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没多说这个事,毕竟,吴瘸子还披着一身官衣,总不能当着他的面一直说我要杀人。
吴瘸子深喝了一口酒,长叹一声,脸上的表情也变得忧伤。
我看得有些莫名其妙,忙问道:“瘸子,你这是咋了?不高兴?”
“哎,有个事,我不知道怎么说。”
“咱哥俩有啥不能说的,你说,啥事。”
“我准备去趟华城。”
“那是哪,没听过啊。”
“藏在老林子的一个县城。”
“啊,去呗,我给你拿点盘缠。”
“不是,我的意思是,要是三后我不回来,你出点钱,让你去华城替我收个尸。”
我有些惊讶,可不管我怎么追问,吴瘸子一个字也不说。
如果放在平常,我肯定会陪他走一趟,可现在,我的身体,我的生命,已经不单单只属于我一个人了。
吴瘸子走后,我心里空落落的,总感觉我做错了什么。
“小狸子,你怎么不陪他走一趟啊。”
“我不想让我的孩子像我一样,没见过爹。”m.χIùmЬ.CǒM
“别说不吉利的话,华城,那个是个神奇的地方。”
“你知道这个地方,我都没听过。”
“华城是个最近十年才形成的,哪里没有法律,也没有道德约束,酗酒和杀戮每天都在上演着,这也成了华夏大地流浪汉的天堂,没有梦想,也没有目标,人们每天在烈酒和大烟中穿梭,倒也不感到空虚。没有法律,在影都的任何行为也都不是犯罪,放荡形骸,生死或为虚诞。”
我倒吸了一口凉气,没想到现在还有这种地方。
战战兢兢等了三天,没见到吴瘸子,更没收到他的消息,我准备找人去华城看看,不料赛貂蝉却让我亲自去一趟,说是吴瘸子对咱家挺好的,到那看看,省得以后后悔。
在赛貂蝉的指引下,我星夜兼程,骑着马,寒风像刀片一样刮在脸上,
一天后,我到了传说中的华城,天寒地冻,但人们还是穿着单衣薄裙。
这座县城已经破败不堪,街道上横七竖八躺着一群醉汉,男女都有,其中也有死人。
街边的男女袒胸露背,手中握着酒坛,眼神空洞,呆呆地望着天空,丝毫不理会一旁哭闹的孩童。
越往里面走,我的心越凉,遇见打架的,不仅没有劝架,反而纷纷加油助威。
看样子是两个醉汉打起来了,身材都十分魁梧,一身的腱子肉,两人也都是下死手,拳拳到肉。
打了一炷香的时间,可能是打累了,也可能是醉酒,其中一个男人重重倒在地上,电光火石间,另一个人把双手插进那人嘴里,硬生生的撕裂了那人的下颚,扯下舌头向众人展示,倒地的人还没死,喉咙还在向外喷着鲜血。
我不忍心再看下去,转身就走,却被打架的大汉喝住。
“怎么的,小兔崽子,老子这功夫入不了你的眼吗?”
我深鞠一躬,表示歉意,转身就走。
“嗨,他妈的,是个哑巴,哈哈哈,老子杀过百十来人了,谁不服?”
我笑了笑,离开了,现在我只想找到吴瘸子。
“他娘的,你爹白给你生个带把了的。”
一听这话,我顿时怒火中烧,转身回来对着大汉就是一拳。
大汉转身看向他,问道:“他娘的,你这是给你爹挠痒痒呢吗?”
“打一架?”
“哈哈哈,我的好大儿,你先打听打听你爹的名号。”
“你敢不敢吧?”
“大家可都看到了,不是某家要杀生,是这孙子找死。”
过路的人围成了一个圈,大汉手持双刃砍刀,我没有武器,就随便在旁边的肉铺借了一把杀猪刀。
随着大汉一声怒吼,砍刀对着我就砍了下来,我一个后跳,躲开了这一下,随后又跃起,飞速在大汉身边穿过。
大汉转过身来骂道:“奶娘的,你是猴子吗?看老子不取出你的猴脑。”
我没有说话,大步走向肉铺还了杀猪刀。
大汉又要抡起砍刀,只觉得哪里不对劲。
突然身上出现了无数条血痕,接着全是各处鲜血喷涌而出,身上的皮肉一块一块的掉落,大汉看了看自己没有肉的肚子,跪倒了下去。
周围一片安静。
“跑啊。”
围观人群一下子四散跑开,我又杀人了,但心里除了复仇的畅快,没有半点不忍,我爹是我最后的底线。
牵着马继续前行,迎接的依旧是热闹。
高台上,女人在卖力舞动肢体,下面酒客推杯换盏。
杀戮在这个城市无时无刻不在上演。
最热闹的地区当属赌场了。
台上是一个铁笼,围观的人赌钱,而铁笼中的人赌命。
两人任选武器在笼之中对战,外面人根据赔率下注。只是,这对战,只有其中一方战死才算结束。
再往里面走,神仙的庙宇如今已经成了流浪汉的避难所,排泄物和呕吐物交融,男女衣衫不整,宛如人间炼狱。
寺庙内,一切能卖点钱的东西,都被流浪汉拆了去换成了酒和大烟。
大烟是一种致幻剂,可让人忘却一切烦恼,当然,更是一道催命符,只要碰上,等待的只有死亡。
“少爷,要大烟吗?”
是一个少女的声音。
我转过头来,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姑娘,衣衫破烂,头发蓬乱,正瞪着大眼睛看着我。
“不要了,谢谢姑娘。”
“你是刚来这的吧,来点吧,早晚你都要爱上大烟的,早点用,早点享受。”
“不了,谢谢。”
“王八蛋,最烦你这假正经的人了,都来华城了,还装什么君子,小少爷,这是华城,华城懂吗?影都除了堕落,一无所有。”
“不,我真的不需要,这有些钱,给你。”
我拿出了几块银元递给了姑娘,姑娘接过钱继续说道。“他妈的,可怜姑奶奶啊,姑奶奶不用你可怜,不白收你的钱,看你长得不错,今晚我是你的了。”
“姑娘误会了,我只想打听一下,认不认识吴瘸子?”
“不认识。”
“这两天来过一个瘸子吗?”
“华城到处都是缺胳膊少腿的人,谁知道那你说的是哪个?”
我道了声谢,牵着马准备离开,姑娘在后面大声喊道:“我知道你看不起我,我也看不起我自己,但是等赚够了钱,我就去寻找圣僧舍利,那时候,没人再看不起我了。”
说话的时声音渐行渐远,主路上全都是醉汉,已经不能骑马,路边的人闭着眼睛,手颤抖着还在往嘴里灌酒。老鼠在醉宿的人身上穿梭,更有甚者如动物般露天繁衍后代。
我想找人打听吴瘸子的下落,可我说话时,别人看都不看我一眼。
不敢想象,这个时候,还有这么悲凉的地方。
最让我觉得恐怖的是,是是疏忽了一小会,马竟然不见了。
我努力寻找马的踪迹,直到看见了一个老汉牵着他的马。
老汉看我注意这匹马,直接开口道:“怎么,买马吗?”
“这是我的马。”
“不不不,这曾经是你的马,我看见地上有一段绳子,就捡起来了,谁知道后面还有一匹马。”
“买,多少钱?”
“一百。”
“你怎么不去抢劫,这马我买的时候才十块大洋。”
“对嘛,你可以还价的嘛,十块钱,给你了。”
我不想多说什么,直接把钱递了过去:“你认识吴瘸子吗?”
“全是瘸子,都他妈姓吴。”
老汉完全不说人话了,除了叹气,我不知道该做点什么,或者说,我还能做点什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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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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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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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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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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