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大将.申屠隆,统帅两万骑兵,本是最大的万骑长,可是已经在战死在了新兴城下。
现在的两个角王和六个万骑长,分别是新任左大将冒脱,领两万骑兵,与刘.豹一起驻守朔方郡,以守备北上大漠的要道。
右大将.师庐,统兵一万骑,驻守河西郡,已经战死。
东胡卢王.金栎,统兵一万骑,驻守上郡,也已被杀。
姑夕王.单宾,统兵一万骑,驻守与雁门所相邻的定襄郡。
左大都尉.洛川都,统兵一万骑,驻守定襄郡西部的云中郡。m.xiumb.com
右大都尉.刘不俭,统兵一万骑,驻守五原郡。
左大当户.巫鲁鲁,右大当户.赫连,各统兵五千骑,驻守朔方郡,拱卫左贤王部落王庭。
除了战死的两万申屠隆部落的两万大军,其余两大角王和六位万骑长还有控弦之士八万余骑。
当然此时刘.豹还不知道他在上郡与河西郡的两万骑兵也已经不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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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风吹,青草肥。
定襄郡的草原,在经历了去年异常的冬寒之后,今年的水草却是格外的肥美。
此时善无城外的草原上有一支数十人的胡人小队正在漫无目的的闲逛着。
为首高头大马上的一员青年胡将,虽然相貌发饰,与其他匈奴一般无二,而且也腰跨草原特有的弯刀。可是身上的衣着,确实一套汉人军队的将军制式铁甲,这样的打扮,在一群匈奴士兵当中显得多多少少都有那么一点儿不伦不类。
此人正是左贤王刘.豹麾下的两大角王之一,姑夕王单宾。
单宾这个人,说起来,跟他身上装扮一样有些奇特......或者说矛盾。
此人虽为匈奴,但对汉文化和汉朝兵法却非常崇拜。在他心里对大单于数十年前趁乱叛变汉人朝廷,复夺并州六郡之事,一直深为不齿。但毕竟自己是匈奴人,在个人理念和国家利益之间,就算再怎么不齿,也得以国家利益为首。
居于这些,他也是匈奴将令中为数不多喜欢读汉人兵书的高级将令,只可惜他的这些行为一直被上面的人所不喜。因此虽然他颇知兵法,并且身出名门,可到如今也才知是左贤王麾下一个普普通通的角王,而且真正的权力也不过是一个区区万骑长。
要不然以他的身份和能力,也不会被派到远离大单于王庭和左贤王部落的定襄郡来,西边不远处还是汉人重兵把守的雁门关,时时刻刻都要提防着汉人偷袭的恐惧。
而此时的姑夕王单宾,正率领着数十名亲卫,照常巡视着自己部落里的各处营寨。
往常这个季节,汉人都正在忙于秋收,而自己总会跟着左贤王,或者单独南下到隔壁的雁门或者代郡打打秋风。
但是今年不行了,不久前的日子,左大将.申屠隆,从朔方横穿河西郡,想要偷袭汉人在并州的粮仓新兴城,结果偷鸡不成蚀把米,反而把自己吃饭的家伙留在城楼上。
听说是碰到了汉人的虎豹骑,而且听闻那支部队可怕的狠,人马皆具铁甲,是汉人中精锐中的精锐,听说还配备了一个叫“铁马蹬”之类的东西,人人都能奔射。
别人对这个东西一直表示怀疑,但是单宾确是深信不疑的,更何况前些日子某个汉人商队在向左贤王部送这东西的时候,他有幸亲眼见到过。
刘.豹将这东西,给其他角王、万骑长甚至部分都尉和千骑长都传看了,却偏偏没有给他传看。想到这里,他不禁暗暗摇头,苦笑不已,他自然是知道为什么如此的。
马上就是部落里祭天的日子了,自从上次申屠隆兵败新兴城之后,单宾总感觉哪里不对劲。按理来讲,要是换做自己早就乘胜追击了,怎么还会等到现在。
这件事,越想越诡异,虽然他也向左贤王报告了自己的疑问,可是并没有得到他们的重视,反而还受到了一阵莫名其妙的责怪。
反而是新上任的左大将.冒脱,差人送来了羊皮书信,让他近些日子加强防备,以防汉人偷袭,只要撑到秋天过去寒冬来临,就无须再担忧了。
单宾还算是一个颇知兵法之人,再加上冒脱来信的肯定,他心中更加确定自己的疑虑是对的,只是现在那虎豹骑在雁门关,他手中仅仅只有一万余骑,又怎么敢轻举妄动呢。
于是,在这些日子,他也只能往雁门关方向派出了比往常多出两三倍探马,一旦汉军有兵马调动的迹象,立刻回报告警便是。
所以,他才会日复一日,不厌其烦的巡视着各个营寨的军备状况,保持随时可战的准备。当下,自己能做的也只有这些了,每每想到这里,单宾心中总会泛起一阵阵的苦涩和无力感。
如此看来,单宾也还尚算机警聪慧,怎奈他的对手是比他更强的曹彰。
......
从左、右两路大军的战况来看,进展还算顺利,虽然各有不同程度的伤亡,但是也尚算在意料之中。当然曹彰这面也没有闲着,他所率的中路军这次出征的初期战略目标,就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收复与雁门所相邻的定襄、云中两郡。
兵马刚出雁门关,曹彰便分兵了。
南路军由侍中兼军师将军.辛毗带领,六千虎豹骑和曹休为辅,共计兵马三万,向南穿河西郡北部,然后再拐弯向北直捣左大都尉.洛川都所驻守的云中。
北路军由曹彰亲自率领,共计兵马五万,向西直插姑夕王.单宾说驻守的定襄。
而雁门关卫所,到相邻的定襄郡州府,姑夕王.单宾所驻扎的善无城不过区区三百里不到,骑兵快马加鞭不用一日便可抵达。
兵法有云,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曹彰对这其中深意知之甚深。
早在数月前,新兴大捷,匈奴向西、北逃窜之后。曹彰就已经派出斥候,乔装打扮深入匈奴境内刺探军情。经过两个来月的探查,此时早已经对并州北部四郡的匈奴军队的布防状况了如指掌了。
开战之时,另一波乔装打扮的汉军也早已经深入敌人境内,做好了完全的准备,直待雁门关内发兵的军令一到,就执行任务。
这一日清晨,一支姑夕王.单宾麾下的五人斥候小队,一如既往的从部落出发,前往雁门关方向刺探军情。
詹台是这支五人小队中最为年轻的一个,前些日子刚刚年满十六岁,在草原上,年满十六岁就是真正的男人了,也意味着可以娶妻生子,也可以参军入伍。
今天是他入伍刚刚满三个月,还是一个彻头彻脑的新兵,当然也还没有经历过战争的洗礼。虽然他已经在草原上单独猎杀过饿狼,但是没见过尸横遍野疆场的他,打心底里还保持着一份少年人特有的纯正之心。
这支小队的伍长,名叫迟沃,是一名身材魁梧,左脸颊上有一道长长刀疤的中年胡人。此人不爱说话,也经常冷着脸,给人一种生人勿近的感觉。
他经历过无数次的部落争斗,也经历过数次汉匈之战。他策马驰骋过北漠的黄沙戈壁,也享受过大草原的水草丰美。他见识过汉人城池的繁华盛世,也看见过战争过后的残垣断壁。
他经历过这么多,但是从来没有经历过汉人入侵他们,更多的是他们自己人之间为了些许底盘而争斗的你死我活,以及他们南下掳掠汉人无辜的百姓。
更为可笑的是,他脸上的那道刀疤并不是汉人所为,而是在一次部落争斗当中,所谓的自己人给他留下的一个印记。
刀光剑影几十年,他打心底里早已经厌恶了这个纷争不断的世界。他只想着早日停止争斗,带上自己的女人、孩子,两匹马,五头牛,二十只羊,远离部落,过自己的小日子,再也不跟这群人争斗了。
春天他教孩子骑射,夏天他带着家人牧羊,秋天他们会到集市上置换些东西,冬天他们一家人会围坐在火炉旁喝着香甜的油麦茶说说笑笑。
想着想着,他的思绪就已经飘向远方了......
就在他们一行人走出部落刚刚一个时辰百余里的时候,忽然发现前面不远的河畔好像有十数位族人,貌似起了争执,而且有愈演愈烈的态势,马上都要动铁器了。
迟沃瞥了一眼之后,就不再理会,打算继续向前。
对于草原上的这些无休止的争斗,他们早已经司空见惯了,只要与自己无关,没有人愿意去管这些个事情。
落在队伍最后面的小詹台反而停了下来,大声向着继续前行的迟沃喊道,“迟沃叔,河边的人好像快要打起来了。”
迟沃回头瞪了他一眼,冷声说道,“不要多管闲事,赶快继续向前,完成了今日的刺探任务,也好回家。”
小詹台闻言后,小声说道,“可是他们都快要拔刀了,动刀的话,他们会受伤的......”
迟沃见状,便不再搭理他,不待他说完,就带领着其余三人继续向前走了。
小詹台迟疑一会儿之后,还是拨转了马头向河畔奔去,少年人终究还是少年人。
只是他并没有发现,那群人虽然衣服已经破破烂烂,但是身上好像并没有伤口,只有脸上有那么一丁点儿无伤大雅的淤青而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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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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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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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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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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