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不用伤及人命,明婳的心软了下来,她决定自己还是决定打昏,再悄悄地潜入。
“慢一点。”
明婳告诉自己,她有得是耐心,贴着树杆明婳像一只壁虎一般,一手一抓地往巨树上攀爬,在一瞬间干掉两人,明婳很有把握,但是仅仅拍昏他们难度真的不小。
“前方高出半丈的树枝上有一个,往上右边树枝还有有一个……”
确定了只有两人,明婳缓缓地弓起了身体。
借助林杰和胡哥他们身上的气息,明婳悄悄地锁定了树上两人的位置,一道灵力隐晦地在身体流转,此时的她就像一头准备扑杀猎物的猎豹。
“不能惊动他们,一定要一招制敌,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明婳心里念着。
巨树距离敌人的宿营地不是很近,也不是很远,明婳猜想,从这里到宿营地,肯定不单单设置了林杰和胡哥两个暗哨,一路过去一定还会有不少的明岗暗哨,他们之间有自己独特的联系方式。
“胡哥,你听听,下面是不是有什么奇怪的声音?”
林杰把身体压低,声音随之压低,突然发问。
“被发现了?”
这一问声音不大,传到明婳的耳朵里,赫得她几乎亡魂皆失。林杰身上似乎有一种特殊的直接天赋,对危险到来的感知。
一股死亡的灰暗气息逐渐弥漫了整棵巨树,这时,林杰身上毛骨悚然,一直紧紧捏住武器的手心上都是汗水,他敏锐地感觉四周有些不对劲,手臂鼓了起来,他低下头看看巨树下方,嘴唇抿得紧紧地,什么都没有发现。
“不要发现……不要发现我,否则死……”
明婳一动都不敢动,压低身体,死死贴在一枝巨大的树枝下面,她在心里轻轻地祈祷。这个时候,被林杰他们发现,明婳别无选择只能突然暴起击杀两人。
“声音?没有啊……”
胡哥苍老的声音停了停,似乎在认真地倾听,树下、四周静悄悄地,一阵微风拂过,什么声音都没有听到。
“林杰,你不会是出现幻听了吧。这里鬼都没有一个,哪来的声音?”
胡哥的苍老声音有点不满,人吓人吓死人。
“不是……胡哥,似乎有人……有人在悄悄地靠近我们,我感觉到一种危险,那种深入骨髓的危险,很恐怖!”
林杰越是想,心里越发心悸,那种感觉仿佛来自冥冥之中直觉的警告,他相信自己的直觉,在这之前,依靠这个直觉他死里逃生了数次。
“没有,我感觉不到!”
胡哥抬头向地面上看下去,快速地向四周扫了一眼。竖起耳朵,他把注意力再次放到巨树的四周,静静地倾听,静静地感受,突然胡动了,身影悄无声息地潜向另一个方向,离开了原来的位置。
“被发现了!”
明婳心里大惊,武器差点抽出来,身体不由自主地想要暴起,她咬住下唇,强行把这个念头压下来。
“不可能……。”
胡哥换了个位置,手中的武器捏得死死的,他闭上眼睛,用心的感受。在这个位置,明婳可以清晰地看到胡哥的表情,看到他脸上的紧张松懈下来,明婳的心也跟着轻松了一点。
“运气不错。”
她缩了缩身体,再次贴紧了巨大树枝,这根树枝不小,直径可以完美地掩饰她的身形。
“哥,你有发现吗?”
林杰压低声音,他的信心不足。
胡哥是他的小队长,在他看来,自己单单凭借感觉判断有敌人,不足以有说服力,谎报军情这样的后果他担当不起。
“等等……”
胡哥没有眉头一皱。
远处似乎有动静,这可能就是林杰感应到的东西,这个“东西”来势汹汹,它的速度很快,冲着他们而来。
“准备!”
胡哥叮嘱到。
只要看到人影,他就和林杰吹响哨子,发出警报。
“吼!”
一声低吼至远处传来,很快到了巨树底下,一头体型巨大的野狗从巨树下边一蹿而过,头也不回消失在灌木丛中。
“哈哈,原来是头畜牲!”
胡哥紧张的情绪松懈下来。
“林杰你的直觉真准,不过你的胆子也太小了,一头变异野狗而已。”
胡哥压低声音,呵呵笑了起来。
事实上他刚才也在认真倾听,只不过没有发现,明婳把自己的呼吸和心跳都暂停下来,进入假死得状态,他们很难有发现,直到远处的野狗一闪而过。
“嘿嘿,胡哥过奖了,还是胡哥平日里教导有方,您不是说过,末日里,小心驶得万年船,我刚才有点疑神疑鬼了!”
林杰嘿嘿地笑。
他卸了一口气,全身放松下来。
“一头畜牲,要不是我们是暗哨,我下去逮住它剥皮吃肉。”
吓了一惊,胡哥心里很不满。
“胡哥说得对,玛……德……,这鬼地方简直不是人呆的地方……。”
“放心了,再过两个时辰,我们可以换班了。”
“嗯!”
林杰再次吐了一口气,一头畜牲搞得他紧张兮兮地,他差点不相信自己的直觉了,想来,都是这头畜牲做的怪。
“呼!”
藏在树枝下的明婳无声无息地吐了口气,不说林杰两人,她自己都被吓的不轻。
“好人难做……”
明婳在心里告诉自己。
一剑一个,早就没那么多事了。
“看来自己的心不够狠!”
明婳两只长腿夹向树枝,伸出一只手,慢慢地把自己的身体转了过来,另一只手把长剑用衣服缠了起来。
既然林杰他们没有发现,赶快出手,否则夜长梦多。
“小林子,筑基境的变异野狗,有点可惜了,它们的数量一直不是很多,真要逮住了,我给你尝尝我独门的胡氏狗肉。”ωωω.χΙυΜЬ.Cǒm
危机解除,胡哥的心情大好。
“胡氏狗肉?”
林杰有点不解。
“你……胡哥你就是那个胡氏狗肉的老板!”
林杰低声惊呼。
他想起来了。
末日前,主城里有一家“胡氏狗肉”店,据说历史悠久,名声在外,深受当主城居民们的喜欢,他家的狗肉做的很有灵魂,狗肉块块匀称分明,即使是放凉了,吃起来依然没有半点肉腥味,当然这不是它出名的原因,出名的是“胡氏狗肉”有奇效。
“嘿嘿,正是!”
胡哥没有谦虚,一般来说过度的谦虚就是骄傲,到这个年纪了,胡哥已经学会不骄傲,也不谦虚。
“小林子,有机会我做给你尝尝,我做出来的狗肉咸中微酸,一块狗肉放进嘴里肉滑酥嫩、肉汁四溢。告诉你个秘密,胡氏狗肉最大的功效,温肾壮阳、补血助气。”
说到自己的独门绝技,胡哥有点得意,不自觉地话多了些。想想当初,他的招牌狗肉店门口的客人都是摩肩接踵,不断涌来,桌子边上坐满了人,店铺周围站满了人,几百平方米的店铺里人头攒动,象下锅的饺子一样多。
“壮阳补气……”
“嘿嘿,那是真的奇效,一碗狗肉下肚,绝对让你一整个晚上那杆枪……硬,邦邦的……”
胡哥笑了笑。
那语气只有男人才懂,可以意会不可言传。
“真的?”
“那当然,牛皮不是吹,当年排队来吃胡氏狗肉的,什么人没有?林杰你想想,男人……男人需要的是什么?”
“卧艹,太牛了,胡哥当时的你……”
“兄弟面前不说假话,在当地,劳资绝对是个人物。”
胡哥眼睛里泛着光。
两人聊着聊着,兴趣越浓,弄死一头筑基境的野狗对于他们来说问题不大,到时候,让小林子尝尝,事实胜于雄辩!
胡哥在心里告诉自己。
“胡哥,小弟我跟定你了!”
林杰献媚地说。
一个人有一门强大的手艺,在末日里肯定不愁吃喝,甚至修炼资源他都不会缺。林杰的脑瓜子转得飞快,只要自己紧紧跟着胡哥,前途不可限量。
在末日里,追随强者是人之本性,拥有一门独门手艺也算是“强者”了。
“嘿嘿,放心小林子,有我就有你,到时候我们哥俩一起……”
胡哥嘿嘿地笑,只要有机会,其他的不是问题。
“胡哥,你是我亲哥!”
林杰激动了。
“主城里的风月楼,到时候我做东,我们哥俩一起在那里大战三百个回合!”
有胡哥这句话,林杰立刻表态,他可以完全放下心来了。
“一切有我!”
两人你和我应,心神慢慢地放松下来。
“呸!都什么人啊?”
明婳无语了。
男人们在一起,他们都是喜欢谈论一些共同的话题,这个话题总离不开女人,仿佛男人们的不专一是他们的天性。
“男人都是用下半身思考的动物!”
明婳在心里骂道,林杰和胡哥猥琐的笑声,让男人们在明婳心里的印象非常的不好,自从修炼以来,她真没接触过多少个男人。
“张嘉德……会不会也是这样的男人?”
脑海里,突然冒出这样一个想法,明婳自己的俏脸绯红起来。
“小林子,你认真地查看查看,老哥我睡上一睡……”
谈了大半天,胡哥有点困了。
“嘿嘿,放心吧胡哥,有我在,啥事都没有!”
林杰轻轻拍着胸口,大打包票。
“机会来了!”
明婳眼睛一亮,这个时候是树上两人最松懈的时候,可以进攻,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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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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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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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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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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