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舟寒把沈安安带回去,褪去她的鞋子和袜子,这才发觉她的脚上生了几个水泡。

  他走出屋子,背着手站在院子里,“千山。”

  “属下在。”

  孟舟寒想了想,伸出宽厚的手掌,“把安神的香拿来。”

  千山一怔,“安神的香没有,让人睡梦中悄然死去的药倒是有。”

  “说的什么狗屁?”孟舟寒没好气的一脚踹了过去。

  “我要给媳妇挑水泡,怕她会疼,赶紧去把安神的香给我找来。”

  “是!”

  之后的日子里,沈安安除了睡觉,整日都待在娘家。

  孟明月看着大舅,被二舅扶着走出院子,抿了抿唇。

  “大舅舅,一定很疼吧。”

  等到沈力躺在一旁的躺椅上晒太阳后,孟明月心疼道。

  “大舅不疼,还好你和大舅娘没事。”

  孟明月是亲眼看着大舅,为了拦住两个大坏蛋,挡在自己和大舅娘面前的。

  “大舅舅,等我长大了,我也会保护你们的,我也会保护好大舅娘肚子里的弟弟,绝对不让任何人欺负你们。”

  沈大嫂看着想笑又不敢笑的沈力,扯住他的嘴,“你可别笑,待会儿伤口裂开了怎么办。”

  “对啊,大舅舅你不要笑,明月说的是真的。”孟明月一本正经道。

  “好,大舅相信你。”沈力伸出小拇指,“来,拉钩。”

  孟明月伸出小手,“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变了就是小狗,盖章。”

  “好,盖章。”

  沈安安这几日把两个家的水缸,茶杯,除了水井,家里面里里外外能换的,都被她换成了灵泉水。

  看着孟明月下巴上的伤痕慢慢淡化,才收敛了一些。

  她是个闲不住人,正巧之前在家门口种的花,开得正旺,索性就摘了些玫瑰花花瓣下来,打算做成胭脂。

  加入灵泉水,不仅美容还养颜。

  “安安,连胭脂你都会做啊?还有什么是你不会的?”

  何田田跳绳中途歇了会儿,擦去脸上的汗水,对着沈安安竖起大拇指。

  “我不会的多了去了,加油,等过些日子,胭脂也差不多快好了,到时候我送你一份。”

  何田田闻言,跟打了鸡血一样,“好呀,听到你这话,我瞬间就不累了,我发誓,今天我一定要跳一千个绳。”

  “加油。”

  把胭脂做成膏状体后,沈安安用食指在胭脂上打圈,随后把胭脂涂抹在手腕上试色。

  看着一抹淡红色横在手腕上,沈安安满意的点点头。

  “孟舟寒,明日陪我去镇上吧,方掌柜那里,应该还可以收一笔钱回来。”

  孟舟寒放下书,食指在桌子上敲打着,提议道:“不若我去买一辆马车,这样日后你出行也方便许多。”

  沈安安闻言也有些心动,她把钱袋子拿出来,清点着里面的银子。

  “这几日,买了许多乌鸡和人参,之前方掌柜给我的银两,已经所剩无几了。”

  沈安安躺在软榻上,锤着枕头,“什么时候才能富可敌国啊,买马车应该要很多银两吧?等明日去了一品居再说吧。”xǐυmь.℃òm

  孟舟寒叹了口气,“我有银两啊,明日赶集,坐牛车人多不说,还慢得很。我派人去买马车,再雇一个马夫就好。”

  想到孟舟寒之前唤出来的人,沈安安便不再多问。

  看来孟舟寒应该是不差钱的,不过他留在这里是为了什么?

  马夫,应该是那些人之一吧?

  有了这个身份,也就能更好的保护几个小家伙了。

  甚好。

  两个人不约而同的想道。

  下午,院子里便多了一辆马车和一个人。

  “公子,这是你要的马车。”

  孟舟寒扬了扬下巴,“千山,把后院收拾收拾,改成马厩吧。”

  沈安安听到这熟悉的名字,看着站在院子里陌生人,眯了眯眼。

  若孟舟寒不说,她是怎么也没办法把眼前这个样貌平平无奇,气质老土的普通路人甲男子,和前几日那个浑身带着肃杀黑衣男子,联想到一起的。

  这又是什么招数,易容术?

  “见过夫人。”千山和沈安安对视一眼,拱手弯腰恭敬的道。

  “不必如此,叫我沈姑娘就好。”沈安安微微一笑。

  千山眨了眨眼,也回了她一个狡黠的笑。

  “还在这里傻笑,赶紧去干活。”

  挨了孟舟寒一脚后,千山立马收起了表情,“是,公子。”

  孟明月听到动静,从屋子里跑出来,好奇的看着千山,“娘,这个叔叔是谁啊?”

  孟舟寒解释道:“这是大山叔叔,是爹花钱雇回来的马夫,以后他也要住在我们家里。”

  “马夫?”孟西楼眼前一亮,“爹,是喂养马的人吗?我们家难道买了马?”

  一向冷静沉稳的孟子任,都有些期待的望向孟舟寒。

  孟舟寒嘴角不自觉的勾起一抹笑,“是啊,你们想看的话,就去后面马厩,以后要是想骑马,找大山叔叔教你们。”

  “哇,明月也想学。”

  “走,我们去马厩看看。”

  马厩里,只有一匹棕色毛发的大马,正低着头吃草。

  “看起来好高大的一匹马啊。”

  听到弟弟的话,孟明月嘟起嘴,“是挺高大的,也不知道快不快,这颜色看起来感觉……感觉有些丑。”

  沈安安在一旁听到这话,忍俊不禁的笑了。“听到没,闺女嫌弃这马丑得很。”

  孟舟寒有些无奈,“明月分明说的是,有些丑,从你嘴里说出来,就变成丑得很了。”

  沈安安嗑着瓜子,摇晃着脑袋,“咋了,我就是要添油加醋的说,本来这马也不好看,算了,不和你说了,我把花种子带回去给我娘。”

  “慢着点,算了,我同你一起去。”

  沈安安站在院子大门口,看着怒放的一大片娇艳欲滴的鲜花,心情都不由自主的更好了。

  孟舟寒站在她身旁,好奇的问道:“这是什么花?这么多刺。”

  “美丽的花朵就如同美丽的女子,浑身都是带刺的。这是红玫瑰,能够表达最热烈和最炽热的爱情,它的花语是真爱。

  我打算先摘几朵下来,带过去看看大嫂会不会过敏。如果不会过敏,就把种子拿给我娘,到时候,她想怎么种就怎么种。”沈安安开心道。

  “我来剪,万一伤到你就不好了。”孟舟寒接过她手里的剪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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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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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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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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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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