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男子的热情邀请之下,王凌和黑狐跟着他们去往他们的部落。经过一段时间的赶路,王凌发现脚下的大地潮湿慢慢变得干燥起来,这让他的心情也好上不少。
他们的部落坐落在一块较高的草地上,这里比之沼泽地的其它地方不同,甚至能看见几块岩石。
而他们的居住的并不是山洞,也不是房子,而是树洞。
他们挑选那些庞大的大树,爬上大树的中段,用石斧石刀凿出一个个容人生活的树洞出来,这样的树洞他们两三人共用一个。
当然,树洞只是他们睡觉和储存食物的地方,这些树下的位置他们会搭建一些棚子,平常的生活他们还是在地上。
此刻部落中人数不多,算上一起回来的几人也只有十多个,据那个男人说,其它人都出去狩猎采集了。
“来,给我们的客人准备食物!”
男子对王凌很是热情,将自己部落中仅存不多的食物拿出了许多,用来给王凌食用。
“这个,是茭白!”m.χIùmЬ.CǒM
在他们拿出食物的时候,王凌发现,他们的食物当中有种是茭白,不过想想也就不奇怪了。
昨天来到这边的时候,他在探查水潭时,就在那旁边的河中发现了许多茭白,当时还因为激动不小心踩进沼泽泥坑中,差点被鳄鱼袭击,后来又见到了巴蛇。
除了茭白,他们所食用的还有一些水鼠,鱼,蛇虫等,不过最多的还是茭白。
王凌接过他们的食物,想了想,随后也从自己的背包中拿出了肉干和红薯递给他们。
“感谢你们的款待,礼尚往来,这是我们的食物,你们尝尝。”
男子见到王凌递来的食物很是好奇,特别是红薯。
接过肉干和红薯,他根据王凌的教导放火堆中烤,不一会,香味就传开,众人的围了上来。
“这是什么?好香啊!”
“这种食物我怎么没见过!”
“看着是果子,不知道长在什么树上?原来果子也可以烧着吃。”
“不对,上次我烧了一些果子,不好吃。”
见他们对红薯好奇,王凌将剩下的全部拿出给他们,不一会,每个人都品尝到了红薯的味道,对红薯赞不绝口。
“好好吃啊!这是什么?”
男人问。
“红薯,我们部落的一种食物。”
此刻的王凌早就变回人类了,坐在他们身边品尝茭白,同时也给黑狐喂了一点肉干。
“红薯吗?好吃,对了,你的肉干也好吃,比我们的好吃多了,我感觉到里面有一种其它味道,这是怎么做的?”
在食用肉干的时候,男人就发现和自己部落狩猎到的那些小动物口味不同,这不单单只是口感上的差异,完全就是两种味道。
“哦,是因为食盐,我们部落中的肉食都会加上食盐,你们没有吗?那你们就不会感觉身上没有力气?”
“食盐?没有,我们一般都吃这种,这种植物会让部落中的人更强壮。”
说着,男人拿出一种植物叶子,王凌不认识,这个时代长出很多以前没有的植物,不认识也是正常的。
王凌放在口中嚼了一下,发现苦味中带有咸味,看来他们就是靠这种叶子补充盐分的,每个部落都有自己的独特之处。
在之后的交谈过程中,王凌从这个男子口中大概的了解到了这个部落的情况。
这个部落人数很少,总共只有三十多个人,女多男少,平常主要的食物来源是依靠水潭中一种很大的草类植物的茎块,也就是茭白,所以才叫做水草部落。
那个男人就是水草部落的首领,名字叫田云,水草部落中没有巫,有事都是田云做主。
田云说以前的水草部落也是一个大部落,人数有着一百多人,至于为什么此刻凋零到这个样子,还是因为沼泽地中的生存艰难问题。
天然的死地多,只要稍微不注意就会踩进沼泽中,而踩进去就意味死亡,很多死地还是一条条生命探索出来的。
狩猎方面也艰难,在这里生存的动物大多数都不是他们能够能够狩猎到的,不是速度快善水性,就是庞大难以攻击,大多数情况还是靠着食用一些植物度日,不过每年的冬季就是他们的绝望季节。
而蟒蛇鳄鱼,如巴蛇这一类的存在,就更是大大的威胁到了他们的生存,据说在沼泽地中这种狩猎者不少,他们的族人常常葬身在这些野兽口中。
好在不知道什么原因,一些蛇虫鼠蚁很讨厌靠近他们的部落,这也包括巴蛇在内,这才让他们在部落时有一丝安全。
王凌仔细观察了他们部落四周,发现长着一种很奇怪的草,这种草的草尖处卷着如同一朵花,闻着有种刺鼻味,不单单蛇类,黑狐表示它也是不喜欢,不过不会说不能闻,只是讨厌。
王凌猜测,很有可能是因为这种植物的原因,其它动物才不过来这里。也有可能这块地方的土地下存有硫磺之类的矿产,但是这个可能性很小。
当然,除了这些还有疾病,长期生活在这种潮湿的环境下,水草部落中的人很容易得病,而在这个时代,一旦得病,就意味着死亡。
“既然这里生活这么困难,为什么不离开这里,到其它地方生活呢?”
王凌提出了自己的问题。
沼泽地包括的地域很广,生长的植物可食用虽然更丰富,不过相比其它地方,这里的狩猎者更多,而且危险地域也是不少。
既然如此,那么他们为什么不搬离这里,去往像华夏部落那种地方的土地生活?一开始,王凌是实在想不到在这种潮湿的地方既然还会有人类生存。
“其它地方?去哪里?我们的老一辈就住在这里,我们知道怎么在这片地方获得食物,知道这里哪些地方有危险,而且我们部落这里安全,一般不会有野兽过来攻击,其它有这么好的地方吗?”
对于王凌的问题,田云的眼神有点奇怪,就好像说,你怎么会傻到问这种问题。
而王凌听到他的话一愣,随即反应过来。
在这个时代,对于他们来说不管是在哪片区域都会存在危险,虽然在这里有着这样那样的危险存在,但是他们已经适应这里的生存条件了,要是盲目的去往其它地方,未必能够适应。
这种适应不是居住地,而是生存问题。
比如说,这里他们大多数是食物是茭白,还有其它的一些植物,狩猎也是一些水老鼠、鱼、鸟、青蛙等这种小动物,要是让他们去捕捉羚羊,狩猎斑马,追击野牛,那么就难为他们了。
所有没有换地方不是不想,而是不敢,怕被全部饿死。
想明白这些,王凌笑了笑,
“田云,我想邀请你们加入我的部落,
我的部落生活的地方没有这么潮湿,不会轻易得病;
而且我们不缺少食物,不用担心饥饿;
我们拥有坚固的围墙,强大的战力和武器,不用担心野兽袭击;
我们还有着温暖的房屋,不用担心寒冷;
我们还有其它许多的好东西,可以给你们一个安全、健康、温饱、快乐的环境,而我,也需要你们,加入我的部落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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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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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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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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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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