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易惜风和齐骋骋在探讨烤鱼之时,一道桀骜的声音忽然从一旁传来。
“齐骋骋,就你那三脚猫的功夫,还是别来这里献丑了。演武大比可不是靠你家钱能砸出来的。”
这时一名身材高瘦的少年,从河边走了过来,只见此人肤色白皙,眸光犀利,嘴唇略薄,鼻子坚挺如鹰勾,正是曾经在易惜风手上吃过大亏的林雷。
齐骋骋倒是没有在意对方话中的刻薄,大刺刺地找了块石头坐下,笑着说道:
“那是小爷我会享受生活,功夫够保命就成。谁跟你们似的,一天到晚往林子里钻,整天不是跟野猪就是跟其他畜牲较劲!”
听到少年这话,一旁的林烽火先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周围其他人也都强忍着笑意,而且林雷的脸色也变得有些难看。
齐骋骋的话并不是单指某人,更像是对众人的群嘲,单从刚刚他下河抓鱼到现在的一番作为,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此人是个嘴碎之人。出言虽是嘲讽,却没羞辱之意,所说的话也就是他心中所想,这样看来倒也算行事磊落。
只是林雷有心想羞辱一下齐骋骋,却反被对方抢白,心里很是别扭,自然脸面上不是很好看。他瞥了一眼旁边的易惜风,朝他露出一个不怀好意的笑容,却没有跟对方说一句话。
易惜风自然明白对方笑容中的含义,同样也清楚对手的强大。林雷比他大三岁,三年前李承乾就曾逼着他去落叶林中猎杀狼群,虽然是实力偏弱的落叶狼,可对于那个年龄的少年来说,依然是极具考验的。
之后猎狼的细节他们并不了解,想来那天林雷如丧考妣般走向落叶林的身影,这猎狼的过程定然不会像自己八岁时,猎杀三头落叶狼那般轻松。
但林雷依然活了下来,这便证明了他的天赋与际遇。同样是三年的历练,相信此时的林雷比之曾经的他,也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不过易惜风对自己这三年的努力付出同样充满信心,虽说没有必胜的把握,但他已经不惧怕任何同龄人的挑战。
……
场间逐渐安静了下来,自然不会有人再无端打破这种平静。林烽火与齐骋骋本就认识,自然跑过来帮着收拾这条刚抓上来的鱼,林雷则是独自一人站在河边,怀里抱他那柄直刀。
直到这会儿,易惜风才有闲暇观察周围其他几人。而作为死党的林烽火则一边生火,一边小声跟他介绍着。
“齐骋骋是三长老的小儿子,也是唯一的儿子。准确说来,他与承乾教头是一个辈份的,所以从小都是他自己一个人玩儿,你没怎么见过他也正常。我也是很小的时候见过他一面,那时候他还是个爱哭的小屁孩儿。”林烽火一脸老气横秋地说道。
易惜风听了他的话,暗忖道:想当初我刚来这儿的时候,你不也整天挂着鼻涕,拿着根棍子跟在我屁股后面,吵着闹着要玩骑马打仗?后来我是实在听烦了,拿起棍子跟你solo了一把,从那以后……你也像长大了一样,再也不提骑马打仗的事儿了,反而开始练刀了。
想到这里,易惜风不禁眯起了眼睛,用一种过来人的眼光打量起自己这个死党来。
肤色黝黑的林烽火被对方看得有些不自在,连忙继续说道:
“林雷那个大鼻子就不多说了,从三年前就那个鸟样,不过千万别小看他,我估计他算是我们中,实力稳进前三的那个。他是大长老的孙子,由于我爷爷与大长老的关系,所以林雷一般不会为难我,但是对你……惜风,你得小心些。”
易惜风笑了笑,微微点了点头。
“那个穿着一身兽皮的,他名叫王伯当,与林雷年龄相当。他是王老郎中的远房侄子。一家子都是猎户,我听我老爹说,他们家是咱们村非常厉害的猎户,一身家传的万兽拳配合五禽戏功法,甚至比某些五行级功法还要厉害。”
易惜风将目光一移,看向这名盘膝坐在一块石头上的少年。他身量高大,年仅十一岁就已经有一米七多,要不是他的脸庞还略带一丝稚意,说他有十四五岁也有人信。而且此时他的膝盖上平放着一杆漆黑铁枪,想来除了所谓的万兽拳,其枪法也很厉害!
黝黑少年接着又指向一人说道:
“他叫赵龙,是我们中年龄最大的一个,今年有十二岁了,而且他也是最强的一个。”顺着对方的手指,易惜风看向这名他之前一直没有注意到的少年。这名少年戴着一顶斗笠,穿着一身蓑衣,腰间別着两把直刀,竟然一身壮丁从事的打扮。
他刻意将斗笠压低,让人看不清他的眉眼,此时正靠在河边一块巨石上,手中拿着一根简易的钓竿,像是用刚从一旁林中掰下的树枝做的。
易惜风轻声笑道:“果然这有意思的人是越来越多啦。”
最后他的目光,移向了坐在身后不远处的最后一人。
若说此间最引人注目的,当属天生活宝的齐骋骋,无论是方才潜水摸鱼,还是刚才那番“与畜生较劲”的言论,他必定得此“殊荣”。
但要说几人中最低调、最没存在感的,当属这第七人!不是在于此人的言行,而是因为其装束。
这人应该是一名小姑娘,之所以用“应该”这个词,是因她戴了一张面具,一张灰黑色的面具,将她的整张脸挡在了后面,面具上墨绿色叶片状的花纹,让人很难注意到这张面具下还有一双明亮的眼眸。
她身材偏瘦,但四肢比例极好!纤细的腰身和双腿让人更加确信她就是一个小姑娘。
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他裸露在衣服外的皮肤。从脸颊到脖颈,再到手腕、双手甚至是脚踝,通体黝黑,甚至比以黑著称的林烽火还要黑上一些。
林烽火自然发觉易惜风一直向那个方向看去,便也转头看向那里,连忙说道:
“哦哦哦,差点忘了!她叫李新添,跟我们差不多大,却是个很奇怪的人。她是二长老的养女,也就是承乾教头的妹妹,不过我觉得有可能是承乾教头的私生女。承乾教头和承涛队长都很疼她,不过她从小就不跟大家一起参加习艺,都是承乾教头和承涛队长亲自教授。”ωωω.χΙυΜЬ.Cǒm
听到这话,易惜风顿时震惊无比!连忙回头又重新审视了这少女一番。
三年的苦修让他深刻明白到,李承乾和李承涛的“关爱”是多么难以承受。
而这个少女竟然在这种关爱下生活了八年……
就是这匆匆一瞥,让易惜风注意到了某些不寻常的细节。此时正值春季,河畔风大,他回头看向李新添的时候,她恰巧抬起一只手,抹平鬓间吹乱的发丝。
李新添的手掌纤细,手指细长均匀,只是抬起时的掌心也如同身上的皮肤,一样黝黑无比,甚至就连指甲也是同样的黑色。
捕捉到这一丝不寻常的他,同时也察觉到一丝不对,却又说不出哪里可疑。
正在易惜风苦苦思索之际,一道长啸从对岸传出,只见一道人影从江面踏波而来,转瞬间便来到了岸边。
易惜风已经从长啸中听出了是谁,正是教给他“酒气御劲诀”的习艺总教头——李承乾。
(已修订,可以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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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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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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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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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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