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她身边的朋友个个如此出色,如今的她,又能逊色到哪里去呢?或许,她一直都是优秀的,都是闪亮的,只是因为在即墨族之时她收敛了周身的光芒,亦或许是因为她那时候太爱他,所以未敢让光芒显现。
悔,无尽的悔。然而,为今之计,最好的办法便是回雁城去,请求父亲说服雁城几大长老为他灌顶提升,加上他自己日夜努力,尽快让自己迅速地强大起来,方有资格追求她。他相信,这场比武,没有一个月的时间绝对不会结束,那么,他便给自己一个月的时间,让自己变强!
天乐挥了挥手,爽朗一笑,道:“后会有期!”随后转头对离歌剪等人道,“我们走吧!”她的一双灵动的眼眸,却是看向慕容文澈的,无声地询问着他们现在往哪里搬?
慕容文澈无语地眨着他的桃花眼,他是她的大管家吗?随后,他起身走到了天乐的前面,摇头,却只得无奈地带路。在临安发展了七年时间,他倒是置了几座宅子,看样子,他又得贡献出一套宅子来了。眼珠子溜溜转了一圈以后,他决定拿出最小的一套宅子来,这个女人,惹事的本事绝对是一流的,他可不想拿出一套大宅子来,然后在她的手上被毁掉。
为了不引人注意,离歌夜心细地提醒大家先换了装再走。
天乐一拍大腿,赞许的眼神看向离歌夜,道:“还是夜大哥考虑得周全,如此,大家便快点行动吧。”
很快,各自溜进了自己的房间,不到一柱香的时间,众人又集中在了后院,十个侍女原本习惯了穿深色的衣服,如今穿着农家妇人的碎花小棉袄加上厚实的棉裤,很是不自在,一个个要多别扭有多别扭。
天乐指着十个侍女笑得前仰后合,还是她身上的衣服得体,多亏了她有了储物戒指以后便留心各种宝贝了,只要一有时间偷溜逛街,便会搜罗一大堆的东西,如今,她的戒指里小到一针一线,锅碗瓢盆,大到书桌躺椅,生活用品,一应俱全。
此刻,她身穿一件低调却雅致的紫色棉衣,下身是长裤,虽然是一身丫环打扮,不过一看也是大户人家的丫环了。
相互调侃了几句以后,众人嬉笑着离开天乐医馆。
前脚刚离开,后脚便有一群人凶神恶煞地举剑冲进了天乐医馆。
此时的天乐医馆,可谓是一个空空的庭院了,甭说有什么金银财宝,便是后院平日里晒点普通草药的地方,此刻都已经被收拾得干干净净。
“该死的,追!”说此话的,显然就是刚才被击败的头领。
一干人又开始横扫街道,所到之处,街道两旁的小商户们遭了殃了,一个个还来不及收摊,便被众官兵挥武着手中的长剑或大刀将摊位掀翻,发泄着他们的怒火。
“有没有见到一个穿着华贵的约摸十六七岁的女子从这里离开?”官兵头领开始不停地揪过商贩们的衣领,凶神恶煞地逼问着。
“没有,没有!”商贩们哪有还手之力,吓得双腿颤抖,努力地回忆,他们真的没有见着一个穿着华贵的十六七岁女子从这里过去。
“最好不要让我知道你们在说谎,否则的话,我让你们一个一个地都去下地狱!”这哪里是官兵?分明就是土匪。
街角,一抹人影在风中闪过,他摇了摇头,消失在街角。
回到他简陋的居室里,他一拂袖,两扇窗啪啪两声关紧。
他猫腰从床底下拖出一个梨花木箱子来,从里面取出一个锦盒,打开锦盒来,在昏暗的房间里,他神色凝重地将里面的一副甲骨取出来,叹息一声,重复着他三年来每日重复的动作。闭眼,将一副甲骨握在手中,双手合十,嘴里念念有词,随后,双手打开来,一副甲骨便自高而下,掉落在地,他匍匐在地,身形虔诚无比地将甲骨的卦象记下来,又是长长一声叹息,低低呢喃:“越来越近了啊……越来越近了……”xǐυmь.℃òm
天乐一行闲散地在街道或小巷穿行着,一路悠哉游哉闲庭信步,天乐掏出一锭金子,飞快地跑进一家银号,将金子兑换成一袋碎银以后她满意地从袋子里掏一把碎银握在手里,然后将剩下的大半袋碎银丢进了储物戒指,开始拿着她的一把碎银大肆挥霍。吃饭用的精致的碗碟,银筷子,各种花瓶瓷器,路边她看得上眼的药材,小木雕工艺品,只要她看得上的,统统收入储物戒指。
远远的,听到身后官兵刺耳的声音传来:“看到一个衣着华贵十六七岁的女子吗?”
“没有,没有!”
天乐蹙眉,与慕容文澈相视一眼,顿时撒开了脚丫子,大呼一声:“跑!”于是,一众十几人开始狂跑起来。
天乐把墨非交给了慕容文澈,自己一个人撒开腿跑得很是兴奋。
官兵见这边有人狂奔,立即追过来,大喊着:“快追,别让他们跑了,是他们,就是他们!”
很快,十几个人影跃上墙头,跃进某个院子,再从某个院子跃出,很快便消失了。
再出现时,已经置身于一所雅致的小别院里,庭台香榭,无一不精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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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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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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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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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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