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剑仙饶命>第六十五章 三绝剑!
  军帐之内,三个老兵很久不见荤腥。

  听到金丰城的话语,从铺位上抬起头,笑骂道:

  “他娘的老金,你这是又从哪招募到的七个雏儿?”

  金丰城摇了一下大头,道:

  “你们三个死鬼,以后多带带他们!死得快了,老子还怎么往上爬?”

  七个新兵面面相觑,尴尬不已!

  七人之中,只有一个许牧略微熟悉,就是那个络腮胡子的汉子。

  “看什么?快唱!不知道老兵的话就是命令?!”一个老兵油子懒洋洋地道。

  “我不会。”许牧握了下拳头。

  他之前完全想不到,在西凉军中竟然也有这种欺弱的事情出现。

  金丰城本来对没有换掉许牧就有点情绪,现在听见许牧公然顶撞他,更是不由得火大!

  “不会,就现学!老张,你教他。”

  “得令!”一个老兵起身整了整衣衫,翘起兰花指。

  原地转了一圈,努力扮作女人的声音,唱道:

  “姐儿在房中等秀才……”

  二十余息之后,一曲唱罢!

  腔调虽然一般,但内容却生猛荤腥至极!

  金丰城笑眯眯地望着许牧,道:

  “快唱几句,让哥几个尝尝鲜!”

  许牧皱了一下眉头,走到铺位坐下。

  剩余的六个新兵,似乎是商量好的一般。

  也陆续走到铺位,各自收拾东西。

  奔着虎豹骑威名来的,哪个不是汉子?!

  金丰城被许牧触了威风,跃到他身前,指着他的鼻子就要斥骂。

  许牧站起,细看了金丰城的大脑袋。

  猛地挥动一拳,打中他的鼻子!

  金丰城轰然倒地,从鼻子里迸发出两股鲜血。

  挣扎着爬起,抽出长剑就要与许牧拼命!

  “特么的!都不要拦我,老子不信,我这什长还管不了你了?!”

  许牧在铺位坐下,把舍神剑放在一旁,看着金丰城暴怒的模样,温和道:

  “军营之内,妄动军械斗殴,杀。身为什长,罪责是否还要加一等?”

  许牧在州牧府之时,曾跟沈应星闲聊过西凉军规。

  知识就是力量!

  此时拿出来展示,很是应景!

  三个老兵愣了一下,意识到许牧不是软蛋,轻易欺负不得。

  老张拉住淌着鼻血的金丰城坐下,好生劝慰。

  “金头儿,都是一个营当兵的,开开玩笑不打紧!实在不行的话,我今天牺牲一下,让你爽一爽!”

  “去你娘的,别恶心老子了!丁香楼的小兰,还盼着老子回去娶她呐!我用得着你?”

  金丰城一脚踹开揉搓他胸膛的老张,自顾自擦掉鼻血。

  坐回铺位之后,气氛一时间尴尬了起来。

  寂静。

  只有老张唱酸曲儿的声音,在军帐之内轻轻飘荡。

  那个络腮胡子新兵,打破平静,自来熟道:

  “金头儿、张哥,咱们什么时候打仗啊?”

  “死鬼,叫我张哥哥!”老张嘿嘿一笑,吐掉嘴里嚼动的草根。

  金丰城看了许牧一眼,轻咳一声,道:

  “你们来得很是时候,七日之后可能就要再战!”

  络腮胡子汉子皱着眉头,不理解道:

  “我们还没有训练,怎么来得是时候?”

  一个姓王的老兵,从怀中掏出一块干粮啃了几口,道:

  “战士上战场,前怕狼后怕虎,早晚是个死!这七日,你们好好练!”

  许牧扬起头,道:

  “跟谁打?往哪里打?”

  王姓老兵呵呵一笑,道:

  “这些你不用管!到时候就听卢校尉的军令,向前冲就是!至于往哪里打,我也不知道。”

  金丰城瞥了一眼许牧,不冷不热道:

  “有些东西是军事机密,不该问的别问。放心,到时候,我一定给你安排个好位置!”

  许牧深深望了金丰城的眸子,似乎能听到他心底的怒笑。

  两息之后,许牧心情平静了下来。

  “好。我等你。只要能立功劳,我到哪里都可以!”

  “有种!到时候,你跟着我!”那王姓老兵道。

  张姓老兵用兰花指点了一下王姓老兵,扮作女人的腔调,戏谑道:

  “王不死,你他娘的就是个活阎王啊!这几年来,跟着你的新兵,哪个活下来了?”

  王不死嘿然而笑,老脸上竟然一点没有不好意思的感觉,道:

  “那都是他们悟性差,学不到我的神功!我看不易兄弟不错!”

  金丰城侧耳听了一下军鼓的声音,道:

  “带上吃饭的家伙,都跟我走!该练练了!”

  演武场上,新老士兵都已到齐,一共有七百五十人!

  让许牧意外的是,此处最高的将领竟然不是卢冲,而是叫做雷焕!xǐυmь.℃òm

  卢冲只负责招募兵马,雷焕才是此处的一营统领!

  雷焕向卢冲拱了拱手,走向点将台,说了一番激励人心的话语!

  现场气氛热血沸腾!

  个个摩拳擦掌,都已亮出兵刃!

  “七日之后,便是一场恶战!训练多流一滴汗,战场少流一滴血!”

  说完,他在兵卒面前一一走过,仔细打量每一个人!

  这些人,都将是在这场大战中的生力军!

  不多时,雷焕走到金丰城带着的十个步卒之前。

  愣了一下,指着那个低着头的络腮胡子汉子,道:

  “老金,这就是你带的兵?”

  络腮胡子汉子抢在金丰城前面,不好意思道:

  “这个事情,怪我自己。我听金什长说带吃饭的家伙,以为先开饭再训练,就……”

  金丰城看着络腮胡子汉子手中的饭盆,臊得一张圆脸通红,搓着手道:

  “雷校尉,是属下带兵不严……我愿领军杖责罚!”

  雷焕叹了一口气,道:

  “老金,你跟我是同年的兵吧?到现在,还是什长,得长点心了,兄弟!”

  话语说罢,他遣人给络腮胡子汉子找了一把长剑。

  “你们十一个人,就练到晚上吧。顺便负责今晚的巡逻警戒!”

  雷焕走后,金丰城似乎被触到心事,竟然出奇地没有发火。

  默默带着十个新老兵卒,用心训练!

  王不易在休息的空档,终于忍不住,捂嘴乐道:

  “你他娘的还真是个人才!吃饭的家伙,当然说的是打仗的兵器!打不了胜仗,还吃个什么饭?!”

  “我还有一两银子,当然能吃饭。”络腮胡子汉子一脸认真,在一旁用力演练方才学到的东西!

  许牧等人都是哈哈一笑,直接被这个实诚汉子弄得破防!

  “都特么别笑了!不累的话,就好好练!”金丰城站起身,斥道。

  两个时辰之后。

  其余士兵都已去营房灶火领饭,只剩演武场上十一个挥汗如雨的身影!

  许牧此时已把所学的一身剑道修为悉数隐藏,全凭着血肉气力习练军营中教的剑法!

  雷焕营中所教习的剑法,极为简单,只有三式。

  第一式,竖劈!

  第二式,横削!

  第三式,斜撩!

  用王不死的话来讲就是,三式之后,只要不死,基本就可以进行下一轮战斗了!

  因此,私下里西凉军中又叫这三式剑法为“三绝剑”!

  三剑之后,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军阵相争,凭的就是一股血勇杀意,没有那么多花里胡哨的架子!

  当然,每个人对这三式的理解和侧重各有不同,掌握的熟练程度也有所不同。

  这也就造成了,练的都是一样的剑法,每场战斗之后,却仍是有的死、有的伤、有的完好无损!

  王不死捋起袖子,向许牧展示道:

  “你们看,我就从来没有受过伤!”

  “你那是三绝剑练得好?你特么的分明是怕死!”

  金丰城斥责一声,招呼众人向辕门附近走去,开始巡逻警戒!

  巡逻队分为两组。

  金丰城带五人,两个老兵三个新兵。

  王不死带四人,四个都是没上过战场的“雏儿”!

  “不易兄弟,你和胡子走前面。机灵点,要是看见事情不对头,记得先趴地上防弓箭!”

  胡子,是大家给络腮胡子汉子起的绰号。

  许牧想起一事,道:

  “是不是太小心了些?军中布置的还有暗哨的。”

  王不死推了一下许牧继续前行,一双小眼四处打探!

  “就是因为有暗哨,才让你们机灵点!暗哨都被敌人拔了,我们还能安全?”

  胡子愣了一下,道:

  “我死也不当暗哨!”

  王不死戏谑一声,向四个新兵普及西凉军规。

  当暗哨的兄弟,要是不幸壮烈了,抚恤金翻倍!

  ……

  ……

  营盘不大,不到两盏茶的时间,便已巡逻一遍。

  金丰城带的队伍和王不死带的队伍交叉而过,没有停歇!

  巡逻了数圈之后,许牧的感觉还好,不算有多疲累。

  但那络腮胡子汉子却已腹中如同打鼓,似是气力不济,讪笑道:

  “王哥,你那里还有没有干粮?”

  王不死拍了拍胸前,正色道:

  “有。一两银子,一块饼。吃吗?”

  络腮胡子汉子咽了一口口水,道:

  “我感觉,我还能再忍忍……”

  如此,绕着圈的巡逻警戒,实在有些枯燥!

  几个新兵全靠着王不死讲的荤段子,才强撑着没有睡着。

  王不死打了个哈欠,踹了一脚络腮胡子汉子,道:

  “胡子,擦擦哈喇子!子时一到,我们就可以回军帐了!”

  子时,是巡逻队换防的时候!

  不多时,更夫拎着金柝,“邦邦邦”敲了三下。

  夜半三更,子时已到!

  “走吧。回去睡觉!”王不死听见打更的声音,就要带队回去。

  胡子迷迷糊糊道:

  “换防的队伍还没有到,要不要再等等?”

  王不死揉了揉眼,嘟囔道:

  “这么晚了,应该没事了。我们的任务完成了,他们没有来换防警戒,是他们的过错……”

  许牧脸上微笑,随同众人返回。

  不料,他的心脏忽然猛跳,脊背一阵发凉!

  运转一缕法力,附到耳边,增加听力!

  骇然听见,在不远处的漆黑夜幕里,正有数不清的脚步声,蹑手蹑脚,由远而近!

  “敌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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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兵永远不死,只会慢慢凋零!再不投票的话,我只好酸曲儿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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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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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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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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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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