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家父汉高祖刘长吕雉>第101章 贤王正式上线
  “你这竖子!”

  “哎呀!哎呀!”

  刘长被抓着脖颈,直接被提了起来,双手双脚乱挥。

  “偷到我这里来了是吧?!”

  抓住他的老人年纪很大,却依旧孔武有力,认真看去,此人与刘邦竟有七八分相似,只是皮肤更黝黑些,身体很结实,眉毛更粗,也让他看起来更忠厚。

  刘长尴尬的笑着,“大父!您在家啊!”

  此人正是刘喜,也就是刘邦的二哥,在阿父逝世后的第三天,刘邦将二哥叫来,让子嗣们拜见,口称大父,以示对这位兄长的尊重。话语的大概意思,就是你们大父不在了,他以后就是你们的大父,要像尊敬阿父那样尊敬他。

  此刻,刘喜绷着脸,看着周围那几个小崽子们四处乱跑,唯独有一个小家伙被吓得瑟瑟发抖,不敢动弹。

  刘长笑着说道:“大父,这是卢仲父家里的孩子,叫卢他之...我是带他来拜访大父的,这是我准备的礼物,不成敬意。”

  当刘长厚颜无耻的将刚从刘喜家里摘来的桑葚笑呵呵的递给自己的时候,刘喜就有些忍不住了。

  “既是拜访,为何不从正门进来啊?”

  “就怕打扰到大父休息,没敢敲门。”

  “哈哈哈!”

  刘喜笑着将刘长放了下来,“都不要跑了!想吃桑葚,给我说便是,何必去偷吃呢?”

  “都去摘吧,随便吃!”

  随即,他俯下身来,看着卢他之,和蔼的问道:“你大父还好吗?”

  “好。”

  “嗯,告诉他,让他也不要忘了我,有空来看看我。”

  “好!”

  刘长带头,带着大家去吃桑葚,刘喜就坐在不远处,乐呵呵的看着他们。

  吃了个半饱,刘长这才下来,坐在了刘喜的身边。

  “大父啊,我那两个兄长呢?”

  “濞在军中...也不知在做什么,广跟着朋友去游学了....家中也没有什么人...”,刘喜喋喋不休的说了起来,他跟刘邦不同,他不懂得打仗,也不懂得治国,就是个老实巴交的农夫,在刘邦很小的时候,他就常被大父拿来跟刘邦比较。

  大概的意思就是,你看你二哥多像我,老实勤快,肯干活,你怎么一点都不像我?总是胡闹,不干活就算了,还四处找麻烦。

  刘邦跟大哥的关系很好,当初混的没钱了,他就去大哥家蹭饭,大哥为照顾这个弟弟,很是头疼,至于跟二哥的关系嘛...不太好说。

  因此在后来当上皇帝之后,刘邦还要给老太公开玩笑,你看我现在的事业跟二哥比起来怎么样啊?

  后来,刘喜被封了代王,刚上任,就遇到了匈奴的大规模进攻,对政事战事一无所知的刘喜害怕极了,急忙逃回了长安。刘邦勃然大怒,指着他的鼻子骂:“若不是因为父母建在,现在就该杀了你!”琇書蛧

  不过,在刘太公逝世之后,失去父母的刘邦对二哥的态度也有了明显的变化,开始珍惜这个唯一还活着的长辈。

  “听闻,你要封国了?”

  “是啊,唐国,据说群臣正在商量,要不要取缔代国,将代郡也给我。”

  刘喜的神色有些复杂,低着头,不再言语。

  “大父!等我去了唐国,一定为您复仇!我一定要把匈奴单于给抓到长安来!”

  刘喜笑了笑,手放在刘长的肩上,平和的说道:“能守护好疆土,就很好了。”

  两人正在聊着,就有一个人急匆匆的走进了府内,大声的叫道:“阿父!!!”

  孩子们都被他吓了一跳,卢他之吓得险些摔了下来。

  刘喜猛地回头,骂道:“在家里你吼什么?!”

  来人正是刘喜的长子刘濞,刘濞人如其名,在如今的宗室里,也是非常牛逼的。他身材高大,孔武有力,虽年轻,却已经作为骑将打过几次仗,为人剽悍勇猛,他看到刘长,大笑着,快步走到了刘长的身边,一把将他抱起来。

  “我们家的霸王来了啊!”

  “不许胡说!”

  刘喜再次骂道。

  刘濞笑着,单手扛着刘长,“想吃什么?饿了吗?”,不等刘长回话,他便转身,对着下人们吼道:“去宰只羊!看着干什么?!”

  “兄长,不必了,我就是来看望大父的。”

  “哎,跟我客气什么,来,都跟我走,吃羊去喽!”,刘濞将刘长放在自己的肩膀上,背着他便朝着内院走去。

  刘长很喜欢这个大哥,他豪爽,勇武,热情,比起刘广那个闷葫芦,实在是好太多了。

  众人吃着肉,刘长和刘濞两人狼吞虎咽的吃着,几乎要将羊骨头都给啃掉。

  “长弟啊,听闻陛下封你为唐王,先前陛下也曾说要封我为王,我正在求情,希望能封我为燕王!我也不愿意龟缩在中原,到时候,我们兄弟俩人齐心协力,干他...”,刘濞下意识要说脏话,忽然想起父亲还在一旁,便笑着没有继续说。

  “好啊,好啊,但是将来若是抓住了匈奴单于,首级必须是我的!他的旗你可以拿走!”

  刘濞一愣,惊叹道:“吾弟好志气!”

  从刘喜这里出来的时候,刘长已经吃的很饱了。

  吕禄在一旁笑着说道:“大王,我阿父弄了个池,有不少鱼...要不要...”

  “什么话!若是想要吃鱼,给舅父说便是了,何必要去偷呢?何况,我现在又不饿,等饿了再说!”

  刘长不知道的是,此刻,因为他的封地问题,群臣正陷入一场激烈的争吵之中。

  虽然改晋为唐,可这封地始终还是有些太大,尤其是刘邦说要将上郡给刘长,这就让众人不愿意了,上郡虽然不像河东那么威胁,但是也能轻易的掏长安的屁股,这样的要地,怎么能给与诸侯王?

  而刘邦也有自己的考虑,毕竟匈奴可以入侵的地方,除却赵代,就是北地与上郡了,若将这个最勇猛的儿子安排在赵代附近,那西北这里怎么办?必须要给他一个桥梁,让他能出兵西北,从各方面阻挡匈奴。

  至于代国要不要除国,那就引起了更大的争论,因为唐国要是分封,有很多领土跟代国是相叠的。

  最终,经过大臣们的商讨,将上郡一分为二,设河西郡,将打过折的上郡,太原郡,上党郡,雁门郡,云中郡,九原郡,代郡设立为唐国,并除掉了代国。

  这个唐国,领土面积仅次于淮南国,人口仅次与齐国,地势却极为险要,上党连着赵与中原地区,是长安之门户,若是东部的诸侯有什么动乱,唐国可以直接镇压,同时,从上党过河内就能眺望,颍川,南阳,淮阳,南部的诸侯要是有什么动作,也可以出兵。

  而代郡又扎进北方之土,北方的诸侯有什么异动,也可以出兵。

  至于上郡,九原,雁门,云中等地,更是直接将庙堂拱卫了起来,从三个方向直面匈奴。

  刘邦很群臣都对这个结果非常的满意,唐国无法遏制庙堂,还得从各个方向拱卫庙堂,不算太小,也不算太大,正好!

  “昔周监于二代,三圣制法,立爵五等,封国八百,同姓五十有余...亲亲贤贤,褒表功德,关诸盛衰,深根固本,为不可拨者也。故盛则周、邵相其治,致刑错;衰则五伯扶其弱,与共守....”

  “皇子长,孝子慈孙,伯埙仲篪,宽以待人,克勤克俭,仁民爱物,温良敦厚,明德惟馨,深藏若虚,不矜不伐....”

  年幼的刘长穿着非常正式,此刻,他正跪下来,听着宗正大声的夸赞自己的品德。

  只见刘长不骄不躁,纵然是听到如此夸赞,也是虚心的接受,不卑不亢,让众人也不由得惊叹,好一个诸侯王啊!

  宗正就这样夸了近半个时辰,半个时辰都是在给众人讲述刘长到底是多么完美的仁义君子,足以担任诸侯王,刘长没有觉得有一点不耐烦,甚至在宗正讲完之后,他还有些不舍,能不能再多说一会啊?

  在夸完刘长之后,自然是要说唐国的渊源,又强行解释刘长跟唐国的渊源,到最后,方才给刘长穿上衮冕,这衮冕是黑色的,配九旒冕冠,玄衣纁裳,衣绘龙,山,华虫,火,宗彝五章纹,裳绣藻,粉米,黼,黻四章纹,要多豪华有多豪华,要多奢侈有多奢侈。

  玄衣肩部织龙纹,背部织山,星辰,袖部织火,华虫,宗彝纹,纁裳织藻,粉米,黼,黻纹各二。另外,还有中单。蔽膝,均织织老四样,有六彩大绶和小绶,玉钩,玉佩,金钩,玉环及赤色袜,舄。

  刘长这么一转身,浑身的衣裳哗哗作响,刘长激动坏了,这衣服太好看了吧!

  当他面向群臣的时候,众人纷纷行礼拜见。

  “臣等拜见唐王!!!”

  “臣等拜见唐王!!!”

  刘长傻笑着,扣着自己衣上的花纹,“我...寡人可以天天这么穿吗?”

  “不可,此乃王之吉服,只有吉日可以穿。”

  “那寡人可以每天都过吉日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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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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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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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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