个时候由不得他了,行进的马车虽然缓慢,但终究远去,只是车马消失之后,百姓还热闹翻腾,人流久久没有散去。
我抱着小虫子走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心情突然变得很糟糕,那个不会真的是小叶吧,不会的,绝对不会,小叶这丫头一看就知道运气比我好,不会嫁一个老头子的,更何况小叶怎会是皇太妃呢?我找了数十种理由告诉自己,那个宫装女子并不是小叶,小叶没那般高贵端雅,小叶没有那么安静,但不知道为什么,一想起刚刚那熟悉的脸庞,我就有点发酸。
盛装打扮出来的小云、小雨头发乱了,衣服皱了,就连脸上的妆容也花了,显得十分狼狈不堪,但一见我兴奋得哇哇叫,问我有没有看到她们北国的美男子北帝北天帆,我似乎只看了一个侧脸,我微微摇了摇头,小云遗憾得直跺脚,说这样的美男子没看到就可惜了,我笑了笑,如今对男人我似乎已经提不起兴趣。
“那个皇太妃叫什么名字?几年几岁?她是什么时候进宫的?”我问,小云茫然地摇了摇头,一看就是什么都不知道,不过也难怪,皇室有多少事情是这些平民百姓知道的。
虽然我觉得那皇太妃是小叶的可能性很低,但我还是忍不住去打听,这两年也结交到不少北国人,虽然不如丞相、大将军那般显赫,但宫内的事情应该是知道一点的。
但没想到个个说的都不一样,有人说她是天生的克夫命,刚入宫侍寝的那天晚上,先皇就死了,有人神秘兮兮地说先皇是纵欲过度,死在她的床上,甚至有人猜测先皇的死不知道与她有没关系?
也有人说这个女人命真好,竟然还活着,并且还可以活得如此风光,北国有习俗,每一任皇上驾崩,都要挑一部分妃嫔殉葬,皇后除外。
剩下的女人,可以任由继任皇上处置,皇上如果看上,可以将他父皇的妃嫔收入自己的后宫,不喜欢的可以驱逐出宫,要不打入冷宫,这个皇太妃本来是殉葬的,但不知道是不是勾引了北帝,北帝最后换了一个女人替她殉葬,但让人奇怪的是先皇死后,北天帆既不将她收入后宫,也不将她打入冷宫,反而让她凭着皇太妃的头衔风风光光地活在后宫内,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听到这话,我捏了一把冷汗,北国怎么还有这么野蛮的习俗?想我西凌皇室从来没有殉葬这一说法,但同时我也暗自庆幸,不管她是不是小叶,起码她还活着,起码她不用殉葬,心竟然舒服了不少。
关于这个皇太妃的出身,也众说纷纭,有人说她是异国公主,孤身嫁到北国,身份尊贵,所以殉葬妃嫔里没有她,也人说她是朝中重臣的女儿,家父权倾朝野,有人说她是无依无靠的孤女,一次偶尔的机会,被先皇看上,从此飞上枝头变凤凰,更有人说她是出身烟花之地的一个狐媚子,勾引两代君王,总之听得我云里雾去的。
后来我托了几层关系,终于认识了一个朝中要员,转弯抹角去打听,结果却发现那位皇太妃的经历,与小叶相差甚远,无论从哪方面都说不上是同一个人,看来真是物有相同,人有相似,得到这个结果,我竟然有些欣喜,也许我的内心并不愿意相信这个女子就是小叶,不希望她的人生是如此。
想小叶这家伙男人都不碰一下,怎会勾引两代君王?想想我也觉得好笑,竟然还真以为是小叶了,这事弄清楚之后,我整个人放松下来,似乎拨下心头云雾,一下子开朗起来。
但前些天在大街上,我竟然看到一个人的背影很像秦剑,那一刻我心头狂震,我抱着小虫子拼命地去追,但刚好是最热闹的街道,一会他的身影已经消失在人群中,我抱着小虫子在大街之上直喘粗气。
小虫子小眼睛定定看着我,估计是我突然跑地这么快,吓着他了,我这段时间是怎么了?老是认错人,秦剑有什么可能还活着?这样一想,心情就不好了,就连空气也觉得发闷。
我泱泱而回,小虫子似乎看出我不高兴,一整晚都很乖巧,看来我的情绪还是会影响到孩子,于是我很努力地挤出了笑脸,牵着他的手开开心心回家,看见我脸上有笑容,小虫子竟然像松了一口气,那紧紧抓住我的手也松了一点点,秦剑的死,是我不愿意忆起的痛,虽然隔了将近三年,每次想起他的死,我都充满愧疚。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我离开凉州将近三年了,我对凉州一无所知,包括冷凌风,虽然北国远离西凌,但如果要打听,我还是能听到的,但我觉得已经没有这个必要。
生完孩子的第一年,我几乎足不出户,第二年我经营了酒坊、酒楼,偶尔也带小虫子到酒楼、大街去逛逛,也曾听有人提过凉州,不过一听到这个字眼,我就走开了,其实有时我也会想,会不会凉州出了什么事?要不远到北国都有人提起,但这样的念头总是一闪而过,我会克制自己想下去,凉州对我说已经是一个逝去的梦,冷凌风也是如此。
“夫人,那姓柳的书生今天来了三次了,你看——”我刚带小虫子回来,喜娘就走了过来,而柳长生也走了过来,自从他从我屋门经过听我弹了一曲,就天天过来。
“夫人这厢有礼了,今天小生谱了一曲送给夫人,夫人请指教。”柳长生长得温文尔雅,声音也细细的,是一个很温柔的男子,听说他在北国倒很有才气,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但不知道怎么的竟然看上我这弃妇,从刚开始的三天来一次,到现在的一天三次,我已经让他吃了无数次闭门羹,他竟然还是我行我素,看不出他柔柔弱弱的样子,竟这般有韧性。
“柳公子有礼了,喜娘奉茶。”我拿着他谱的曲子轻轻弹了起来,弹到一半我不弹了,因为琴音缠绵得要命。
“柳公子我对你并无意,并且我已经嫁过人,还有一个两岁的儿子,此生不打算再嫁,恐怕辜负了你一番情意。”我坦然地看着他,我发现如今我连这些情情爱爱都可以从容对付了。
“我对夫人一见倾心,夫人的才气让在下折服,在下双亲早亡,家中一个人,只要我喜欢就行,夫人不必介怀外面的流言蜚语。”
柳长生说得认真,如今离经叛道的人不多,我禁不住失笑,似乎他是第一个说我有才气的人,但我还是严词拒绝了他,免得让他蹉跎了岁月,冷凌风就是一个教训,蹉跎了他,如今痛了自己。
“夫人,你这又何苦?寻常女子带着一个孩子想改嫁比登天还难,柳公子这般男子世间少见,夫人何必将话说得那么绝?女人再美也总有老去的一天呀。”喜娘苦口婆心地劝了我几句,见我不为所动,长叹一声离开了,我笑着去逗我的小虫子,每天弄得他笑,我都觉得很有成就感。
日过过得幸福而平淡,白天看书弹琴,陪着孩子玩,晚上看看账本,我觉得这辈子这样过下去也挺好,直到有一天有几个邻居黑着脸找上门,我才发现这日子不能这般过下去了。m.χIùmЬ.CǒM
邻居带着他们的孩子上门,说我家小虫子今天不声不响将他们的孩子打了,我拉开这几个孩子的衣服,发现他们的小腿、手臂有些青紫,似乎被人掐过,甚至有些手臂还有牙齿印,小虫子怯生生地躲在我身后,一副做了坏事不敢出来的样子。
我倒吸了一口冷气,我实在不相信我乖巧听话的小虫子会打人,我扯开小虫子的衣服,发现他腿青紫得更骇人,似乎他被人打得更多一些,几个邻居一看这个,倒有点不好意思,带着孩子走了,不过走之前,几个孩子都说是小虫子先动手。
“他们有没有冤枉你?”我问,小家伙摇了摇头,我的气就不打一处来。
“告诉娘,为什么要打人?”我压下怒火,轻柔地问他,他怯生生看着我,却咬着嘴唇不回答。
接下来无论我再怎么问,这家伙就是闭嘴不吭声,我拿起他的小手狠狠打了一下,打在他的手,痛在我的心,但我不能这般纵容他,我小时候就因为横行霸道惹得神憎鬼厌,我不能让我的儿子沾染了我的恶习,结果小手打红了,他还是不吭声,弄得我又气又心酸。
“你再不说,娘不要你了。”我转身回房,不再看他,没想到他一听到我不要他,哇一声哭了,然后死死抱住我的腿。
“他们有爹,他们有爹,小虫子没有。”听到这话我像雷击一般呆立在一旁,现在的小虫子跟小时候的我是多么相似,我就是想欺负那些有爹牵着手的孩子,我就是想看到他们哭,我的小虫子,那一瞬间我说不出的心酸。
“小虫子要爹,小虫子也想要爹。”这是小虫子哭得最厉害的一次,哭得我无比心酸,我去哪找一个爹给他?我从没教过他喊爹,但今日他却叫得那么顺口,心中说不出的酸涩。
在我的安抚之下,小虫子睡了,但眼角还带着晶莹的泪,而我却彻夜不眠,小时候看着那些坐在爹肩膀上看杂耍的孩子,我何曾不羡慕得连发梦都梦到爹抱我,只是我现在去哪帮他找一个爹?
“喜娘,你说得对,也许我该考虑找一个男人了,你帮我物色一下吧,样貌不作考虑,只要不太丑就行,家中有没有钱没关系,但为人要忠厚,要喜欢孩子。”
足足考虑三天三夜,我终于做出了这个决定,这次不是替自己挑夫君,而是给小虫子找一个爹,只要这孩子能健康开心长大,我嫁给谁又有什么关系呢?
喜娘一听,欢喜得很,忙替我去张罗去了,几天之后带回了厚厚一沓画像,然后对着画像拼命地讲,我拿着画像给小虫子看,问他喜欢哪一个,结果厚厚一沓画像,他没有一个喜欢的,全给我摇头了,这眼光倒挺高的。
这气得喜娘不行,说那么小的孩子懂什么?但孩子不喜欢,他就是貌若天神我都不考虑了。
不过喜娘倒尽职,几天之后,又送来一沓画像,我一张一张地给他看,问他喜不喜欢,小家伙一直摇头,喜娘垂头丧气,以为这次白忙了,想不到看到最后一张,小家伙竟然不摇头了,虽然也没说喜欢,但已经欢喜得喜娘直亲他的脸庞,说小家伙有眼睛。
画中男子叫莫若鸿,三十五岁上下,剑眉星目,长得十分英挺,是北国一大富商,五年前丧妻,至今未续弦,膝下一女,虽然人高大威猛,为人温文儒雅,对孩子也很好。
“小虫子喜欢他吗?”小虫子犹豫了好一会终于点头了。
“莫爷说了,如果夫人有意,明天晚上,在望江楼相见。”喜娘说。
“恩,你给他回话,我明天晚上会过去。”第二天,我稍稍梳妆就出门了,本来带着小虫子去的,没想到这家伙白天玩了一天,竟然睡着了,没忍心叫醒他,带着喜娘出门了。
我从没想过我会再见到冷凌风,我更没想到我们会在这样一个场合相见,当我与另一个男人相亲的时候,他就在旁边看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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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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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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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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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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