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贼?什么山贼胆子这么大。”
陈莫沉吟道:“这些山贼后面肯定是有人的,此时我们已经远离了临安城,而广南东路这边恐怕已经也没有什么我的敌人。”
“那么,这些人就只有两个可能,一是和青龙教有关,二就是朝中那些人,对我还是想斩尽杀绝。”
赵姁予道:“这两个可能性都有,具体的恐怕还得查了知道。”
陈莫点头道:“我已经让零去查了,他应该很快就能传回消息。”
果然,第三天的下午,零就回来了。
“那些山贼最后的落脚点是东面一百里外的孙家堡,这个堡寨的骑尉是一个叫孙传根的人。”
陈莫道:“消息准确么?”
零道:“千真万确,我亲眼所见。”
陈莫道:“那这个堡寨看来就是受人指使而为。”
这个孙传根,陈莫并不认识,而且井水不犯河水。
如果说是堡寨的话,青龙教和临安城那边都有这个可能。
毕竟青龙教也是连朝廷重臣都能控制的住,也不知道他们许诺了什么利益,竟然让那些重臣都甘愿为他们卖命。
当然,想要弄清楚情况也好解决,直接带人过去把他们断了就行。
“孙家堡的防卫情况怎么样?”
陈莫又道。
零想了片刻道:“这孙家堡规模不小,估摸壮丁恐怕不下千人,但是战斗人员最多只有五百人。”
陈莫道:“既然如此,就把他们端了吧。”
……
孙家堡位于长林堡的西面,距离归善县约莫有一百三十里路程。
这里土地肥沃,地势平坦。
又有一条大河从堡寨中经过,可谓是个风水宝地。
近十年,那个孙传根带着族人慢慢聚集在此。
他利用手中的权利,将本地的百姓赶走,霸占了这片土地,而由孙氏一族独立建立的一个堡寨。
大炎朝发展到如今,这些士绅豪强为了自己的利益,可谓是无所不用其极。
一方面,他们与官府勾结,将最优质最肥沃的土地据为已有,使得大量平民百姓无田可耕,流离失所。
而另一方面,又大幅度提高粮价,使得物价暴涨,百姓难以维持生计。
所以百姓们不得已只能大量迁移流亡,变成流民。
孙家堡便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此时,陈莫站在孙家堡不远处的一个山坡上,俯看着孙家堡的地形,心中也是暗暗心惊。
“这孙家的确是有眼光,选的这个地方确实是个宝地。”
只见这孙家堡三面环山,东面有一条大河流过。
整个堡寨位于一片平坦而又十分宽敞的区域内,地形上来看可谓是易守难攻。
东面只有几座小山,而剩下的则是方圆几十里的平原。
现在是冬季,雾气浓重,看不清地里的情况,但是想来绝对差不了。
堡内到处是青砖碧瓦堆砌而成,十分漂亮气派,比陈莫的望海堡乍一看要好上不少。
堡寨四周耸立着高高的堡墙,只有东面有一个城门,天然形成的护城河为堡寨提供了最好的安全屏障,偶尔还能看到有数个身着衣甲的兵丁巡视护卫着。
即便是陈莫,也是一眼便看上了这片土地。
“大人,看,那边来了一队人马。”
胡大彪指着山坡下一队黑影说道。
陈莫抬眼望去,果然见着约莫百十号人,扛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往堡内运去。
“那孙传根此时刻在堡内?”陈莫低声道。
零看着山坡下的黑影,道:“肯定在,现在前面这些人应该是是提前运送补给来的。”
陈莫点了点头,沉默不语。
与林左和零商议完毕之后,陈莫便点齐五百军士,沿着小路,连夜赶到了这座小山上,窥探着堡寨的情形。
兵法有云: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
根据情报,孙传根此人城府极深,手段又极其阴狠。
虽官职不大,但是能量却是不小,陈莫不敢有丝毫的大意。
他在这经营多年,从一个小兵慢慢混到了如此地位,绝对不是好相与之辈。
而这堡寨规模不小,壮丁极多。
此时已经是傍晚时分,远处一大对人马慢慢的朝着堡寨走了过来。
前面几十名骑兵开道,中间两辆马车,而后面还跟着近百名家丁护卫。
这么大的排场,不是孙传根又是谁呢?
看着队伍缓缓进入堡寨中,陈莫轻声道:“林左,派人下去继续探查,务必将他们防务情况弄清楚。”
林左点头离去。
陈莫对着胡大彪又道:“让弟兄们好好休息,养足精神,今夜子时动手。”
五百军士簇拥在山坡上的枯木之间,紧紧的围绕着陈莫。
他们一个个眼神坚毅,只等待着陈莫最后的命令!
对于这些军士们来说,陈莫就是他们的主心骨。
他们现在所拥有的一切都是陈莫给的,现在能够跟随大人作战,所有人的心中都憋了一口气。
这些军士们的骨子里,已经被陈莫培养了这样一种信念。
想要战功?想要银子?想要受到别人的尊敬?想要自己的婆娘和娃都能过上安稳舒适的生活?
那么现在机会来了,拿出你的勇武吧。
只要跟着大人奋勇杀敌,这一切便都是唾手可得。
“排长,这天色已经黑了,大人怎么还不让我们动手呢?”
山鸡握着手中的长枪,看着山坡下的堡寨,对丁乙小声道。
丁乙此时也是第一次见到这种场面,心里也是十分紧张,舒了口气。
他轻声道:“大人自然有大人的用意,我等要随时做好准备,只待大人命令便可,好好养精蓄锐吧。”
山鸡拍掉了脑袋上的露珠,又道:“哎,这天寒地冻的,真是怀念堡子里的热乎乎的羊肉汤。”
乌鸦看着山鸡模样,微微一笑,用力拍了下他的脑袋道:wWW.ΧìǔΜЬ.CǒΜ
“你就这点出息,要想吃好的,喝好的,就得拿出你的本事来。”
说罢,乌鸦取出腰间的酒壶用力喝了一大口,正色道:
“大人平日辛苦操劳,你们怎会知?你当你平日里吃喝的那些好酒好肉,都是从天下刮下来的不成?”
“告诉你们,这都是大人带着老弟兄们拼着性命,一点一点换来的。今日,就是你们报效大人恩义的时候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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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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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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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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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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