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泰看他一脸的秽气,骂他:“蠢材,要是不乐意可以回家啊,你以为太监是好当的?也不知道那个瞎眼的人把你选中了。”m.χIùmЬ.CǒM
“魏王,你是皇子,那里知道老百姓的难,要不是为了混个肚子圆谁愿意把传宗接代那玩意割了。”
李泰一听不由笑了笑说:“那不就得了?你要不乐意,乐意的大把的是,不信你试试?”
汪小洋忙道:“不敢,奴才的命还不如它值钱呢?”
李泰将目光投在装在黄金打造笼中的信鸽说:“那当然,光这只金笼子都花了不少钱,你一个奴才能值几个铜板?少废话,赶紧笔墨侍候,我得向皇上写信报告。”
用黄金给信鸽作笼子,也只有李世民能干的出来。
当日送他出征,这个黄金制品的信鸽笼子就让文武百官议论纷纷,还好魏征没在,不然只怕是会毫不留情地让李世民下不了台。
汪小洋感叹道:“人不如鸟,你发现没?不过,我觉得还是给它取个名字比较好,皇上如此爱它,就象对待自己的亲儿子一样,不如叫它李娇娇如何?”
“呸,你这不是在骂人吗?它只是一只信使而已,还能与我们一样吗?它又不是母的,叫这么一个女人的名字?”
“小的才学疏浅,你起,以后我好叫啊。”
李泰一想,这主意不错,可是给它取个什么样的名字呢?
“这样,既然它是皇上心爱之物,还是由他给取名比较合适,我这就写信给他。”
“说的道理,主子,你现在是越来越会邀宠了,快点写信啊,说不定皇上正在等着收到你的信哩。”
李泰三言两语洋洋洒洒写了一封书信,将一路的辛苦和沿途的风光都陈述了一遍,最后希望他能赐信鸽一个好听的名字。
看着信鸽消失在天际,李泰内心对李世民的崇敬越发浓烈。
以前的时候朝庭给前线传递信息都是八百里加急,现在有了这只信鸽,节省了多少马匹还有信差。
他的确是个千载难逢的一代名君。
如果能拥有一部手机更好,可那是不可能的,没有电也没法充电。
第二天,信鸽就带来了李世民的信件,李世民诉说了对他的思念,对他提出给信鸽取名字非常赞赏,给信鸽叫李天使。
天使。这名字取的太好了,他还给他贯以李家姓。
应该说,这只信鸽是全天下最尊贵的鸟。
李泰立即回了信给他。
冯立、谢叔方两位副帅见他对下一步工作没有安排,着急上火冲到他大帐中来。
李泰请他们坐下,然后说:“二位长辈,你们对他们了解吗?”
两人都摇了摇头。
谢叔方年纪稍长,大声说:“魏王殿下,我提个建议,在开战之前,我们得挂一个人名字的旗帜。”
“为啥?我们大唐的旗不行吗?”
“不是不行,这些人离长安那么远,他们知道大唐长安是个什么样的城市?可是他们知道秦大将军的名字啊,所以我说应该补充一面秦将军的旗子。”
又是秦琼?
他到底有多大的知名度,竟然比这么大的一个国家还要有名?
“好啊,秦大将军是我的师父,我也算是秦家子弟。”
于是立即传令下去,让人做了一面“秦”字旗。
罗伽国的皇上姓张,是一个四十岁的长胡子男人,一听到大唐派来的主帅是个十多岁男孩子,他火气很旺,认为大唐没有把他放在眼中。
立即派来使前来下战书,要与他会会面。
李泰看着来使,哈哈大笑:“我是唐王第四子,就我这样的小孩子收拾你们都不在话下。”
信使战战兢兢地说:“你说了不算,只有战场上才能见分晓,魏王,你要是有胆子去我们军营里走一趟,我们皇上就服你。”
“这有什么不敢的?两国相争,不杀来使。即使你们要杀我,只怕也没有那本事。”
“好,一言为定。明日午时罗伽国皇宫见。”
李泰看对方一脸的狡黠,说:“去就去。”
冯立、谢叔方两位副帅大惊失色叫道:“魏王殿下,不可以。”
“有啥不可以的?我大唐是泱泱大国,我是皇子,要是连这点胆量都没有,如何面对天下百姓?”
转身对来使说:“回去告诉你们皇上,就说明日午时一定前往。”
“好的,回见。”
来使匆匆离去,营寨里却乱成了一锅粥。
“魏王如此草率,要是有个闪失,末将的人头还能保住乎?”
谢叔方几乎都要哭了,责备他不该心直口快地答应对方。
冯立也是坐卧不安:“你又何必要答应他们?有本事战场上见,他们的信使是个普通官员,而我们要去的却是魏王,这两个人的身份相差太远了。不如,明天我去会会他们。”
李泰挥摆了摆手说:“大丈夫一言即也,驷马难追。我李泰向来说话算数,要是让你去了,人家一定会耻笑于我。就这么定了,大不了一死而已。”
“魏王差矣,你有个三长两短自己无所谓,可是我们还有一老小,你没事,我们俩家定会落个家破人亡的下场。声誉能值几毛钱,还是安全第一。”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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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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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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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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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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