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王凌>第101章 想要红花
  “白眼!”(兽)

  一道声音从王凌等动物的身后传来,白眼听到声音,霎时间愣住了。

  这个声音很熟悉,不过他不应该出现在这才对。

  白眼转身看去,一道身影已经扑来,一把抱住了白眼的狼脖子。

  “真的是你,白眼,我好想你!”(兽)

  “灰猴!”(兽)

  白眼确认来人后,表情也是惊喜,他完全没有想到,灰猴竟然还活着,而且还在北山这里。

  “灰猴!”(兽)

  而一旁的黑狐见到这个抱着白眼的人孩,也是惊喜的叫出声来。

  王凌本来见着这一幕就有点好奇,此刻黑狐的声音立刻就吸引了他,立刻询问,

  “你认识?”(兽)

  “认识,他是以前是狼群的一员,和白眼是兄弟。不过应该死了才对,怎么又出现在这呢?”(兽)

  黑狐奇怪。

  而王凌则是瞬间产生了兴趣,

  “一个人类孩子是狼群的一员?有趣了。”

  随后,在王凌的询问之下,黑狐讲出了狼族与这个人类男孩的故事。

  原来在很久之前,这个人孩还是婴儿的时候,就被白眼的父亲从森林中捡回去。

  虽然不知道什么原因这个婴儿会被人遗弃,不过上一任狼王本着每一个生命都有权生存的原则,将之带回狼群与狼崽们一起养育。

  很快近十年的光影过去,赤牙发现了他,赤牙本就与人类有着刻进骨子里的仇恨,又对狼族的领地眼馋许久,所以在见到这个人孩的那一刻,狼群与赤牙的战斗就不可避免。

  最后,人孩见狼群伤亡惨重,便以自身吸引赤牙,同赤牙一起葬身火海之中。

  “哦~,原来如此,可是既然如此,那么白眼当初怎么还那么难以接受人类?”(兽)

  王凌奇怪,当年的狼群既然都有人类,那么在华夏部落初期时,白眼就不该那么反感人类才对。

  黑狐摇了摇头,

  “这是两个不一样的性质,灰猴从小在狼族,狼群中没人将他视为人类,甚至是灰猴自己,就算他有时会搞出一些不同的东西,那也无法真正让它成为一个人类。要知道,决定一只动物走向的最大因素,是环境,而非血脉!”(兽)

  黑狐这富有哲理的话语着实让王凌一愣,随后给它竖起一个大大拇指。

  而就在王凌找黑狐了解情况的时候,白眼与灰猴分来,白眼道出自己心中的疑问。

  “灰猴,你不是死了吗?”(兽)

  灰猴一笑,

  “没有,当初我引诱赤牙进入红花中,将赤牙杀死,我自己则是跳进河流中,活了下来。”(兽)

  白眼知道灰猴大难不死的原因后,也是为之开心,不过随即,白眼又露出那张严肃的脸,

  “既然没死,为什么这么久了没有回去?你知道白爪有多想你吗?”(兽)

  当年与赤牙的战斗,是狼族拼死的一战,在狼王的安排之下,一些狼崽灰狼被提前躲藏起来,白爪就是其中一个。

  而也正是这个原因,白爪并不了解真相,以至于前段时间被赤牙利用,害了狼群。

  灰猴听到白眼带着斥责的语气,脸上的笑容消散,随之露出的,是惭愧。

  “我的存在只会给族群再次带来伤害,因为我,父亲已经死了,还有其它的灰狼,它们都是因为我而死的,所以……”(兽)

  说道这里,灰猴已经没有在出声。

  白眼闻言,没有了再责备,出声安慰,

  “这不是你的错,赤牙早就已经对狼群不满,你的存在只是它的借口而已。”(兽)

  随后的交谈中,白眼从灰猴这里得知了他为什么在这的原因。

  原来,这里的猴老想让灰猴制造出红花,并且控制它为自己所用,毕竟,灰猴是难得会用兽语交流的人类。

  然而,从小就被狼群带大的灰猴却是不懂这个,虽然平时在狼群时它确实会有一些不同于狼的想法和行为,但是对于红花,它却是和狼群一样,一无所知。

  就连同赤牙战斗时的红花,也都是天雷产出的巧合而已。

  不过猴老并没有赶灰猴走,而是留下了它,保护他的安全,而他也是充分利用自己人类基因中善于创造的特性,给这个地方带来了许多新奇的想法。

  其中,擎天身上的护甲就是他的杰作。

  而在灰猴询问白眼来这的目的时,白眼也是擎天的邀请说出,同时道出了狼群的最近状况。

  “赤牙没死?毛躁死亡了!狼群损失惨重!”(兽)

  灰猴听到这些消息,有点惊讶,又有悲伤。

  这时,猴老走到他的背后,

  “抱歉孩子,我没能将这些消息告诉你,因为那时候,正是前段时间外面恐兽进攻的高峰期!”

  灰猴闻言,没有多说,只要白眼它们现在没有出事,那就是最好的。

  王凌刚刚就在一旁听着它们的谈话,知道这位猴老在北山位高权重,它就像人类部落里的巫,以智慧获得地位。

  而擎天,则是这里的族长,更是战士,大多数情况,都是需要猴老的意见。

  那么此次邀请自己来的人,就不一定是擎天了,而是这只全身毛发已经全白的猴老。

  “猴老,不知道这次请我过来,为的是什么?”(兽)

  王凌直接询问,猴老要猴乙他们转达的意思是请求他的帮助,他可不知道自己能够帮助什么。

  论人数,这里的猴子猴孙可以抵好几个华夏部落了。

  论实力,擎天一只猩猩想必就能打穿整片森林。

  论智慧,这里虽然不如华夏部落,但是王凌刚刚粗浅看去,很多工具摆放在那,不知道的话,还以为是一个人类部落。

  当然,想要华夏部落的那些美好生活是一个可能,不过可能性不大。

  那么,自己能给什么呢?

  猴老见王凌发问,微微一笑,

  “我想要的东西很简单,我找灰猴要过,他没有,而你有!那,跳动的红花~”(兽)

  猴老说着搓了搓手指。

  ‘果然!’

  王凌心中暗道。

  当初在自己第一次生火的时候,擎天……不,更准确的是这个猴老就向他表达了善意,而刚刚停灰猴的讲述时,猴老又因为他人类的身份,找他要过火。

  所以,他们最大可能想要的,就是对火焰的掌控。

  王凌想着无奈苦笑,

  “你们是想用它当作武器,用来战斗?”(兽)

  “没错!”(兽)

  猴老倒是直接,光明正大的回答。

  “红花无法成为武器,没有人能真正的操控它,这一点,这家伙最清楚。”(兽)

  说着,将黑狐推出来。

  黑狐被王凌指明,想起自己的那些行为,有点不好意思的挠头。

  而猴老只是看了它一眼,就没有再关注它,而是向王凌解释,

  “我们并不是想要用它伤害森林,更不是用它统治森林,你也看到了,外来的恐兽很强大,要是被他们入侵这里,高山里的这个世界将会不得安宁,所以我们需要红花!”(兽)ωωω.χΙυΜЬ.Cǒm

  猴老说话的同时,指了指擎天那臂膀上的伤口。

  王凌看了一眼擎天,想着它这次的战斗,确实是危险。

  也知道猴老说的是真的,不过想要用火焰当作武器,就这个时代而言,那是不可能的。

  然后王凌向猴老讲解了火焰的特性,并且询问了一些问题,这才了解了一些事。

  要是不出意外,擎天是不会离开北山,因为那个将湖水流向外界的溶洞,就是这些围墙大山的大门。

  远处看去很小,其实很是庞大,而擎天则是需要守护在此,不让外界的动物进来。

  在王凌看来,擎天这是将这整片森林当成自己的领地,王凌他们,只是他领地上的普通小动物而已,外面的恐龙,则是侵入领地的争夺者。

  王凌想着,生活的地方被一只猩猩统治,总比一些大型食肉恐龙好,更不用说这只猩猩从来不管他做什么。

  于是,王凌决定帮助擎天,一起抵抗外面的危险。

  “虽然红花我无法给你,但是我能帮助擎天变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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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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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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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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