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还政于朝之归魏>第四十八章 钟会讨贼
  大魏黄初二年,公元236年,春,正月初二夜。

  益州,成都城外。年关刚过,一支大约五千余人的部队,就趁着夜色匆匆的出了城,向西而去。这一支部队自然也就是,平西将军.郭淮所率领的,打算要奇袭氐[dī]族老巢的部队。

  次日清晨,天刚刚拂晓,镇西将军.益州刺史.钟会,率领着五万大军,气势汹汹的向北而去。而且在这五万大军之中,还掺杂着五千南蛮兵士,为首一员蛮将,显然就是蛮王.孟崖。

  两年前,王平叛乱被平息,就连孟崖都被生擒活捉了。不过最后因为种种原因,朝廷最终只是处理了叛乱的王平,对于蛮王孟崖,反而还帮助他继续做南蛮各族的大王。

  经此一役之后,孟崖对朝廷是彻底心服口服了。

  这一次,听说北面羌、氐两族叛乱之后,更是亲率五千族中精锐北上助拳来了。可别小看了这五千南蛮军,他们比起昔日的“无当飞军”,战力可不遑多让啊。

  自从南中大将军.邓芝代替王平继任庲[lái]降都督,镇守南中四郡,并迁民十万南下之后。南中四郡也开始推行,与益州和中原的大地一样的政策,开荒、军屯、兴学、裁军,一个都没有落下。

  虽然刚刚开始,但是从南中的各方面来看,已然大有起色。现如今,南中的精壮男人们,都在忙碌着这些,能够凑出来五千精锐北上,已然很不容易了。

  氐族叛军的首领符柔万年,在镇西将军.钟会领兵出城后不久,就已经从油漆斥候的口中,得到这个消息了。

  他知道,就凭自己在蜀郡的这两万人马,要是想正面抵抗钟会的五万大军,肯定是不现实的。他也早就知道,如果北面的羌人和鲜卑人没有及时南下的话,那钟会肯定会率兵北上的,于是,他早在年前就已经派出了一些兵马,守住了北上的各个险要的隘口,以阻滞和延缓蜀地魏军的北上。

  并且将蜀地、阴平两郡的粮草全部集中到了,蜀地郡的重镇要邑.汶山城。并掳掠了两地的百姓向汶山聚集,凡是不听命令的都已经被杀得七七八八了。

  然后,再令他们为自己挖壕沟、加固城防,就是为了等这一天的到来。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狠辣的符柔万年为了加大守护城池的力度,竟然选择了坚壁清野。

  待钟会率领着大军攻破一道道关隘之后,映入眼帘的是一片焦土,和随处可见的残垣断壁。以及见到人来了之后,也不舍得离去的的秃鹫,在啄食着地上的尸体,这对于它们而言,显然是一场前所未有的饕餮盛宴。

  所有人都默默的向前走着,寂静无声的注视着眼前的一切,不用钟会他们吩咐,底下的兵士们就已经主动去往一旁,将这些同胞百姓们挖坑填埋了。

  越往北,越发的凄凉,活脱脱一副人间地狱的景象。

  每个人的双手,都已经被深深入肉的指甲,刺痛的鲜血淋淋了。

  在钟会带领军队经过一个,已经化为一片废墟的村庄时,所见到的一幕,终究会让所有见到它的人终身难忘。

  那是一个女人,准确点来说是一个已经不知道是多少岁的母亲。因为当钟会赶到的时候,那个母亲的尸体已经被秃鹫啄食的只剩下了森森白骨,和它们无法消化的破衣烂衫了。

  那位母亲身上的那身已经不能称之为衣服的衣服,和她所处的房屋,可以很明显的显示出,她是从着火的屋子里拼尽了最后一丝气力爬出来的。只可惜,她还是死在了门外不远处。

  她的尸骨是侧卧着的,而且双手似乎在扒着自己的肚子。

  当时见到她的兵士,也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

  可当把她翻过来,打算要埋葬的时候,那名兵士忽然惊呼了起来,众人也急忙冲了过去,眼前的一幕把众人都惊呆了。

  只见那位母亲的腹内,有一小团蜷缩着的婴儿的骸骨。

  这是众人才恍然大悟,原来这位母亲把着自己的肚皮,是想告诉来就她们的人。

  请救救我的孩子,救救我腹中的孩子!

  只可惜,她终究没有等到,要等的人。

  只可惜,她们母子二人还是双双殒命。

  只可惜,她腹中的胎儿,还没有见识到这个世界的美丽,就......

  也不知是谁率先哭出了声,紧接着周围一群七尺高的汉子们开始嚎啕大哭。

  钟会闻声,也随即赶了过来,可即便是他,眼睛也变得潮湿了几分。

  “厚葬这位母亲。诸位将士,随我北上,杀进汶山城,取那符柔万年老贼的首级来祭奠这些冤死的亡魂。”

  “诺!!!”

  其实从那个时候起,符柔万年必败的结局,就已经注定了了。

  可是在早年间,符柔万年并不是这个样子的。

  那时候的他,雍容有度,温文尔雅,见了谁都是以礼相待。要不然氐族也不会是,这乱华的五胡当中,唯一一个最不像胡人蛮夷的农耕民族。m.χIùmЬ.CǒM

  这其实跟历代的氐族首领,有着很大的关系。数百年来,氐族人跟汉人一样,耕农、织布、畜牧,唯一不足之处应该就是铁器上面差一些。因此,他们也会经常的到蜀地来和雍凉之地去,用自己织造的毯子和种出来的黍谷,换取一些铁器来。

  符柔万年能够在短短十数年之内,就统一了四大氐族部落,跟他从小熟读汉人的兵书,学习汉人文化有着很密切的联系。

  可万事万物有所得必有所失。不知是什么原因,如今符柔万年已经四十九岁了,竟然没有一个儿子。老婆倒是娶了不少,孩子倒是也生了一大堆,可就是没有一个儿子。

  刚开始年轻的时候,符柔万年也还没有把这个当回事,再加上那个时候他正在忙着统一部落。随着部落被平定之后,他自己的年龄越来越大,可依旧没有生出一个儿子来,符柔万年就开始变了,变的执拗多疑、冷酷无情。

  再后来,他几乎是每天夜里都要御女一人,甚至有的时候会更多。

  正所谓希望越大失望越大,也或许是老天爷在跟他开玩笑吧。如今他都已经是将近半百的人了,可依旧还是没有生出儿子来,女儿倒是生了一百多个了,而且个个都是如花似玉,标致的很啊。

  也正是因为如此,年轻时那个文武双全的符柔万年渐渐的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优柔寡断、色厉胆薄、胆小怯懦而且好大喜功的符柔万年。

  若是放在十多年前,恐怕符柔万年都不会被公孙渊所蛊惑,跟着他入侵中原的。可如今的他,早已不是当年的他了。

  大魏黄初二年,春,二月十三。钟会率领着五万大军,在经过一路的破关拔寨之后,也终于抵达了汶山城下。

  符柔万年总以为,他设下的那些碍口,怎么着也能阻上钟会三四个月。可没想到,钟会竟然用区区一个来月的时间,就突破了重重关卡,抵达城下了。

  可令人所疑惑的是,钟会的大军到达之后,并没有直接发起进攻,而是在城下扎旗了营寨。即便是久经沙场的符柔万年,都看不出来,这个年轻的镇西将军葫芦里到底是卖的什么药。

  于是在当天晚上,符柔万年便打算亲率一支兵马,趁钟会大军刚到,立脚未稳的时候偷营一把,就算不会对他们造成多大的伤害,也能挫挫他们的锐气,恶心一下他们。

  想到了,即刻就去执行。

  当天夜里,符柔万年便亲率了一支兵马,悄无声息的向魏军的营寨扑来。

  可当他们冲进大营之中,砍倒了一些站岗的兵士之后,才发现这些所谓的士兵其实都是稻草人。

  “不好,中了敌人奸计了,快撤。”

  其话音方落,便见得他们的周围瞬间亮起了无数只的火把。

  远方有一员身骑白马,白盔白甲的小家飞奔而来,“符柔万年老匹夫,你爷爷大魏镇西将军.钟会在此,快快受死。”

  原来,钟会早就料到了,那符柔万年会在今晚趁自己刚刚到来立脚未稳的时候来偷营。因此,他将计就计,特意的设下了埋伏,就等他们自投罗网了。

  也幸亏符柔万年他们跑的快,再加上他的亲卫拼命断后,要不然还没有攻城,那符柔万年就交代在这里了。

  偷鸡不成蚀把米。

  一番苦战之后,符柔万年自己带去偷营的数百名兵士,也几乎损失殆尽,最后率领着仅剩数十人的兵士,败退回了汶山城内。他万万没想到,这钟会小儿如此年轻,计谋却如此的老道。

  符柔万年越想越气不过,随即又从后院撸来的年轻仕女当中挑出了两个,一番凌辱之后,他心中的怒火也才下去了几分。

  如今看来,也只能坚守城池,等北方的联军南下之后,再报今日之辱了。

  只可惜,他再也等不到他的盟友们了。

  凉州的战况,符柔万年还不知道,如果他知道的话,也就不会是今日这般情景了,恐怕他也早就灰溜溜的逃走了。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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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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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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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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