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还政于朝之归魏>第四十九章 公国旧事
  在他们看来,虽然南方的“野人们”人数不少,但是自己身强体壮,对付他们更是能够以一敌十。而且在他们看来,只要凑出个数万人的军队,就绝对能够横扫了。之所以要凑出二十万的大军,完全是为了搬运更多的宝物、俘虏回来,以及派人留守,以及将那些南方的野人就地圈养,为公国源源不断的提供财物罢了。www.xiumb.com

  有格尔斯数十人大败南方野人几百人在前,他们也就自然而然的以为,这是一个伸手可得的发财机会。如此一本万利的事情,无论是哪个贵族都会想着要插上一手呢。更何况去年便开始的一场大旱,再加上去年冬天的异常寒冷的鬼天气。他们领地中的牲畜也是冻死不少,甚至一些个奴隶都被冻死了,他们现在正是需要补充这些损失的时候。而如今,上天把这个机会放在了他们的面前,谁又会退缩呢?

  所以,也才有了现如今萨摩公国各地领主,空前的“众志成城”。平日里大帝凯撒让他们供奉或者办点什么事情的时候,一个个的哭穷卖惨,谁也不愿意露家底。可现如今,不用他们的国王吭声,一个个争先恐后的抢着出兵,平日里几乎都是一毛不拔的铁公鸡,活生生的凑出了二十万大军,可以说是整个公国中一大半的精壮都在这里了。

  被凯撒大帝亲自册封为了帝国骑士的格尔斯,如今正大马金刀的坐在大帐左侧的首位,看来他经数月前一战,在帝国中的地位也上升了不少。坐在主位的是一位看起来大概四十多岁,棕色的眼睛,高高的鼻梁,白皙的面庞,再加上满脸黑色络腮胡。不过他的须发看起来比其他在座的人,都要整齐一些,想必是一直精心打理的缘故。他的一身银色铠甲,在透进大帐的阳光下闪闪发光,好像给他本人镀上了一层光辉。

  这个人便是这次远征军的指挥官,也是大帝凯撒.莱蒙的亲弟弟,戴维.莱蒙。此人在萨摩公国也算是颇有威名,自幼便跟着上一任国王南征北战,也算是立下了汗马功劳。甚至当初在老国王去世的时候,有很多人都以为,老国王会废长立幼,将国王的大位传给他。可最终老国王思索再三之后,还是将国王的位子交给了他的哥哥凯撒。

  这其中有两个很重要的原因,第一,他虽然说是大帝凯撒的弟弟,可是两人却相差了将近二十岁,他也是上任国王老来得子的遗珠。当年老国王去世的时候,他才二十多岁,太过于年轻,若是把王位交给他,公国内其余的贵族领主们肯定会趁主少国疑的时候进行反叛。届时,萨摩公国分崩离析,这可不是老国王所愿意看到的事情。

  第二,大帝凯撒虽然领兵打仗的能力没有戴维.莱蒙强,但是治理国家的能力却比他强的不是一星半点。自从他成年之后的二十多年以来,上任国王每每出征的时候,都会把他留下镇守后方。

  对于一个刚成年的年轻人来说,哪个人不是年少轻狂,哪个人不想纵马驰骋疆场,立下不世之功,为众人所敬仰。可是,这凯撒.莱蒙竟然答应了,他虽然失去了征战立功的机会。可是二十多年以来,他的权衡之术确实玩儿的炉火纯青,所有的公国贵族们对他可谓是又敬又畏的。这也是上任国王,最终还是将王位交给他的最重要的原因。

  已经经历了几十年风风雨雨的老国王心里也清楚,自己的小儿子虽然更像自己,也更加的骁勇,但是大儿子才更加的适合治国。但是最为重要的是,即便自己将王位传给了小儿子,他也守不住的,最终还是会被大儿子夺回去的。更何况,自己的大儿子镇守后方多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王储之位也是很早就已经定下来的,如果自己无缘无故就把他废黜了,别说是他了,就是那些个大臣们恐怕也不会愿意的。到时,整个公国分崩离析,得利的也只能是那些贵族领主们。

  作为长子的凯撒,自然是知道父亲的心中的那些个小九九的,而且早就在老国王病重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做准备了。只要老国王敢动其它的心思,他自然有办法名正言顺的继位。好在老国王多次纠结之后,最终还是选择了悬崖勒马,只是在临终之前于病榻之上,紧紧地拉住两兄弟的手,将他们放在了一起。他虽然没有说什么,但是其中的意思已经不言而喻了。

  不想当国王的王子,不是好王子。

  这位戴维.莱蒙自然也是想当国王的,不过他又怎么可能是长子凯撒.莱蒙的对手呢。因此,在凯撒继任国王之后,虽然没有对他下死手,但是也明升暗降的夺了他手中的兵权,让他享受着安逸和荣华富贵。在绝对优势和压迫的之下,戴维.莱蒙最终选择了臣服。平日里也不再过问公国的政事,而是选择骑马、打猎、看奴隶格斗和玩女人。

  正所谓,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这位闲散王子由于没有了军务和政务的牵绊,便把大部分精力放在了繁衍和培养后代上面。上天给他关闭了一扇门,必然也会给他留着一扇窗。十几年下来,他生了三个儿子,五个女儿,而且几乎每一个都很成才,这次远征更是有两个儿子跟随着一起南下了,只留下了一个小儿子在公国之内。

  跟着他一块儿出征的两个儿子,一个今年二十三岁,一个刚刚二十岁。另外的小儿子,由于还未满十八岁,以及其它原因,被留在了国内。

  可是再反过来看他的哥哥大帝凯撒,似乎就没有那么幸运了。留着同样的血脉,可是他的哥哥这几十年下来,孩子倒是生了不少,可是没有一个儿子,全部都是女儿。这也是为什么,大帝凯撒搁置了自己这个弟弟这么多年了,可是临了了却开始慢慢的对其放权,甚至让他率领着公国大半的精壮南下远征了。

  整个萨摩公国的人此时都知道,大帝凯撒纵横一生,对于帝国治理可谓是井井有条,所有的贵族领主们也对其臣服。可是他没有后代,没有一个可以继承他王位的儿子,现如今他也已经是快要古稀的年纪了,再生育恐怕机会也是极其微小了。这也注定了如果他不想大权旁落的话,就只能将王位传位他的弟弟或者他的侄子们。

  如今看来,他的弟弟正值壮年,王位传给他的几率更大一些。所以,他才会委任这位已经冷落了将近二十年的弟弟,让他做了远征军的指挥官,并让自己的两个侄子随军出征。这也是为了给他们铺路,让他们立一些军功,为日后的继位做准备。但是毕竟是做了一辈子的国王了,任何事情他都会给自己留条后路,即便是众人看起来万无一失的远征,可他依旧将一个侄子留在了国内。

  一方面,是给莱蒙家族留一个后手,另一方面,也可以说是为他自己和他弟弟之间留一个“缓冲”。对于这个安排,戴维.莱蒙也是同意的,换成是自己的话,大臣领兵在外,也得让其留下家小吧。更何况自己这次南下,带走的可是整个公国大半的精锐。另外,领兵打仗难保没有意外,作为曾经驰骋疆场的他,自然也懂的这个道理,也确实应该给自己留一条后路。

  而后面的所发生的事情,是萨摩公国的人谁都没有想到的。也幸亏大帝凯撒,为自己留了这么一条后路,要不然这萨摩公国恐怕真的就要分崩离析,为其它贵族领主们所替代了。

  只见那戴维.莱蒙此时正大马金刀的坐在主位之上,缓缓开口面色平静的说道,“格尔斯大人,我们的大军距离南方野人的草原还有多远。”

  格尔斯.提诺闻言,随即站起身来,将右手交叉放在胸前,微微颔首然后尊敬的说道,“戴维王子殿下,回您的话。我军此时距离南边上次我军奇袭大捷的位置,已经不足两天的路程了。如果骑兵轻甲突袭的话,一天的时间便可以抵达了。”

  戴维.莱蒙微微点头,随后接着说道,“好,上次格尔斯大人斩获颇丰,想必这一次你一定还能够再次引领我公国勇士再创辉煌。本殿下现在命令你为前锋,与王子威廉.莱蒙共同率领先头部队五万骑兵,先行南下打头阵,希望你能够不负国王陛下和本殿下的重托。”

  说罢,他抬起头来看向场中的一个年轻人,那个年轻人在刚刚被他点名之后,早已经噌的一下站起了身来。而这位年轻人自然就是那位名叫威廉.莱蒙的人了,他也正是这位戴维.莱蒙的长子。

  这位年轻人如今看起来亢奋无比,不过想想也可以理解,因为这毕竟是他第一次真正的上战场。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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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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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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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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