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现场已经被封锁,夏岚三人走进了高铭加的主屋,尸体已经被运走,现场只剩下血迹。
所有的住宅都是连着的,房子没有加装隔音的东西,夏岚问:“左邻右舍没听到枪声吗?”
孟远摇摇头,“这是村子,晚上有个吵闹很正常,确实有人被枪声吵醒了,但根本没当成事儿,又睡了。”
“没有听到王敏荷的呼救声吗?”夏岚又问。
“没有,我们在王敏荷的手腕和嘴上发现了胶带粘贴的痕迹,她应该是被控制了。”
床边的血迹呈喷溅状,但缺少了一部分,夏岚眉头一皱,“在王敏荷的身上发现死者的血迹了吗?”
“发现了,这也是我怀疑高健的另一个佐证。高健应该是在杀了人之后将王敏荷带走,当时他的身上沾了不少死者的血迹,在侵犯王敏荷的时候将血迹留在了她身上。”
夏岚想了想,看向孟远,“你觉得杀人顺序是什么?”
孟远惭愧地摇摇头,“判断不出来,总感觉杀人顺序很矛盾。”
高铭死于枪杀,死亡地点是房间的客厅。按理说凶手进来之后应该是先遇到了高铭,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结果是凶手开枪射杀了高铭。
可以确定凶手的枪没有配备消音/器,因为附近有人听到了声响。那为什么家中的其他人没有听到呢?从他们的状态看,应该是在睡梦中被凶手砍死的。
“有没有这种可能?”包有谅说,“案发之前高铭不在家,凶手进入了高家控制了王敏荷,杀害了高铭的母亲和儿子,随后高铭进入了家中,凶手从躲藏的地方出来开枪。”
夏岚否认,“这些自建房的外墙都很高,没有任何翻越的痕迹,大门的门锁没有被破坏,我更倾向于凶手和死者家属认识,进来之后才开始行凶······”
说到这里,夏岚又摇头否定了自己,这个杀人顺序确实太诡异了,不管怎么解释,枪声都是最大的漏洞。
枪声?
夏岚自嘲地笑了笑,“孟远,你们应该走访过附近所有的邻居了吧?”
孟远点头。
“但却只有一个人说自己听到了,被惊醒了,而且不是距离高铭家最近的邻居,对吧?”
孟远点点头,隐约间意识到了什么。
“蒙太奇!”夏岚沉声道,“证人知道你们一直在调查案发时间有没有听到枪声,本能地跟着幻想,恰好他那个时间被什么动静惊醒了,所以主观上认为是枪声把他吵醒了。”
如果没有枪声,那凶手就有可能配备的消音/器。有消音/器的话,案子的方向就要向仇杀那边考虑了。
这样一来,高健的嫌疑确实小了不少,如果是仇杀,他还敢将王敏荷带走并侵犯,简直是自投罗网。
但如果是仇杀,还有一个问题,凶手为什么不杀王敏荷呢?
夏岚忽然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想,假如凶手和王敏荷认识呢?案发当晚,王敏荷偷偷为凶手开门,两人杀了高铭,随后又杀了高铭的母亲和儿子。
这样的话,王敏荷身上的血迹就可能是杀人的时候沾上的了。
可王敏荷为什么会疯了呢?
“呼——”
夏岚长长地出了一口气,不知为何,她总觉的这个看似简单的案子充满了矛盾,最诡异的就是,被抓的高健的嫌疑越来越小。
走出高铭家的大门,胡同口有几位大妈正在窃窃私语,从她们身边路过的时候,夏岚隐约听到了“贱货”这个词。
停下脚步,夏岚极力回忆孙羽与人沟通时候的样子,露出一脸笑容,“大妈?”
四位大妈停止了聊天,齐刷刷地看向了夏岚,在看到夏岚精致的容颜后大家都有了一种赏心悦目的感觉。
“小姑娘也是警察?”一位大妈问。
孟远是穿着警服的,能跟他走在一起,几位大妈自然认为夏岚和包有谅也是警察。
夏岚没有拒绝也没有承认,左右看看后压低声音说:“我听说王敏荷这个人平常有点······”
大妈马上摆出一副我懂你意思的表情,朝夏岚靠了靠,“我跟你说,别看前高村大的很,谁家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儿我们都知道。”
另一个大妈应和道:“对对对!我对你讲啊小姑娘,这高铭家的婆娘可不是什么省油的灯。,我亲眼见她给别的男人开过门。”
“我也见过,这婆娘趁高铭出去的时候给别的男人开过门,那表情,别提有多风骚了。”
“我就说吧!肯定是高铭发现她婆娘偷人准备弄死他俩,结果人家带着枪,一枪把他给杀了。”
孟远忽然问:“那你们觉得是高健吗?”
大妈撇撇嘴,“小伙子,高健是谁你不知道吗?人家可是高峥家的独苗,在咱们县城有头有脸的人物,什么样的女人找不到,会找她?”
另一个大妈马上附和道:“我见过那男人,长得丑的很,脸上还有疤,肯定不是高健。”
几位大妈你一言我一语开始抨击王敏荷的为人,甚至还怀疑高铭的孩子都不是他亲生的。
人言可畏,大妈们的话不能全信,但她们说的话有一个共同点,王敏荷有一个男人。
一个有枪的男人?
三人上了夏岚的车,夏岚说:“孟远,最近有通报过什么持枪案件吗?”
如果凶手只是想联合王敏荷杀害高铭一家,那么他没必要刻意去搞一把枪,只能说凶手正好有一把枪。
那他拿这把枪的目的就很值得探讨了,根据夏岚的记忆,整个三江省都没有通报过任何持枪案件,经过孟远的确定,夏岚忽然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m.xiumb.com
这批枪是最近才出现在梦山市的,目前赵向文买过,但他是军火商的战友。再者就是那三个劫匪了,他们买枪就是为了抢劫。
手段专业,分工明确!但一直以来,警方有个猜测,案发的时候现场应该有个接应的人才对,这个人一直没有找到。
那么现在这个人,问题就很大了,他会不会是那帮劫匪的漏网之鱼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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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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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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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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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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