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站在码头,整整站了一整天,看着船只去了又回来,人聚了又散,直到天色渐渐暗下去,我才发现我足足站了一整天,脚都有点麻了,码头的人渐渐少了,我找了一个无人的角落蹲了下来,一个人呜呜地哭了,冷凌风他娶妻了,他不要我们两母子了,我的心怎么那般难受?

  夜晚的风很冷,吹得脸上冰冰的,我浑身无力地坐着,绝望而有茫然地看着黑沉沉的天空,直到肚子发出声音,抗议我一整天没吃过东西,我才惊醒我还有一个孩子,他饿了,我马上站了起来,去了一间比较好的酒楼,叫了几个好菜。

  其实今晚我没有胃口,但为了肚子的孩子,我一口一口地吃,但却味如嚼蜡,难以下咽,其实今晚我很想喝酒,但我不敢喝,即使冷凌风不要我了,我还是想把孩子生下来,只可惜孩子一生下来就没有爹,我轻轻抚摸着自己的肚子,没有爹也没关系,起码你还有娘。

  我一口一口地喝着浓浓的炖汤,只是汤太烫,我喝着喝着,大颗大颗的泪珠就滴在汤里面,冷凌风真的不爱我了吗?如果他还爱,怎会另娶他人?吃完我就茫然地做在桌子上,脑子空白,心空荡,直到酒楼已经打佯,我才抬起头,不知不觉,人走光了,夜已经深了。

  我没有回自己的宅子,不是不想,而是不敢,那里留下太多关于我和冷凌风的记忆,回去一定睡不着,我找了一间客栈住了下来,虽然我已经很努力克制自己的情绪,但我还是一夜无眠。

  第二天我漫无目的地走在大街上,我想去见冷凌风一面,我想问清楚他是不是真的不爱我了?如果不爱我,那晚为什么一直喊着我的名字?为什么说他很想要我?但如果爱我,为什么跟青烟成亲了?他不是说如果我回来胖了,他就娶我吗?现在我都还没有回来,他怎能就娶了呢?

  但我又想起冷凌风曾经对我说过的那句话,只要我一日未娶,我都是等着你做我的新娘;如果我真的娶了,你就是对我动心,也别说了。

  他已经等我等得太久了,估计真是绝望了,如今他已经是青烟的夫君,我去见了又如何?既然他娶了,证明他心里都没我了,心像被戳穿了一个大洞,虽然看不见血,但却能感受到那种痛。

  我很希望这是一场梦,梦醒之后,他未娶,依然再等着我,但我知道这并不是梦,他已经成亲,成了别人的夫君,我本应该洒脱点与他划清界限,即使见面也只打一声招呼,但沉沉的,似乎喘不过气。

  我住在兴云客栈,这里的窗刚好可以看到兴云大街,这条街最多冷家的商铺,冷凌风过一段时间都会过来看看,我每天不下去闲逛,就在窗边看着,希望能看一眼那熟悉的身影,相识了几年了,从来没有像今天那般渴望看到他的身影。

  我在窗边等了十天,十天之后,我看了冷凌风,除了冷凌风,我还看到了青烟,他们两人并肩而走,青烟低声说着什么,冷凌风低头倾听,那场面十分温馨。

  就在这时迎面跑了一辆马车,冷凌风立刻将青烟护在身旁,关爱之情溢于言表,而就在这时,我看到青烟那已经隆起的肚子,她竟然有了身孕,那一瞬间,我竟然被雷击那般呆了。

  他们已经有了孩子?万箭穿心的感觉真痛,那一刻我终于明白,娘为什么会死?她是以为叶楚楚的儿子就是爹的儿子,那种万念俱灰,生无可恋的感觉这刻我懂了。

  我知道他们成亲很难过,但却没有看到他们甜蜜的逛街的场景剜心,尤其是当看到青烟挺着隆起的肚子,我身上的血液一下子冷了下来,他们如何缠绵我看不到,但那隆起的肚子却生生刺痛我的眼,刺痛了我的心,那肚子比我的大多了,他们看来早就好上了,那一刻我真是万念俱灰。

  我目送冷凌风与青烟十指相扣并肩而离开,等他们离开之后,我沿着墙壁坐了下来,脑海全是青烟那隆起的肚子,两人甜蜜相牵的手,他们才是一家人了,而我与他只不过一夜露水情缘吗?

  晚上很努力地吃东西,但胃却翻江倒海,吃什么吐什么,喝什么呕什么,晚上躺在床上,紧紧闭上眼睛,但脑海总浮现下午看到的那一幕,这种剜心削骨的感觉太痛,太痛,即使被秦剑弃那会,我都没痛成这个样子。

  半夜腹痛,我慌得赶紧让小二请大夫,小二刚开始不肯去,我给了他十两银子,他一阵风那般出去了,真是有钱弄使鬼推磨,很快大夫找来,看到他凝重的神色,我吓得心都跳出来了,你爹不要我了,你可不能也不要我了,我就你一个亲人了,你不能有事。ωωω.χΙυΜЬ.Cǒm

  “大夫怎样?孩子没有什么事吧?”我心急地问,害怕得心都抖了。

  “你身体本来就虚弱,情绪波动太大,对胎儿影响不好,如果你再是这样,这孩子肯定保不住了。”大夫的话让我紧张,无论如何,我都不能再想了,痛定思痛,我决心离开这里。

  只有离开凉州,才能过上新的生活,否则留在这里指不定不时能遇到青烟与冷凌风,他们甜蜜的那一幕太锥心,如果独是我一人,多痛也可以佯装平静,但如今有孩子了,我不能冒这个险,这孩子是上天赐给我的礼物,我一定要好好生下来。

  以前被秦剑夺了家财,为了将家财夺回了,我觉得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比银子实用,如今发现银子倒真是好东西,如果身上没有银子,我不能住得好,吃得好,我不可能半夜能请到大夫,只是这世界上又有很多东西并不是银子能买到,即使我现在有大量大量的钱财,但我并不快乐。

  临走前我留了一封书信给钱长鸣,告诉他我现在很安全,只是暂时还不打算回凉州,要他替我暂时接管手头的生意。

  离开凉州之后,我坐船离开,我再回了一次阴阳山,但这次我花钱请了一大批人江湖侠客,好好搜一次鸳鸯山,希望能找到冯丰他们,即使是尸体,起码也让他们入土为安,这批江湖侠客搜了三天三夜,几乎将鸳鸯山每一棵树都翻遍了,却没有发现他们任何踪迹,并且他们喊得那么大声,如果冯丰他们还活着,不可能一定回音都没有,三天之后,我也死心离去了。

  经过上一次的腹痛,我知道自己的心情对肚子的孩子影响有多大,所以我每天都想一些开心的事情,只要脑海出现冷凌风的身影,我立刻强迫自己想别的东西,我雇了一辆最好的马车,马场上面铺得软软的,车夫的驾车技术很好,从不让我觉得这路有点点颠簸。

  我知道自己身体虚弱,所以走得并不快,中午、晚上都尽量住在较好的客栈,吃好喝好的,只是身体还是很瘦,但我已经能感觉我的肚子微微隆了起来,虽然并不明显。

  沿路有我的产业,我取了充足的银票在手,如今感觉无家可归,但又似乎是四处可为家,只要孩子在身边,我在哪生活都是一样,这样一想,心中宽慰,我这次走得比较远,去了北国。

  北国冬天很冷,经常大雪纷飞,但听说很美,北国远离西陵、凉州,我听不到关于所有人的消息,包括冷凌风的,我会渐渐忘了他,我不会再遇到杀手,所以我能让我的孩子平安长大。

  细想一下,风国似乎有一个人认识我,那就是公孙宇的大姐,公孙凤,曾封飞凤郡主,和亲北国,嫁给当朝的四王爷,不过在公孙家覆灭之前,已经失宠了,相隔数年,我早已经不是当初那个浓妆艳抹,飞扬跋扈的楚合欢,即使相逢应不识。

  北国路途遥远,与西陵几乎没有生意往来,我在西陵等国的钱票,到了那里说不定只是废纸一张,所以我随身带了很多非常值钱的玉器,甚至几箱黄金,我怕路上会招贼,所以找了威震江湖的威远镖局托镖,只要将我及这几个箱子的东西,平安送达北国,我许他们丰厚报酬。

  “什么时候到北国,我不在意,但我肚子有了孩子,尽量不要走颠簸的山路,并且到了市集,我要停下来吃东西及休息,还有你们镖局最好有一个生过孩子的女人跟着我,我第一次有孩子,很多东西都不懂,但你们可以放心,一路上你们的住宿和吃饭的费用我包了,并且酬金还可以更丰厚一点。”

  因为我的酬劳很高,镖局出动了最厉害的镖师送我出行,并且他们这些闯南走北的镖师,对路很熟悉,我不用担心自己会迷路,虽然路上也遇到了些小山贼,但对于享誉百年的威远镖局来说,那简直是小菜一碟,就是我动动手,一撮梅花针过去,他们也没有活命。

  我们走得很缓慢,都是平坦的大路,跟随我去北国有三个女镖师,其中一个生过两个孩子,一个是三个孩子的娘,另外一个还有接生的经验,有她们随行,我这一路安心多了。

  路上无聊,她们会跟我说怀孕之后什么不能做?哪些东西不能吃?我从来不知道生一个孩子,得注意那么多东西,不过在她们身上,我学到了很多,也因为有她们悉心的照料,我的脸色渐渐红润起来,不过身体还是很瘦,但这也足够让我很开心,起码往好的方面发展。

  她们谈到孩子的可爱时,也不忘说说自己的相公是如何体贴,孩子出生那一刻是如何的欢喜,听到这些,我脸带笑容,但心却酸涩得很,我的孩子一出生就没爹了,孩子出生那天,只有我替他欢喜了,而冷凌风只会为青烟肚子的孩子欢喜了,想想怎能不心酸?

  胎动的那瞬间,我激动得不行,抓住田嫂子的手,抖得厉害。

  “罗夫人,你怎么了?是不是身体不舒服?”我这个样子吓坏了她们,看到她们那么紧张,我倒有点不好意思。

  “我没有什么不舒服,我刚刚似乎觉得我的孩子动了。”我红着脸低声说,田嫂子全都松了一口气,然后扑哧地笑,说我太紧张了,这个月份孩子动会很正常,如果是调皮的小子,还会经常踢你,听到这话,我开始想这孩子是男,还是女了?

  田嫂子她们说得不错,这孩子越来越顽皮了,在肚子的动静越来越大,他动的时候,我都会闭上眼睛,细细地体会这种感觉,满腔都是柔情,肚子越来越明显了,身体却没有明显胖起来,我看过大夫,大夫却说,我心中忧思太多,这胎还是很危险,这让我恐慌。

  “不要不开心,只要到北国了,你就可以跟相公团聚了,不过你相公也真是的,让你一个大肚婆长途跋涉跑那么远,如果有什么闪失怎么办?”

  田嫂子发着牢骚,她不知道我肚子里的孩子没有爹,因为我一直都跟她说,我的相公是北国人,他在北国等着我们母子,以后我就要在举目无亲的北国独自生活了,但好在娘有了你,我轻轻抚摸了一下肚子的孩子,对生活又充满了希望。

  到了北国,我的肚子已经很大了,我让她们送我到北国信誉最好的古风钱庄,将手头几箱金子存到里面,轻便一些的玉镯子,首饰我就随身携带,用一个玉镯子换了一沓北国钱票,一切处理完之后,我心平静下来。

  从古风钱庄出来,我让镖局的人送我到了这里最大的客栈天威客栈,我说我的相公会来这里接我,田嫂子都恭喜我可以一家团聚,我也幸福地笑了,给了酬金,他们帮我将东西搬到客栈离开了。

  天威客栈不愧是北国最好的客栈,环境清幽,走进来感觉置身大花园一般,让人的心情十分愉悦,打开客房的窗,还可以眺望到北国的暖湖。

  北国冬天很冷,很多地方的河流都会结冰,惟独这个暖湖,湖水仍然蓝幽幽的,所以每年到冬天,到湖水游船的人特别多,我只在窗边站了一会,就喜欢上这个地方,等日后孩子出生了,我也要抱着他来这里玩。

  客房舒适而高雅,无论被褥,还是喝茶的杯子,都质量长乘,只是价格太高,但为了肚子里的小家伙能住得舒舒服服,我狠狠心交了半个月的住宿费,在客栈歇了一天之后,我就开始到大街上溜达了,孤身一人在这个异国他乡,没有人可以倚靠,就得靠我自己了。

  大概用了十天左右的时间,我在城郊相中了一间宅子,里面有一个很大的院落,里面有很高的树,叶子很浓密,坐在下面很阴凉,院子里面还有一个秋千架,屋子光线充足,干净而又整洁,最让我喜欢的是宅子前面有一块大草地,这是闹市不可能拥有的。

  我没有多考虑,就买了下来,买下来之后,我请了一个厨娘张嫂,两个手脚伶俐的丫鬟,一个叫小云,一个叫小雨,是一对姐妹,还有一个专门照顾孕妇的姨娘,名字也很喜庆,就叫喜娘。

  屋子收拾清爽之后,我就搬了过来,张嫂说我太瘦,一定要好好补补,她每天都变着花样给我弄吃的,但北国的人喜欢放辣子,第一次吃辣得我眼泪都出来了,结果当晚肚子就痛了,不得已我叫张嫂子学做几样我们凉州的菜式,甚至指点她怎么熬汤,一段时间之后,我吃上了属于凉州口味的饭菜。

  张嫂说这样的饭菜她吃了觉得一点滋味都没有,其实我也觉得北国的饭菜味道浓烈,香味浓郁,如果没有孩子,我倒不怕,甚至会喜欢这种独有的风味。

  如今有了这小家伙,什么都得顾忌点,肚子越来越大,脚开始肿了,我每天就是在院子散步都觉得很困难,晚上有时睡不着,看着陌生的房间,我还是会觉得孤寂,虽然这屋子并不只我一人。

  孩子的小脚总是很有力地蹬着我,让我觉得我并不是一个人,我还有人陪着,这种感觉真好。

  大着肚子,举步艰难,虽然天天呆在院子里很闷,虽然我很想到处游览一下,看看北国的风情,但外面人多,我怕一不小心,躲闪不及,被人撞了,只好很老实地闭门不出。

  闲暇的时候,弹弹琴,但后来不弹了,因为我每首曲子都是冷凌风教的,弹琴的时候,总让我想起他,直到这个时候,我发现属于我们两人的记忆太多,完全渗透到生活的点点滴滴。

  快要临产的时候,我提早将接生婆接到了家,为了顺利生下这家伙,我作好了一切的准备,但也花费了我不少银两。

  十天后的一个深夜,我突然腹痛,痛得比任何时候都要厉害,我慌得大叫,喜娘她们听到我的叫声,衣服都没有披好,就冲来过来。

  那晚我难产了。

  从深夜一直折腾到第二天的早上,孩子还是还是没能出来,她们不停地叫我用力,我已经很用力了,我甚至痛得几乎要晕了过去,为什么我还没听到孩子的哭声?她们说再生不出来,孩子可能会闷死在里面,这让我恐慌得不行。

  “血,崩血了,夫人,孩子可能保不住了,再这样下去,你会没命的。”迷迷糊糊中,我看到接生婆满手是血,那表情急得有点想哭。

  “嫂子,无论如何给我保住孩子,无论如何都给我保住孩子。”即使痛得就要晕厥过去,即使浑身已经使不出一丝劲,但我还死死支撑着,我不能让我的孩子有事,我喊着冷凌风的名字,哭着喊他的名字,他现在在哪里?他在哪里?

  “喜娘,如果我死了,把孩子送到西凌凉州的冷大少爷,只要孩子送到,她绝对不会亏待你的,你一定要答应我。”我抓着喜娘的手。

  “夫人,别说胡话,孩子就要出来了,一定会没事的,一定会没事的。”喜娘不是接生婆,但慌乱中,她的手也粘满了鲜血,那会不会是孩子的血,心中一阵刺痛。

  “孩子要出来了,夫人用力,夫人用力呀。”我不能放弃,我不能放弃,这是我与冷凌风的孩子,我一定要他活下来,但我感觉自己的神志渐渐模糊了,脑海浮现全是冷凌风的笑脸,原来他一直在这里陪着我,他一直陪着我。

  “夫人,出来了,出来了——”当听到孩子哭声的那瞬间,我昏迷过去了,等我醒来已经十天后。

  我竟然昏迷了整整十天,府中两个丫鬟和喜娘哭地眼红红的,她们都以为我不行了,看到我睁开双眼的那瞬间,即使已经不年轻的喜娘,也激动开心得跳了起来。

  “孩子,我的孩子呢?”看不到孩子,我慌了,他不会有什么事吧。

  “小少爷在这里,小少爷在这里,恭喜夫人,是一位少爷。”丫鬟小云赶紧将孩子抱了过来,孩子竟然那么小,小得我不敢去抱他,生怕自己大力,将他弄疼了,小家伙额头皱皱的,他是我的儿子,他是我的儿子,我和冷凌风的儿子,我欢喜得眼泪直流。

  估计太激动,弄醒了小家伙,小家伙睁开了眼睛,那眼睛贼亮贼亮的,竟像极冷凌风,我抱着他哭了,既欢喜又心酸。

  但我并不知道,就在今日,远在凉州的冷家大少爷喜得麟儿,他的妻子青烟替他生了一个儿子,一家欢喜,凉州同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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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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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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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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