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子建听说过三国时代姓甄的,就是甄宓一家。
难道说自己面前这个长得跟林秋月一模一样的姑娘,就是甄宓?
娴月姑娘听到曹子建的话,有些惊讶。
“你是怎么知道我名字的?”
在这个三国时代,以汉朝所流传下来的儒家礼仪为尊。
出门在外,女子是不能直接随便说出自己的名字的。
所以只是会告诉字。
以表字来互相称呼。
甄宓是娴月姑娘的姓加名。
而娴月则是他的字。
在史书上,只是记载了甄宓这个名字,但对于甄宓的字号,却从未有过记载。
这下彻底真相大白,曹子建看着甄娴月的眼神都变了。
甄娴月看到曹子建的眼神,一时之间愣了一下。
“你想做什么?”
“赶快回答我,你怎么知道我名字的!”
甄娴月毕竟只是个十六七的姑娘,看曹子建这小家伙对自己如此不敬,就想要好好教训一下曹子建。
曹子建连忙摇了摇头,脑袋一转,就想到了一个好说辞。
“啊,娴月姑娘,我可是对你仰慕已久了呢。”
“听说邺城有个知书达理,善解人意的姑娘名字叫甄宓。”
“所以本来想着来邺城能不能认识一下呢。”
“在这里见到你,倒还真是缘分呢。”
曹子建把甄宓夸得是天花乱坠,心里倒是有些美滋滋的。
“好了,好了。那我就不追究你了。”
甄宓笑了起来,对着曹子建挥了挥手。
不过马上甄宓就瞪了一眼曹子建。
“不过不要忘记跟我打的那个赌。”
“一个七八岁的孩子,每天叫这个姑娘,那个姑娘的。成何体统。”
“而且还夸下海口,我倒要看看你这块地能够种出多少粮食来。”
三国时代的农业技术,已经能够做到一年收两个季节的粮食了。
所以曹子建的地种完之后,也就等三个多月就好。
古时候友人互相直接的距离很远,一次过来聚会,往往就是几个月的时间。
所以曹子建跟关羽在这里待上几个月,黄承彦居士也不会太过于在意。
曹子建马上就开始准备了起来。
将已经分好类的种子全部拿了出来。
既然这里山清水秀,也是个种田的好地方。m.χIùmЬ.CǒM
曹子建在这里全部都种完,也是足够的。
不过水稻的条件还差发苗这一步。
这整整几天的功夫,曹子建就一直准备着这个。
好在水源十分充足,做起来倒是十分轻松。
水稻发苗的第一步,便是选择其中最好的稻穗,将稻种给取下来。
这一步曹子建早就在穿越以前就准备好了。
第二步则是活水浸泡。
将稻种放到清水之中浸泡个半天时间。
当稻种发白的时候,就代表已经浸泡好了。
曹子建这里并没有太大的水缸,所以只能用一小盆,一小盆的浸泡。
随后便是第三步,催芽。
将这些水稻种子放到袋子里,然后在太阳下暴晒。
这段时间的阳光一定要充分,还要稳定。
曹子建专门找了个风和日丽的天气,然后将稻种晒了整整一天。
看着这些稻种发芽,曹子建的脸上不由得露出了微笑。
随后,曹子建就将这些稻种一棵一棵的种在了已经淹好的水田里。
这段时间,甄娴月一直都在关注着曹子建。
看到曹子建这么复杂的操作,甄娴月也是被弄得有些摸不着头脑来。
这究竟是在种什么粮食,真的能够比原来多一倍的收成吗?
不过这种种植的办法,甄娴月好像是在哪里听说过一样。
只不过记忆实在是太过于生涩,所以一时半会都没能想出来究竟是什么。
这些水稻种了下来,因为不是南方的原因。
所以曹子建可是十分的小心照看。
这水稻一共分为两种。
这两种都属于基因发生问题的。
所以若是操作不好,恐怕一颗粮食都收不到。
在曹子建尽心尽力的照料之下,水稻慢慢的变大,也有了些许模样。
但是就在这个时候,住在旁屋的甄娴月突然出现。
甄娴月脸上有些许不安。
他看了一眼关羽跟曹子建,立刻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
“关羽将军,实在是有些对不住。”
“我可能要离开一段时间。”
“前面我回家了一趟,就是在邺城之中。”
“母亲受了师父的照顾,家中的情况稍微好了一些。”
“但是现在师父不在这里,有些事情必须我亲自回去处理一下。”
曹子建正挽着裤腿在田中干活,听到甄娴月的话,顿时好奇了起来。
“邺城里发生了什么事情吗?”
曹子建虽然对邺城十分好奇,但是他在邺城初来乍到的,估计还没当地的人消息灵通。
所以甄娴月知道一些曹子建还不知道的事情,还是有可能的。
很快,甄娴月就犹豫了一下,然后这才跟曹子建慢慢说道。
“您知道袁绍将军吗?”
见曹子建点了点头,甄娴月这才接着说道。
“袁绍将军家里的二公子,一直想要娶我为妻。”
“可我既然已经认了师父,这么早就离开实在是有些不妥当。”
“所以我才一直拖着没有同意。”
“师父在的时候还好,可现在师父离开了。”
“二公子又来家里提亲了。”
听到这里,曹子建心中一惊。
怪不得在这个时代,甄娴月还没有嫁给袁熙,竟然是黄承彦的原因。
可现在的局面对曹子建来说一点儿也不友好。
要知道自己可是一穷二白,但是想要阻止甄娴月嫁给袁熙,还真的没有什么好办法。
看甄娴月的模样,恐怕家里已经同意了这件事情。
在这个三国时代,也就算是订婚了。
甄娴月已经跟袁熙订婚,也就算是袁家的人。
在这里跟袁熙作对,岂不是跟袁绍找麻烦?
想到这里,曹子建心中忍不住担忧起来。
要说原来收下甄宓,只不过是曹子建的一个想法而已。
但既然现在见到了甄宓,而且甄宓还跟自己的青梅竹马林秋月长得是一模一样。
曹子建可根本不愿意她嫁给别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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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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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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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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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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